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凹陷金凤井区涠洲组咸水层CCS试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处)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海南澄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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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福山凹陷金凤井区涠洲组咸水层CCS试注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5236825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编:570203

传真: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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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福山凹陷金凤井区涠洲组咸水层CCS试注工程
建设单位: 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福山油田白莲区域莲11-1x井场、秀英区石山镇福山油田花场区域金凤7x井场
环评单位: 海南墣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CO2捕集与封存(即CCS),捕集气源来自莲11-1x井场,莲11-1x井场采出气液分别为气相5×104m3/d、液相1×103kg/h,通过新建CO2回收液化装置1套,对采出物实施液化处理形成液态CO2,处理规模为5×104m3/d。莲11-1x井场捕获的液相CO2经槽车拉运,运送至金凤7x井场液相CO2储罐,通过移动式液态CO2注气模块注入井下,封存单井注入规模为100吨/天,试注周期为100天。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所在地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七、石油天然气开采: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页岩气、页岩油、致密油(气)、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3、油气勘探开发技术与应用: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属于第一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建设。 项目属于《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的鼓励类“二、工业”“(一)石油、天然气”“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项目采出井场位于《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注入井场位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也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为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利用福山油田现有井场进行建设,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源函〔2024〕432号)的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也符合《海南福山油田“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方案》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项目采出井场和注入井场均位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空间布局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站场选址未选在人口密集点、水环境敏感区,评价区无国家及省级确定的风景、历史遗迹等保护区,区域内无特殊自然观赏价值较高的景观,属于非敏感区。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工程废气中大部分为烃类物质和CO2混合气体,整个工艺过程设备在密闭和加压状态下进行,设备和管道的强度,正常情况下不会泄漏。为了有效控制丙烷制冷系统阀门、法兰、泵等动静密封点VOCs的无组织排放,厂界定期开展设备系统漏与修复检测工作;针对含水原油油罐车装车及储罐大小呼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可确保无组织排放泄漏可控制在较低水平。本项目废水采取分质分流处理,其中,莲11-1x井场和金凤7x井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莲11-1x井场气液分离器产生工艺废水暂存于厂区含水原油储罐,后续委托海南福山油田花场联合站进行处理。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0.1kg/a,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大气环境。施工现场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减少施工期废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1kg/a,液化回收装置全密闭,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泄漏检测,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要求。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工艺废水产生量为6.69m3/d,暂存于含水原油储罐后,通过槽车运至福山油田花场联合站处理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水质要求后,通过回注水管网进行回注。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5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声环境。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减缓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报告表预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油漆桶、废油漆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临时危废箱,定期转移到花场联合站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分子筛脱水模块产生的废分子筛和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抹布,废分子筛、废机油和废油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转移到花场联合站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进行防渗设计,其中液态二氧化碳装置区、二氧化碳储罐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回车场、槽车停放区、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配电室、中控房等进行简单防渗。另外,注入井采用多级套管,使用高强度水泥固井,确保井筒与地层之间形成有效密封;井口安装防喷器、安全阀和压力监测系统,防止井口失控导致流体喷涌;选用抗腐蚀合金或内衬防腐涂层的管材;加强井套管的维护,定期监测,做好监控与防控工作。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位于注入井场北侧110m处的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饮用天然矿泉水保护区),虽然项目注入井位于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饮用天然矿泉水保护区)上游,但是封存注入层深度在2200~3300m左右,注入层与含水层之间不存在水力联系,故本项目对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饮用天然矿泉水保护区)影响较小。 因此,在落实相应的防渗及跟踪监测措施、加强运行期间管理和监督检查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莲11-1x井场、金凤7x井场SO2、NO2、PM10、PM2.5、CO、O3现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根据《福山凹陷金凤井区涠洲组咸水层CCS试注工程项目现状调查报告》、引用《园区危废固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引用《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园区危废固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可知本项目莲11-1x井场、金凤7x井场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参考浓度限值要求,地下水和地表水现状质量良好。
环境风险控制: 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天然气和丙烷,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CO2泄漏及火灾爆炸次生的环境风险。CO2泄漏会对周边的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火灾爆炸事故会导致周围环境空气受到污染。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均设有围堰(防火堤,高度为1.0~1.5m),所有介质均通过输油泵和密闭管道输送;注入井采用多级套管,选用抗腐蚀合金或内衬防腐涂层的管材,井口安装防喷器、安全阀和压力监测系统,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此外,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本工程充分依托公司现有应急预案体系,并及时进行修订,在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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