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龙河镇跃辉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定安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青海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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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定安县龙河镇跃辉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3835510

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571200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定安县龙河镇跃辉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定安县茶根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定安县龙河镇茶根村委会定安县龙河镇加东村
环评单位: 海南智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4531.12m2,总建筑面积约为2276.57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加工车间、产品堆场、原料堆场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量为40万吨。其中一条生产线为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处理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各项污染物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未列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根据项目三区三线图,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是相符的。 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中定安县总体准入要求,符合定安县一般管控单元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1)废气,原料/产品堆放区:进料、输送。设置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原料、产品、加工、物料输送等均置于厂房内;输送廊道封闭,厂房内设置洒水喷淋系统;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破碎、筛分(DA001):设备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对于破碎及筛分区再进行单独封闭,设洒水喷淋装置,集气收集装置、1台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槟榔园浇灌;生产废水:浓缩罐、沉淀池、清水池,生产废水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截流沟、1座8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封闭式生产厂房,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4)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泥饼用于制砖;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筛出的杂质废木材交由木材加工厂回收利用,废钢筋交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废玻璃、废塑料、包装材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运营期加强厂区绿化。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类区
环境风险控制: 厂区危废间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做好防渗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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