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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届自驾露营季暨自驾游与露营商品展销会活动
2.采购人代表及联系电话:徐祖成,*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金额:53.12万元
6.标包划分(是否划分):否
7.现场踏勘(是否):否
8.兼投兼中(是否):否
9.联合体投标(是否):否
10.验收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1.履约保证金(是否):否
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微企业(否):是
如选择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选择一项):中小企业
注意: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则本项目只有中型企业以及小型企业可以参与。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则本项目只有小型企业以及微型企业可以参与。中小企业划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规模划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如选择否,请选择如下原因中属于哪一项:序号( )
(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2)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项目概况:
依据《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发展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营地等营地形态,丰富‘露营+’户外休闲旅游产品体系”的要求。旨在推动黑龙江省自驾露营旅游发展,通过黑龙江省第二届自驾露营季暨自驾游与露营商品展销会活动,提高黑龙江省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活动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0日举办。主要包括自驾露营地推介、3C自驾营地授牌仪式、自驾线路推介、露营装备展销、特色展销市集等活动。
二、参数要求: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四、合同履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运粮河谷营地公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单位须有相关露营大会或相关活动举办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付款方式:(选择一项,比例可调)
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
七、评分办法:
1.总则
(1)目的
公平、公正、科学评选最优投标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及目标达成。
(2)适用范围
黑龙江省第二届自驾露营季暨自驾游与露营商品展销会活动项目招标评标工作。
(3)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4)综合评价与量化比较
侧重创新性、可行性、专业性、成本合理性及风控能力
(5)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汇总综合得分。
(6)否决条款
2.评分标准(100分制)
八、报名方式
请于7月10日上午10:00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响应文件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2份),邮寄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联系人:常海超,电话:82646527,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