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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保亭沣亿加茂镇界水村搅拌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中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5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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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保亭沣亿加茂镇界水村搅拌站项目 |
| 建设单位: | 保亭沣亿山河建材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省直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界水村委会界水村,离山海高速匝道口约800米 |
| 环评单位: | 海南晨展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占地面积约16563.79m2。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区、办公研发楼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包含厂区外道路建设工程。厂区内不设柴油储罐。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均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相符。 (2)《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规划建设年产量60万m3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项目属于其中“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用”中“限制类”中的“制造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允许适当开展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定位、功能定位、产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项目,但应控制规模,同时满足《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定位、功能定位、产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建设规模符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局部修改》中的要求,且满足《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管控要求,同时项目已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详见附件7),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 年版)》是相符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基本相符的。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界水村,离山海高速匝道口约800米,规划建设年产量60万m3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占地面积约16563.79m2。原材料均为外购。通过核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详见附图5)可知,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可知,项目用地位于乡村发展区,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详见附图10),但属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局部修改》中的加茂镇混凝土搅拌站(详见附图8~9),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 号)文件规定中的第(三)条“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 综上,项目建设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的。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项目油烟废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于 0.01吨,因此,本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以及泥浆水等,产生量较少。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项目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等设施,将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冲刷和洒水抑尘等,不得胡乱排放。对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抽运做农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施工阶段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土石方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扬尘,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以及施工扬尘等。 施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施工过程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或者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②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同时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防尘措施。③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可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很有效。②采用隔声措施:可将施工现场用的锯、刨等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房间内,而不是简单地置于敞开的工棚下,这样能起到较好的隔声作用。③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拆卸脚手架、钢模板时,将钢管、钢模板从高处扔下,将会发出很强的撞击噪声。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由高处拆下的钢管、模具,必须用塔吊或吊栏送至地面。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等,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漆及废包装桶。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并定时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涂料罐、废油漆罐应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根据本项目工艺流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粉尘。主要产生粉尘的环节为筒仓顶呼吸孔粉尘、混合搅拌粉尘、砂石料装卸扬尘、物料输送粉尘、堆场扬尘和运输扬尘。 本项目厂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原料堆场为封闭彩钢结构,加盖苫布遮挡,皮带运输机均为密闭式,进厂内卸料时应配备喷雾水炮降尘装置。项目厂内道路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保持路面湿润,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无组织废气在采取地面硬化、生产工序进出口、堆场及场地设置洒水抑尘装置后,厂区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均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过滤后有组织排放(34m排气筒),项目1#搅拌机、2#搅拌机搅拌粉尘的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搅拌楼主机顶34m排气筒(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混凝土生产线涉及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用水、搅拌机清洗用水、罐车罐清洗用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厂区内地面及道路清洗用水等;另有员工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得随意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建设单位还应将场地进行全硬化处理,并在厂区四周及生产车间和堆场设置截流沟,雨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如搅拌楼、输送机、装载机、输送泵等设备生产噪声。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有员工生活垃圾、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弃试块,危险固废为生产设备检修过程产生废机油。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的沉渣定期外售;废弃试块可用作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设备维修废机油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去向明确。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引用监测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北侧邻近处干渠断面W1水质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①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应配置火灾报警装置和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 ②储存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规范化废机油储运流程。 ④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⑤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人员疏散设施管理,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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