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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海南鲜都食品加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63331186
通讯地址: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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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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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鲜都食品加工 | 文营批〔2025〕270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海南省省直辖文昌市东路镇约亭社区居委会约亭产业园约亭九号路 | 关于海南鲜都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