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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临岳长改扩建项目水泥批量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23145300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452166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的有效证明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 1: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和依据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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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异议受理机构(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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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机构(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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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附件1: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和依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