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济南华山2*75MW冷热电三联供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 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04-10
发布于
山东青岛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

承包工程项目

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

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XJ2025-CS-02

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祥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 技术要求............................................................................24第五章 评审办法..........................................................................129第六章 开启响应文件、评审、成交..........................................132第七章 纪律要求..........................................................................140第八章 合同条款..........................................................................141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224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DXJ2025-CS-02

1.2项目名称: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如有):101万元

1.5采购内容:

1)汽机发电机保护柜2面;主变及电抗器保护柜2面。

2)#1(2)机发变组故障录波屏2面,220kV线路故障录波屏1面。

3)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信息采集屏2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信息管理屏1面。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6供货期:

故障录波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0天,随机资料、备件、工具等随设备发运;

变压器保护设备、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70天,随机

3

资料、备件、工具等随设备发运;

发电机保护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80天,随机资料、备件、工具等随设备发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供应商为设备实体制造企业;

(6)供应商须具备核心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

(7)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7年)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设备5个或以上安全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中至少体现一种设备,三种设备最低都要满足5个)。业绩可多项合同累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4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

方式:供应商须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磋商文件可在磋商公告下方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本项目全流程执行济南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5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鸿泰大厦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祥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4号楼

联系方式:张俊苓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异议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技术支持电话:

CA服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5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祥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采购项目
4 合格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5)供应商为设备实体制造企业;(6)供应商须具备核心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7)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7年)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设备5个或以上安全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

7

、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同中至少体现一种设备,三种设备最低都要满足5个)。业绩可多项合同累加;(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分包及成交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7 报价有效期 90个日历天。
8 质保期 质保期:2年。质保期不允许负偏离。
9 供货期 故障录波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0天,随机资料备件、工具等随设备发运;变压器保护设备、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70天,随机资料、备件、工具等随设备发运;发电机保护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80天,随机资料、备件、工具等随设备发运。供货期不允许负偏离。
10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澄清等
1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变更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变更内容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和变更公告。澄清和变更一经指定网站发布,视为各潜在供应商已收到。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14 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
15 报价的方式 固定总价
16 最后报价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7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使用〔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签章 在磋商文件标明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个pdf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四个pdf响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
19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供应商可模拟测试解密过程,解密必须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CA来解密。
20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报价无效。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21 响应文件开启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22 磋商小组成员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共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4 成交候选人数 3家
25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6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27 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供应商的业绩及相关附件可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不予认可。用于响应的业绩及相关附件锁定不可修改,成交公告发布后对外公示。
28 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29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30 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圆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等方式任选其一。(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缴纳,保证金类问题,例如:保证金缴纳不能生成子账号、投标企业找不到要交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退款等问题。请联系服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客服QQ:2864661729注: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服务〉操作流程〉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管理平台保证金

10

、11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业务使用说明书。网址:http://jnggzy.jinan.gov.cn/art/2021/11/13/art56113_4760026.ht
31 交货地点 济南市历城区兴华路以北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3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须将加盖公章的澄清问题通过济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提交相关疑问,并将澄清问题的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dxj2022@163.com并电话通知查收。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担保或保险等方式任选其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第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额的10%
34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 最高限价 10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36 是否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37 解释权 构成本电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1)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2)磋商文件各个组成文件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12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同一组成文件(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8 异议联系人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崔燕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9 代理服务费及律师见证费 1、依据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办[2003]857文件、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收取。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1‰向公证机关/见证律师交纳公证费/见证律师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40 其他内容 1.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遇软件技术方面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值班电话)。2.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代理应查询所有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收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提供设备技术资料。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法律依据

1.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相关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1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相关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

14

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踏勘现场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相应的责任。6.询问及答复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在线提交。

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

8.履约担保

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10.竞争性磋商文件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技术要求;

(5)评审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成交;

(8)纪律要求;

(9)合同签订说明;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jnggzy.ji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视同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1.3资格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

17

规予以限制;提供查询截图;

(5)供应商为设备实体制造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具备核心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7年)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设备5个或以上安全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中至少体现一种设备,三种设备最低都要满足5个)。业绩可多项合同累加。

注:上述7条,投标人需逐条响应,一条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如出现联合体投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1.4符合性审查文件

(1)供货期;

(2)质保期。

11.5商务文件

(1)报价函及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5)投标报价明细表;

(6)投标总报价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明细表;

18

(7)商务偏离表;

(8)合理化建议及供应商企业服务承诺一览表;

(9)供应商拟投入的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联系一览表;

(10)企业业绩一览表

(1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12)合规性文件(模板见商务合同,根据投标价格提供,50万~700万提供附录D、E. 700万以上提供附录A、D、E,请根据本次投标设备的货值参考提供对应的附录)

11.6技术文件

(1)产品介绍(质量认证、认证证书、影像资料(如:照片、彩页)、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包括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2)产品技术先进程度和结构特性(含材质和配置情况及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货物部件描述一览表;

(3)设备质量的稳定性、安全可靠性、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使用寿命、质保期限;

(4)运行检修条件方便性;

(5)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6)供货日期及计划;

(7)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8)生产能力和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

(9)技术偏离表;

(10)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19

12.报价

12.1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参与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分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2.4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2.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按响应文件组成编制。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8.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由供应商原因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3

第四章 技术要求

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发变组保护

业主:

招标方:

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济南

24

目 录

总体说明..............................................................................................................................................26附件1 技术规范...............................................................................................................................28附件2供货范围..................................................................................................................................42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46附件4 设计服务和联络...................................................................................................................49附件5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52附件6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354附件7 交货要求...............................................................................................................................57附件8 设备包装、标志、运输与保管要求....................................................................................58附件9 大(部)件情况...................................................................................................................59附件10 差异表.................................................................................................................................60附件1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61附图一:发变组保护及测量仪表配置图..........................................................................................61

25

总体说明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微机型发变组(含励磁变)保护装置及电抗器保护装置。它提出了该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技术规范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现行最新版本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业主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4.若针对某条款,投标方有特别的建议、方案、技术特点或差异,请在该条款下加以描述和说明。如有差异(无论多少),均应填写到技术规范“差异表”中。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业主方则可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业主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标识系统。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系统的标识必须有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编码,深度到部套级。

26

7.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系统、设备和零部件。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投标方推荐不少于3家合格的分包商且必须征得业主方的确认,技术上由投标方全面负责归口和协调,最终分包商由投标方报业主方批准后确定。

8.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方,由业主方确认。

9.对于所有进口材料和设备,投标方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商检证明。

10.本技术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7

附件1 技术规范

1.总则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境内。

济南位于山东省的中部,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6°02′~37°54′,东经116°21′~117°93′,南依泰山,北跨黄河,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与鲁西北冲积平原的交接带上,地势南高北低。济南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四周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聊城等市相邻。总面积

10244.45平方千米。

2022年济南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20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0.5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4180.2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7426.7亿元,增长3.0%。三次产业构成为3.5:34.8:61.7。

(1)项目名称: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2)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2套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

(3)建设单位: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

(4)厂址位置:厂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兴华路北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1.2电气出线

本工程建设2×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电厂本期以110kV一级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每组燃机、汽机发电机经1台主变压器接入站内新建的11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2回出线。110kV配电装置采用屋内GIS,本期共有7个间隔,包括2个出线间隔、2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分段间隔及2个母线设备间隔。

本工程主接线方案为:每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中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出口处均装设专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每台燃机发电机经一台三相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与新建的配电装置相连;每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设1段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兼做厂用母线段),厂用高压电压等级采用10kV。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经电抗器从对应燃机发电机出口引接,汽机发电机接至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不设启备变,机组启动电源由110kV系统经主变倒送至厂用10kV段。

直流控制电压为22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

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220V直流,由动力220V直流系统供电,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

28

2设备规范

2.1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投标方对其分包商供货的设备负全责。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2.3 应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不限于此)

GB/T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726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15145 《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

GBJ65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14598.13 《1兆赫脉冲群干扰试验》

GB/T14598.14 《静电放电试验》

GB11287 《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振荡(正弦)试验》

GB/T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14598.9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GB/T14598.10(或IEC255-22-4):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671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29

DL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24 《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

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67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1100.1-2009《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第1部分:技术规范》

DL/T5508 《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

IEC255-22-1 高频干扰试验:4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4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快速瞬变电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冲击(浪涌)抗扰度试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磁场感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14598.301-2010《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要求》

DL/T553 《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13926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调保〔2023〕29号《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压板在线监视技术方案的通知》

其他有关的现行标准。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包括投标方从其他厂家采购的设备和附件,均应符合上述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包括投标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和增补,经特殊说明者除外。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需方,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2.4系统概述

30

本工程建设2×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电厂本期以110kV一级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每组燃机、汽机发电机经1台主变压器接入站内新建的11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2回出线。110kV配电装置采用屋内GIS,本期共有7个间隔,包括2个出线间隔、2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分段间隔及2个母线设备间隔。

本工程主接线方案为:每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中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出口处均装设专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每台燃机发电机经一台三相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与新建的配电装置相连;每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设1段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兼做厂用母线段),厂用高压电压等级采用10kV。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经电抗器从对应燃机发电机出口引接,汽机发电机接至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不设启备变,机组启动电源由110kV系统经主变倒送至厂用10kV段。

系统额定电压:110kV

系统最高电压:126kV

系统额定频率:50Hz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直接接地或不接地

3.技术要求

3.1环境条件

3.1.1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环境温度-5℃~+40℃,保护装置应能满足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室内温度在-10℃~+55℃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相对湿度5%~95%,装置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大气压力:86kPa~106kPa;70kPa~106kPa。

3.1.2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贮存、运输环境温度的极限值为:-25℃~+70℃,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应出现不可逆变化,温度恢复后,装置的性能不变。

3.2额定电气参数

3.2.1直流电源

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20%~+15%;

波纹系数:不大于5%

3.3主要技术参数

31

3.3.1额定输入

额定交流电流:1A,5A(各TA详细参数见主接线图)

额定交流电压:100V,100/3V(各TV详细参数见主接线图)

额定交流频率:50Hz

3.3.2功率消耗

交流电流回路: 每相不大于0.5VA(1A)

每相不大于1VA(5A)

交流电压回路: 额定电压时,每相不大于1VA

直流电源回路: 正常小于 W,跳闸小于 W

3.3.3过载能力:

交流电流回路: 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

10倍额定电流,工作10s

40倍额定电流,工作1s

交流电压回路: 1.2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1.4倍额定电压允许10s

3.3.4测量元件特性的准确度:

整定误差:不超过±2.5%。

温度变差:在工作环境范围内相对于20℃±2℃时,不超过±2.5%。

3.4保护装置的功能要求

3.4.1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和成套性。在成套装置内应具有被保护设备所必需的保护功能。

装置的保护模块配置应合理。当装置出现单一硬件故障退出运行时,被保护设备应能允许继续运行。

3.4.2所提供的保护设备可靠性高,便于维修。微机保护应不低于下列配置:采用高性能数字信号处理器DSP芯片,2位CPU微处理器,保护装置模件(包括大规模集成块、CPU芯片、二极管、三极管、发光二极管、电位器、自动空气开关、继电器、拨轮开关等)和接插件均采用进口件。柜上的电缆接线端子应具有阻燃性能,所有电子元器件、模件及整机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要求。空气开关选用帝森克罗德/西门子/ABB/施耐德品牌。

3.4.3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检测功能,包括保护硬件损坏、功能失效和二次回路异常

32

运行状态的自动检测。

自动检测必须是在线自动检测,不应由外部手段起动,并应实现完善的检测,做到只要不告警,装置就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但应防止误告警。

除出口继电器外,当装置内的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自动检测回路应能发出告警或装置异常信号,并能给出有关信息指明损坏元件的所在部位,在最不利情况下应能将故障定位至模块(插件)。装置各插件应接触良好,可靠耐用,并且有防震防脱松的措施。3.4.4装置应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3.4.5各种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不受交流输入量的频率变化影响,特别在机组起动时的低频状态下。

3.4.6当直流电源消失时,装置的实时时钟、保护整定值及保护动作信号不能丢失,在电源恢复正常后能重新正确显示并输出。

3.4.7装置中的各类保护,应设置方便的在线投退功能,并能在装置的整定软件上集中显示。此项功能也可在保护管理机上操作。并且各类保护有供回路投退的连接片。

3.4.8保护装置在谐波、直流分量、励磁涌流及穿越性短路电流稳态和暂态影响下,不应误动作。

3.4.9每套完整的保护可使用一组电流电压回路,投标方在装置内可对采集到的电流电压量进行二次分配,以构成各种类型的保护。

保护(包括非电量)动作应提供至少三套接点信号,可分别接至DCS报警信号、故障录波、计算机监控系统。三套接点信号为一套保持信号,两套不保持信号。

3.4.10每柜有各自独立的交直流电源,独立的跳闸出口回路,独立的模拟量输入,即不同柜的保护分别取自不同的TA、TV回路。

3.4.11保护装置应具有故障录波功能,以记录保护的动作过程,为分析保护动作行为提供详细、全面的数据信息。事件记录的分辨率应不大于1mS。故障录波每个录波的最大持续时间不小于10个周波。当直流电源消失时,所记录的信息量不应丢失。

3.4.12继电保护的出口回路应设置因元器件损坏而引起误动的闭锁环节,防止保护误出口,并发出元器件损坏的信号。

3.4.13装置每一个独立逆变稳压电源的输入应具有独立的保险功能,并设有失电报警

3.4.14保护装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一相、两相或三相同时断线、失压时应发出告警信号,并闭锁可能误动作的保护。保护装置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应

33

发告警信号,允许跳闸。

3.4.15出口跳闸回路应满足:10kV断路器配置一个跳闸线圈,发电机电气量保护及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出口均应动作于此跳闸线圈。110kV断路器配置一个跳闸线圈,主变及电抗器电气量保护及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出口均应动作于此跳闸线圈。

3.4.16保护装置应设置硬件时钟电路,装置失去直流电源时,硬件时钟应能正常工作。保护装置应留有与外部授时源的对时接口,对时方式采用B码对时,并留有脉冲对时接口。

3.4.17保护屏、柜端子不允许与装置弱电系统(指CPU的电源系统)有直接电气上的联系。针对不同回路,分别采用光电耦合、继电器转接、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耦合等隔离措施。

3.4.18跳闸出口应能自保持,直至断路器断开。

3.4.19投标方应提供微机型保护装置调试、整定和维护等可安装的全套软件和调试工具。装置软件免费无偿升级。

3.4.20保护装置应具有独立的DC/DC变换器内部使用的电源。拉、合装置直流电源或直流电压缓慢下降及上升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消失时,应有输出触电以起动告警信号。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时),变换器应能自起动。

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直流工作电压,应保证在外部电源为80%~115%额定电压条件下可靠工作。

3.4.21为了满足保护设备压板在线监视,防范因压板误投退导致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事件,需要配置1套继电保护压板在线监视系统,经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上送调度实现对站内软压板及各类型压板的投退状态在线监视、误投退告警和智能巡检功能。要求保护装置配置双联压板,并将压板信息上传到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

3.5保护柜的要求

3.5.1保护柜为全封闭型,上下两部分为两个装有屏蔽网的玻璃门,装压板和电流试验盒的小门应能拉出。后门为双开门结构。

3.5.2每面保护屏下方应设不小于100mm²专用接地铜排,屏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²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

3.5.3每套保护装置的出口接点都通过压板启动中间继电器。每面柜的出口中间继电器相互独立,每面柜可独立运行,每套保护都可单独投入和退出。所有涉及直接跳闸的中间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在额定电压的55%~70%范围内,动作功率不低于5W。出口继电器

34

采用进口型,动作时间小于2ms,接点容量为5A,DC220V。(投标方填写:出口继电器生产厂家: )

3.5.4微机保护的交流和直流电源进线,应先经抗干扰装置,然后才能进入保护柜,并且在保护柜上的布线,应远离直流操作回路的导线,不得与这些导线捆绑在一起。弱信号线不得和有强干扰导线相邻。

3.5.5保护装置内的插件和引接到保护柜端子排上的跳(合)闸线应与电源适当隔开,防止绝缘老化、端子爬电造成误跳闸事故。保护屏内正、负电源之间应至少以一个空端子隔开,并应避免跳闸回路靠近正电源。

3.5.6保护装置中使用的DC220V直流中间继电器、跳(合)闸出口中间继电器不得在其控制接点上并接阻容进行消弧。由电容或二极管串联低阻值电阻组成消弧回路,直接并接在中间继电器线圈上。二极管的反向击穿电压>1000V,电容电压>600V。出口继电器严格执行“反措”要求。

3.5.7凡保护出口回路,均应经压板投入、退出。不允许不经压板而直接去跳闸。

3.5.8柜内布线要求整齐美观,便于检修。

3.5.9 屏外部尺寸:高×宽×深=2260mm×800mm×600mm。

3.5.10 屏体颜色:采用冰灰77GY09。

3.5.11在雷电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配电装置故障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或在二次回路操作干扰下,在拉合直流电源、插件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所有保护装置(包括测量元件)均不应发生误动或拒动。

3.5.12各种保护动作的LED指示灯可以用保护装置面板上的复归按钮复归,或由输入复归命令复归。

3.5.13 保护装置及屏柜设计制造符合继电保护装置“六统一”设计要求。

3.5.14防护等级:IP32级

3.6保护装置的配置及要求(最终满足业主方施工图阶段设计要求)

(1)汽轮发电机(包括发电机、励磁变)均按单套保护配置。主保护、后备保护采用独立的装置。非电量保护应为独立的装置,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及出口跳闸回路。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保护柜的数量、各柜的保护配置及CPU的配置情况。投标方可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提出不同的配屏方案,最终方案须由业主方确定。

发电机电量保护动作于10kV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发变组电量保护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非电量保护不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发电机保护设置如下出口动作方式,定义如下:

a、全停:断开发电机10kV侧断路器、断开发电机灭磁开关、关闭主汽门。

b、程序跳闸:首先关闭主汽门,待逆功率保护动作后,动作于全停(除关闭

主汽门外)。

c、减励磁:降低发电机励磁电流至给定值。

d、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2)主变及电抗器均按单套保护配置。主保护、后备保护、非电量保护均应为独立的装置,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及出口跳闸回路。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保护柜的数量、各柜的保护配置及CPU的配置情况。投标方可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提出不同的配屏方案,最终方案须由业主方确定。

主变及电抗器电量保护动作于主变高压侧110kV断路器、主变低压侧10kV断路器、电抗器低压侧10kV断路器的跳闸线圈。主变及电抗器保护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非电量保护不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

主变及电抗器保护设置如下出口动作方式,定义如下:

a、全停:断开主变各侧断路器、断开电抗器低压侧断路器、断开燃机及汽机

发电机灭磁开关、关闭主汽门、解除失灵保护电压闭锁、启动失灵保护

(非电量保护不启动失灵保护)。

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3.6.1 发电机保护

3.6.1.1发电机纵差保护(单套)

保护作为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出线的相间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利用六个位于发电机主引出线和中性点引出线的电流互感器来实现。区内故障保护应灵敏动作,瞬时动作于全停,另配有电流互感器断线检测功能,在TA断线时不闭锁差动保护,同时发出TA断线信号。

3.6.1.2 90%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单套)

保护作为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单相接地故障保护。保护由反应发电机机端的零序电流接地判据构成90%定子接地保护。经延时动作于发信号或全停。为防止TV高压侧熔丝熔断时零序电压继电器误动,零序电压取自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具备TV断

36

线闭锁功能,TV断线发信号。

3.6.1.3 发电机对称过负荷保护(单套)

作为由于发电机过负荷引起的定子绕组过电流保护。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定时限部分按发电机长期允许的负荷电流下能可靠返回整定,经延时动作于信号。反时限部分动作特性按发电机定子绕组过负荷能力(K值)整定,动作于全停。保护应能反映电流变化时发电机定子绕组的热积累过程,保护不考虑灵敏系数和时限与其他相间保护相配合。

3.6.1.4 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单套)

装设专用的转子一点接地保护装置。一点接地保护动作于发信号,并可带时限动作于程序跳闸(可用压板切换)。

3.6.1.5 发电机失磁保护(单套)

该保护作为发电机励磁电流异常下降或完全消失的失磁故障保护。该保护带有阻抗元件、母线低电压元件或机端低电压元件、转子低电压及闭锁(起动)元件功能。

阻抗元件用于检测失磁,按静稳边界或异步边界整定。

系统低电压元件用于监视110kV系统电压,按系统稳定的临界电压整定。

转子低电压元件作为失磁的辅助判据,区别于外部短路、系统振荡时励磁电压可能升高。转子低电压判据具备保持功能,保持时间可根据实际要求整定。

闭锁元件用于防止外部短路、系统振荡及电压互感器断线时失磁保护动作。

发电机正常进相运行时,该保护不动作。

失磁保护瞬时或短延时动作于信号或可进行励磁切换。

失磁后高压母线电压低于系统允许值时,带时限动作于全停。

当发电机母线电压低于保证厂用电稳定运行要求的电压时,带一段时限动作于全停。

3.6.1.6 发电机程序跳闸逆功率保护(单套)

发电机程序跳闸逆功率保护为程序跳闸专用,用于确认主汽门完全关闭,经短延时动作于全停。

3.6.1.7发电机复合低电压过流(记忆)保护(单套)

该保护反映发电机电压、负序电压和电流大小。保护设两段延时,t1动作于信号/缩小故障范围,t2动作于全停。

3.6.1.8断线闭锁保护(单套)

断线闭锁继电器用来探测电压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故障。当发生故障时,

37

动作于信号。

3.6.1.9热工保护(一套)

由热工提供主汽门辅助空接点,在汽轮机主汽门关闭后,瞬时动作于全停。保护必须经过程序跳闸常闭节点闭锁,不启动失灵保护。

3.6.2励磁变保护

3.6.2.1励磁变速断保护(单套)

保护作为干式励磁变压器内部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3.6.2.2励磁变过流保护(单套)

励磁变过流保护作为励磁变主保护的后备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电流元件具有电流记忆功能,记忆时间不小于15s,定时限部分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反时限部分动作于全停。

3.6.2.3励磁过负荷保护(单套)

保护装于励磁变低压侧,反映励磁系统过负荷,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

定时限部分:动作电流按正常运行最大励磁电流下能可靠返回的条件整定,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和降低励磁电流。

反时限部分:动作特性按发电机励磁绕组的过负荷能力确定,动作于全停并可切换至程序跳闸。保护应能反映励磁电流变化时励磁绕组的热积累过程。

3.6.2.4励磁系统故障(单套)

由励磁系统给出故障接点,保护动作于全停。

3.6.2.5 励磁变温度高报警(单套)

保护动作于信号。

3.6.2.6励磁变温度高跳闸(单套)

保护延时动作于全停。

3.6.3主变压器保护

3.6.3.1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单套)

主变压器差动保护作为主变压器绕组内部、出线套管及引出线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三侧差动判据,三侧电流必须有独立的模拟量通道。任一相差动保护动作于全停。另配有TA断线检测功能,在TA断线时不闭锁差动保护,同时发TA断线信号。由于各侧电流互感器的变比不同,应有平衡差动保护各侧电流的措施。

对于Y/Δ变压器各侧TA均可采用Y接线,差动的相位可由软件完成。

38

3.6.3.2复压过流保护(单套)

主变高压侧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作为燃机发电机及主变压器主保护的后备保护,保护延时动作于全停,保护设TV断线闭锁的措施。当过电流保护的灵敏度不够时,可采用主变低压侧TV复合电压闭锁的和采用主变高压侧TV复合电压闭锁的过电流保护。

3.6.3.3主变零序过流(单套)

(A)零序电流保护

用于主变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时的后备保护。保护接于主变压器中性点引出线的电流互感器上,保护由两段组成。对于110kV变压器,为降低零序过电流保护的动作时间和简化保护,高压侧零序一段只带一个时限,动作于断开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零序二段也只有一个时限,动作于断开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B)间隙零序电压电流保护(主变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本保护取消)

用于主变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接地运行时的后备保护。保护反应零序电压及间隙放电电流,保护经延时动作于全停。

3.6.3.4主变过负荷保护(单套)

保护装于主变高压侧,反映变压器过负荷,保护动作于信号并闭锁调压开关。

3.6.3.5主变压器通风(单套)

主变通风由主变高压侧电流启动,延时出口启动主变通风,启动通风接点能接至强电回路。

3.6.3.6主变压器冷却系统故障保护(单套)

主变冷却系统故障+油温高延时动作于全停。

3.6.3.7主变压器瓦斯保护(单套)

该保护作为主变压器内部故障的主保护。瓦斯继电器由变压器制造厂供货。

(A)主变压器重瓦斯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B)主变压器轻瓦斯保护,动作于信号。

3.6.3.8主变压器绕组温度保护(单套)

温度高动作于信号或全停。

3.6.3.9主变压器压力释放保护(单套)

该保护由变压器制造厂供货,它是一种能自动复位的机械装置,当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的内部压力异常升高时,动作于信号或全停。

3.6.3.10主变压器油位(单套)

39

保护动作于信号。

3.6.3.11主变压器油温(单套)

温度高动作于信号或全停。

3.6.3.12主变压器压力突变(单套)

保护动作于信号或全停。

3.6.3.13主变压器压力突变(单套)

保护动作于信号或全停。

3.6.3.14主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瓦斯保护(一套)

作为主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内部故障的主要保护。

主变压器有载调压瓦斯保护,瞬时动作于高压侧及低压侧各开关跳闸。

3.6.3.15主变压器有载调压压力释放保护(一套)

保护动作于信号或全停。

3.6.3.16主变压器有载调压油位异常保护(一套)

保护动作于信号。

3.6.3.17备用非电量保护接口

每面微机保护屏在满足非电量开入接口的前提下,至少留有非电量保护接口6对,动作于信号或全停。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明非电量保护接口数量及初步的非电量保护接口统计。

3.6.4电抗器保护

3.6.4.1电抗器差动保护(87AT)(单套)

电抗器差动保护作为电抗器内部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两侧差动判据,两侧电流必须有独立的模拟量通道。任一相差动保护动作于全停。另配有TA断线检测功能,在TA断线时不闭锁差动保护,同时发TA断线信号。

3.6.4.2电抗器复压过电流保护(51/27AT)(单套)

作为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整定值按照躲过最大负荷电流整定,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3.6.4.3电抗器过负荷保护(51ATV)(单套)

防止电源电压升高引起电抗器过负荷,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3.6.4.4其它保护

用于电抗器的温度监视系统的故障保护设备和信号报警系统应由投标方参照电抗器要求提供。

40

3.6.5保护配置方案

3.6.5.1发电机(含励磁变)保护共设一面柜(暂定)。配置一套完整的主保护、后备电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和打印机等。投标方可对组柜方案进行优化,具体保护机柜内配置方案由投标方提供,业主方确认。

3.6.5.2主变及电抗器保护共设一面柜(暂定)。配置一套完整的主、后备电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110kV操作箱(三相)和打印机等。投标方可对组柜方案进行优化,具体保护机柜内配置方案由投标方提供,业主方确认。

3.6.5.3具体保护配置由三方以设计联络会的形式共同协商确定,最后以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设计图纸为准。

3.6.5.4本工程采用TV二次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3.7保护设备规范

3.7.1本工程订购的设备规范和数量见下表。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 量 备 注
发电机保护柜 微机数字式 1×2
主变及电抗器保护柜 微机数字式 1×2

备注:以上保护配屏方案仅为暂定,投标方可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提出不同的配屏方案(包括屏体的尺寸变化方案),最终方案须由业主方确定。

3.7.2屏柜结构及布线要求

3.7.2.1屏柜结构形式

屏的前后应开门,前门为带锁的内嵌式单开玻璃门,后门采用双开门。屏的底部有可封闭的电缆孔,屏顶设小母线,屏顶小母线全部加装热缩材料,做到屏顶小母线绝缘,屏顶小母线上部加装可方便打开的有机玻璃盖板。装置的机械结构应能防灰尘、虫及小动物、机械振动、潮湿及有害气体的影响,装置内接插件部分不应产生接触不良现象。屏内应设置照明灯,电源采用AC220V,灯与门联锁。

3.7.2.2屏内布线

――屏内配线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弱电信号线不得与有强干扰的导线相邻近。

――屏内配线应为耐热、耐潮、阻燃的绝缘铜绞线。导线额定电压为1000V。一般

41

控制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A、V及断路器合闸回路的控制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每面屏上应留有总端子数的15%~20%的空端子作为备用端子。每个端子仅允许接一根导线。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A,1000V。TA端子采用试验端子。屏内中央信号用端子排采用双层端子。正负电源、励磁正负极、跳闸回路与正电源之间应至少隔开一个端子。端子排采用南京凤凰阻燃型端子(铜质)。

3.7.2.3屏柜接地及屏蔽措施

每面屏应装有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屏柜应具有抗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并具有防振性能。若装置内的信号逻辑地需引出,则应设置逻辑地专用的接地铜排,接地铜排与柜体绝缘,并留出电缆接线端子。柜门与保护屏之间通过软铜线可靠连接。

3.7.2.4屏的表面处理

屏外观镀膜平整,亚光,色泽一致,无气孔砂眼、裂纹及锈斑等现象。柜外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式涂层材料。

3.7.2.5 屏外部尺寸:高×宽×深=2260mm×800mm×600mm。

屏体颜色: 由业主方确定

附件2 供货范围

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说明的除外,均由投标方提供。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招标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书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应须在执行合同的同时免费补足。

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2

1.4 提供用于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维修所用的专用工具、设备商业运行前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清单(计入投标总价)。推荐设备三年商业运行或首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供评标参考,但不列入投标总价。

1.5 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推荐三家,供业主方选择)。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须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业主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无条件免费补充供货。

2.1投标方提供的供货范围(不限于此):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 量 备 注
1 汽机发电机保护柜 微机数字式 1×2 (投标方可优化
2 主变及电抗器保护柜 微机数字式 1×2 (投标方可优化

说明:

a.供货范围内应包括柜间连接用的专用电缆。

b.投标方应提供微机型保护装置调试、整定和维护等可安装的全套软件,并提供保护整定计算书及原则说明。

2.2投标方填写下表(详细供货清单):投标方将规格型号填写完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汽机发电机保护柜 微机型 1×2

43

1.1 汽机发电机主保护装置 1×2
1.2 汽机发电机后备保护装置 1×2
操作箱 1×2
1.3 打印机 1×2
1.4 屏体 1×2
1.5 ……
2 主变及电抗器保护柜 微机型 1×2
2.1 主变主保护装置 1×2
2.2 主变后备保护装置 2×2
2.3 主变非电量保护装置(含操作箱、电压切换) 1×2
2.4 电抗器保护装置 1×2
2.5 操作箱 2×2
2.6 打印机 1×2
2.7 屏体 1×2
2.8 ……

.2.3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2.4备品备件:

随机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源插件 2
2 出口插件 2

一年备品备件(单独报价并计入总价)

44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CPU板 1
2 DSP板 1
3 开入板 1
4 开出板 1
5 信号板 1
6 外部重动插件 1
7 模拟量输入 1
8 电源插件 1

2.5专用工具(两台机组合用,至少包含下表中的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调试专用工具 1
2 保护工具包 1
3 测试导线包 1

45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业主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为AutoCAD2004格式(应按一定比例绘制),文本文件为Word/Excel格式。资料中应有设备及元件的标识编码。

(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满足配合工程施工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2套,电子版4套(光盘和优盘各2套),电子版资料为可修改的WORD文本格式及CAD图纸格式)。

(8)投标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向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资料为4套,电子文件2套(用优盘或光盘)。

46

(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投标方应向业主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原理接线图;

b.柜面布置图及分层面板布置图;

c.端子排图、背板接线图及分层背板接线图;

d.柜的安装图、开孔图、重量;

e.保护跳闸出口逻辑框图;

2.2 投标方前期提供给业主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应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3设备供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a.产品合格证明书或文件;

b.储存和装卸说明书(可靠地扎牢在装运设备的外部);

c.产品各种出厂试验报告;

d.产品的各种成品图,包括柜内接线图、原理接线图、保护出口逻辑框图、柜面布置图、端子排图、设备清册、图例说明等;

e.产品调试试验详细说明书、调试大纲;

f.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书及整定原则说明;

47

g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

3设备供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1)装箱清单

(2)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外购件合格证。

(3)出厂试验报告;

(4)安装、使用说明书;

(5)成套设备清单;

(6)备品备件清单;

(7)专用工具清单。

48

附件4 设计服务和联络

1设计服务

1.1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采用其它方式解决设计及制造中的问题。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会议纪要。

1.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提供给业主方。2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2.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要求追加人天数,投标方应满足需方的要求。

2.2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2.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需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2.4未经需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需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2.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投标方提供)。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指导安装、调试等 30 工程师 1

2.6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2.6.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6.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2.6.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9

2.6.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向需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2.7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2.7.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7.2在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2.7.3投标方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7.4投标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7.5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需方协商。

2.8需方的义务

需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9设备投运后对于用户的现场需求,供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响应,如需现场服务,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培训

3.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与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2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投标方提供):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 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工作原理 1 工程师 1
2 安装调试 1 工程师 1

3.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50

3.4投标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5需方参加培训的交通食宿补助等费用由需方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方承担。3.6在需方人员培训期间,投标方免费为需方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其它必需品。3.7为了顺利完成培训,除非双方同意,投标方不得因假期中断对需方人员的培训。

51

附件5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1.总则

为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业主方的要求,当投标方对设备的设计、部件的加工/制造或试验、以及原材料的采购或服务难以满足业主方的要求时,可以采用分包、外购或外协的形式,但不允许出现二次分包现象。

列入该清单的分包商应视为投标方的推荐方案,并不意味着列入该清单中的分包商的资质已被业主方批准,投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仍须按业主方有关设备供应分包商资格的管理程序的要求报批分包商。对清单的任何变动(增加或删除),投标方应提供相关资料报业主方认可。

投标方需要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服务应当从有能力满足工程和质量系统要求的被批准的分包商那里采购。所有分包商都必须报业主方批准,投标方不得与未得到业主方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对不符合业主方要求的分包方,业主方有权否定其供货资格。

分包商的最终选择应由业主方从分包商清单中指定。业主方指定分包商并不排除投标方对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责任,投标方仍负全责。

投标方应注意尽可能减少分包商的数量以及将整个电站功能类似的设备做成标准采购包,比如管道、阀门、连接件、支架、就地仪器仪表和装置以及用于维修作业的消耗品和备品备件的采购,以便于维修活动和采购备件。

2.分包商的评价和选择

对分包商评价的总的原则如下:

投标方负责在其供应范围内采购材料和设备。投标方必须建立程序来确保采购的材料和服务符合特定的要求,订货的材料和服务必须来源于已经通过投标方评估并得到业主方认可的能够为工程提供质量安全合格的产品的分包商。

评估应包括潜在分包商的设计、制造、质量和商业评价。

分包商负责执行产品质量的必要验证和负责提供要求的质量文件。需要时他们的质量效果由评估和监查活动来控制,包括有选择地监查质量系统、检查产品可接受性、见证点检查和试验、检验质量文件。

3.业主方对分包商活动的监督

业主方对分包商活动的监督的见附件1、附件5、附件6中投标方的责任和业主方

52

的权利。

4.分包商的批准

所有分包商都必须报业主方批准,具体要求详见业主方有关设备供应分包商资格的管理程序。

分包商的最终选择将由业主方确定。对于业主方审查结果为“不可接受”的分包商,投标方不得从其处采购物项。

投标方只能从经过评估的,在技术上有能力、富有经验并且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且已获得业主方批准的分包商处采购材料、设备和服务。

53

附件6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不论业主方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也不论是否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投标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及出厂试验。投标方应向业主方提供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文件资料。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业主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和不合格品质量控制程序及有关资料。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业主方。

3 设备监造

3.1 业主方对投标方设备的监造

业主方将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投标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驻厂监造。

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由监造代表确认后方可投料。

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业主方监造代表。

投标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业主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方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业主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擅自调换。

业主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投标方给业主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54

投标方在现场见证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监造代表。

监造依据

本技术协议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R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由监造代表审核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业主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停工待检。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业主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业主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参加现场见证。如果业主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业主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与业主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业主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业主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业主方监造代表1份。

业主方可以对设备监造内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须接受。

监造内容(投标方提出初步监造内容,业主方最终审定)

合同设备监造内容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设备监造的实施按另行签订的设备监造合同和技术协议执行,如有)

4 性能验收试验

55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工程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合同设备验收合格,168小时试运结束后3个月内,具体试验时间由业主方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业主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业主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投标方要按本附件第4.7款要求进行配合。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见附件1)。若附件1没有论述,投标方在本章节提供。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见附件1)。若附件1没有论述,投标方在本章节提供。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业主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字确认结论。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

56

附件7 交货要求

设备的交货顺序及进度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以下交付日期是按交付地点为现场(车上)。

(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交货时间
1
2

说明:交货时间为设备的最后一批部件运工程施工现场的时间。

57

附件8 设备包装、标志、运输与保管要求

1 包装与保管

投标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雨水、耐侵蚀的措施。对于可以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投标方应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业主方进行审查确认。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规范与标准的文件。

投标方应提出满足合同设备(包括电气部分和控制部分)露天堆放六个月的包装与保管措施,供业主方审查。

2 组装

合同设备应尽量在投标方工厂内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58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尺寸(m)长×宽×高 重量(t)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59

附件10 差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或招标技术条款 投标规格或投标文件技术条款 差异 说明

注:供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有不同时,不论多么微小,都应逐条列在技术差异表中。否则,不论在其它各处如何描述,都将被认为供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60

附件1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图一:发变组保护及测量仪表配置图

附图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8NSWMe1D5YgzINWX-fnDw?pwd=gasd提取码:gasd

61

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

供项目

故障录波装置

技术规范

业主:

招标方:

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济南

62

目 录

附件1技术规范..................................................................................64附件2 供货范围..............................................................................76附件3技术资料................................................................................79附件4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81附件5监造检验................................................................................85附件6性能验收试验........................................................................89附件7交货进度................................................................................90附件8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91

63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故障录波装置设备,它提出了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设备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 投标方应对本技术规范进行逐条响应,不得更改条款次序及内容,条款不得删除,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附件11“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增加费用。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技术规范书应作为本系统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7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招标方将在设计联络会向投标方提供电厂功能标识系统的编码原则和要求,投标方应据此对其所提供的系统和设备进行编码,并编制在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及说明书等)中。

1.8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招标方,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1.9 若技术规范中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10 投标产品应有良好的使用业绩。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类似机组的投运业绩。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级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提供国家级的产品认证证书。

64

1.11 本设备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

2.1 厂址条件

本工程厂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境内。

济南位于山东省的中部,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6°02′~37°54′,东经116°21′~117°93′,南依泰山,北跨黄河,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与鲁西北冲积平原的交接带上,地势南高北低。济南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四周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聊城等市相邻。总面积

10244.45平方千米。

2022年济南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20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0.5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4180.2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

7426.7亿元,增长3.0%。三次产业构成为3.5:34.8:61.7。

(1)项目名称: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2)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2套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

(3)建设单位: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

(4)厂址位置:厂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兴华路北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2.2电气出线

本工程建设2×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电厂本期以110kV一级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每组燃机、汽机发电机经1台主变压器接入站内新建的11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2回出线。110kV配电装置采用屋内GIS,本期共有7个间隔,包括2个出线间隔、2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分段间隔及2个母线设备间隔。

本工程主接线方案为:每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中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出口处均装设专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每台燃机发电机经一台三相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与新建的配电装置相连;每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设1段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兼做厂用母线段),厂用高压电压等级采用10kV。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经电抗器从对应燃机发电机出口引接,汽机发电机接至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不设启备变,机组启动电源由110kV系统经主变倒送至厂用10kV段。

直流控制电压为22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

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220V直流,由动力220V直流系统供电,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

65

3 标准和规范

3.1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3.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当地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3.3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GB/T14598.301《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技术要求》

DL/T553 《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T5006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GB/T13730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GB/T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DL476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

DL451 《循环式远动规约》

IEC870 《远动设备及系统》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3702 《计算机软件分类与代码》

GB/T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3926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冲击(浪涌)抗扰度试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磁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IEC-255-22-1 《Ⅳ级高频干扰试验》

IEC-255-22-2 《Ⅳ级静电放电试验》

66

IEC-255-22-3 《Ⅳ级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IEC-255-22-4 《Ⅳ级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DL/T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规约集的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1网络访问(以下简称104标准)》

DL/T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Q/GDW273 《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处理系统技术规范》

鲁电调保[2014]16号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山东电网故障录波器联网系统通信技术规范等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4 技术性能要求

4.1正常使用条件

(1)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环境温度:-10℃~+55℃;

相对湿度:5%~95%(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应结冰);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2)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储存环境温度为:-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

运输环境温度为:-25℃~+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3)海拔高度: <1000m

(4)地震烈度:电气设施抗震设防烈度按VIII度设防。

(5)安装地点:室内

(6)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工作噪声:≤55dB(A声级)。

4.2设备的主要参数

(1)直流电源

额定电压: 220V,

允许偏差: -20%~+15%;

波纹系数: 不大于5%

(2)装置功率消耗:

67

交流电流回路:当In=5A时,每相不大于1VA;当In=1A时,每相不大于

0.5VA;

交流电压回路:当额定电压时,每相不大于1VA

直流电源回路;当正常工作时,不大于_______W

(3)过载能力:

交流电流回路: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

10倍额定电流,允许10s

40倍额定电流,允许ls

交流电压回路:1.4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2倍额定电流,允许10s

装置经过载后,应无绝缘损坏和永久性机械变形。

(5)额定参数

交流电流: 5A、1A;

交流电压: 100/57.7V、100V;

直流电压:0V~600V(发电机转子);220V(直流控制电源)

直流电流:75mV(转子);(4~20)mA/(0~5)V(励磁回路变送器输出)

(6)电磁兼容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符合国标:GB/T14598.9的规定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符合国标:GB/T14598.10的规定

静电放电干扰试验符合国标:GB/T14598.14的规定

脉冲群干扰试验符合国标:GB/T14598.13的规定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符合国标:GB/T17626.6的规定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符合国标:GB/T17626.8的规定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符合国标:GB/T17626.9的规定

浪涌(冲击)扰度试验符合国标:GB/T17626.5的规定

(7)绝缘试验

绝缘试验符合国标:GB/T14598.3-936.0的规定

冲击电压试验符合国标:GB/T14598.3-938.0的规定

5.装置功能要求

5.1 录波通道容量

故障录波装置应适用于单元接线的发变组和线路的故障录波分析,并具有故障测距、网络连接、信息远传和相应的主站功能。

本工程故障录波装置的录波通道总容量为(不少于):

68

#1机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模拟量64路;开关量160路;直流电压监测6路。

#2机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模拟量64路;开关量160路;直流电压监测6路。

线路(2条110kV线路)故障录波装置:模拟量32路;开关量64路;直流电压监测4路。

#1机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布置在#1机电气继电器室。#2机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布置在#2机电气继电器室。线路故障录波装置布置在网络继电器室。网络继电器室距离#1(2)机电气继电器室约100米。

5.2 同步采样频率不小于4000Hz;开关量事件分辨率不大于1ms;模数转换精度不低于16位;电压、电流通道计算精度优于0.2%。

5.3 故障记录时间和方式

5.3.1模拟量启动:装置可记录故障前0.5秒及故障后6秒(可设定)的录波数据,采集频率为每周波不少于128点。在系统发生振荡时,装置可自动记录30分钟包络线值,每间隔0.1秒记录一次。整套装置的数据记录方式分为24小时不间断的稳态数据记录和事故暂态数据记录。两种记录形成的数据文件可分别命名储存,但软件系统应能统一分析。稳态数据和暂态数据应带有绝对时间标记。

5.3.2开关量启动:装置可记录故障前0.5秒及故障后6秒的录波数据。

5.3.3装置的内存容量可完整记录10次连续故障的录波数据,每次故障波形不低于

1300个周波,大容量硬盘( G,投标方填写)可保存1000次以上的故障录波数据,如果硬盘数据存满,可自动刷新最早的故障录波数据。软件系统应能在LINIX平台上运行,并能实行多任务操作,具有完备的故障信息远传、分析、存档处理功能,故障文件的记录格式应能转化为COMTRADE格式。

5.4 故障启动方式

故障启动方式包括模拟量启动、开关量启动和手动启动。在程序设计中应有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如防止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可能引起误动的发生等。故障录波器在系统发生故障或震荡时应可靠起动。

5.4.1模拟量启动

1)正序量启动:包括正序电压和正序电流的突变量启动及正序电压过电压启动或低电压启动。

2)负序量启动:包括负序电压和负序电流的突变量及稳态量启动。

3)零序量启动:包括零序电压或零序电流的突变量及稳态量启动。

69

4)直流电压、电流启动:取自系统内的监视量,如经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直流变换器等变换出的电压、电流量。

5)振荡启动:含频差启动和频率变化率启动。

6)其它启动:任何一路输入的模拟量均可作为启动量,启动方式包括突变量启动和稳态量启动(过量或欠量)。

5.4.2开关量启动

任何一路或多路开关量均可整定作为启动量。开关量启动可选择为开关闭合启动或开关断开启动。

5.4.3手动启动及远方启动

装置设有故障方向识别元件,能防止外部故障时装置误启动。

5.5 录波数据输出方式

录波结束,录波数据应自动转存到装置硬盘保存,并可通过USB口(主机提供至少三个USB口)输出,亦可远传到省调。打印机应自动完成故障简要报告、故障波形的打印,也可人工选择打印所需录波数据和分析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名称、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启动方式、开关量变位时刻表及相关电气量波形等。故障录波的数据可拷贝到其它PC机上分析。

5.6 录波内容

5.6.1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

主要记录发电机交流电压、电流;励磁系统交/直流电压、电流;主变压器交流电压、电流;电抗器交流电压、电流;厂用10kV母线电压以及机组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状态。主要分析发电机及其励磁系统、主变、电抗器及厂用10kV母线系统的各种故障和异常工况。

具有开机试验功能:可进行发电机空载特性、发电机短路特性、发电机灭磁常数试验、同期并列试验、零起升压、10%阶跃响应、主变压器空投等电气试验,自动记录、打印试验特性曲线。

5.6.2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主要记录110kV线路的交流电压、电流;110kV母线的电压;110kV线路保护、母线保护及分段保护的状态。主要分析110kV系统的各种故障和异常工况。

5.7 谐波分辨率:不低于25次。

5.8 输出信号

70

装置启动录波、故障、直流失电均可发出告警信号,并能提示处理办法。

5.9 参数整定方式

可在线整定、离线整定及远方整定参数。

5.10 通信

装置提供双以太网口、RS485串行口,内置MODEM。装置应充分考虑与省调、地调及厂内电气监控管理系统(ECMS)、、山东电网故障录波联网系统、保护录波管理子站系统、SIS网进行通信的可行性,并详细说明有关的“通信协议”。具体方式待联络会确定。

5.11 时间同步系统

装置应有独立的内部时钟;装置可接受外部全厂时间同步系统(GPS/北斗)的时钟同步信号,采用IRIG-B码(DC)对时,并留有脉冲对时接口。

5.12 可以实时显示电气主接线图画面,并能显示系统中各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电气实时参数。

5.13 装置应配离线分析软件,软件能在各种常用操作系统下运行,实现对稳态记录数据和暂态记录数据的综合分析,并具有数据远方传送功能。

5.14 一般要求

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应适用于单元接线的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故障录波分析。

线路故障录波装置应适用于110kV线路的故障录波分析。

5.14.1故障录波装置所采用的元件应有充分的裕度,电子元件应经过严格的老化筛选。采用的元器件为进口设备时应在报价书中标注其生产厂厂名。

5.14.2故障录波装置的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GB/T14598.9/10/13/14《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所有电子元器件、组件及整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使之有高度的可靠性和互换性。

5.14.3当系统发生大扰动如短路故障、系统振荡、频率崩溃时,故障录波装置应能自动记录扰动全过程的电气量的变化、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行为。当系统动态过程终止时自动停止记录。当连续发生大扰动时,应能无遗漏地记录每次扰动的全过程数据,准确记录发生时间(年、月、日、分秒)。

5.14.4故障录波装置所记录的数据应真实、可靠、不失真,能准确反应谐波、非周期分量等;应有足够的安全性,不会因装置连续多次启动、供电电源中断等偶然因素丢失。故障记录的输出发生应包括不经召唤的紧急输出、事故后制表输出、电量变化输出等方式。

71

5.14.5故障录波装置应设置完善的软、硬件自检、巡检功能,当装置元器件损坏时,应能发出装置异常报警信号,并能指出有关装置发生异常的部位。可根据设定的时间定时自检并打印或显示自检报告。

5.14.6故障录波装置应有远传数据接口,同时具备手动、自动启动远传功能。

5.14.7装置应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且能对自复位命令进行记录。

5.14.8应随机免费提供故障分析软件,并免费负责版本升级。

5.14.9投标方应提供装置调试、整定和维护等可安装的全套软件和调试工具。装置软件免费无偿升级。

6系统配置及结构要求

装置采用嵌入式工控一体化结构,整个装置从功能上分为数据采集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两部分。系统应完成对机组的故障录波任务,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的安全。

抗电磁干扰能力应满足GB/T14598.9/10/13/14及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6/7标准。端子应具有阻燃性能,电子元器件、组件及整机座装置的接插件接触良好,可靠耐用,并具有防松动措施。

6.1 数据采集管理部分

数据采集管理部分主要完成模拟量和开关量的采集和记录、故障启动判别、信号转换及上传、数据缓存等功能。提供独立的电源输入、输出。

应配置高精度数据采集系统,以DSP为核心,由智能A/D板、开关量采集板、管理CPU板等构成。采用小板插件式结构,允许带电插拔,便于运行、调试维护,抗干扰性能强。面板便于监测和操作。

开关量输入模件应采用光电隔离板进行隔离,模拟量输入模件应采用高精度A/D转换器,所有I/O模件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

6.2 数据分析处理部分:

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具有良好的抗电磁干扰能力和防尘防潮能力,整机抗电磁干扰能力达到四级。适合于发电厂的工业现场使用。

基本配置:内存4G,硬盘1T、4个USB接口,采用工控一体化12.1”液晶显示器,

72

性能可靠的EPSON针式打印机。提供双以太网口、RS232/485接口等,用以实现数据远传。装置配置标准键盘、鼠标,可通过键盘或鼠标直接控制录波装置工作。采用RS485串口(暂定MODBUS协议)接入电厂ECMS(电气监控管理系统)。

数据分析处理部分主要完成如下功能:

a、装置的运行、调试管理;

b、装置的定值整定;

c、录波数据的存储;

d、录波数据的综合分析;

e、故障、异常工况报告的形成和打印;

f、录波数据、分析结果的显示、打印及远传;

g.对测量通道的适时监测。

6.3 装置提供信号板插件,该插件为光电隔离功放输出板驱动,设置以下信号指示、报警及引出触点至发电厂DCS。用户要求通信接口时,可提供RS485接口。

自检故障报警

录波启动报警

装置异常报警

电源消失报警

信号总清——手动复归报警

6.4 装置自备可靠的冗余辅助电源。主机和辅助电源相互独立,保证装置工作的可靠性。

6.5 装置的软件设计先进、合理。装置的运行、调试、整定均采用中文菜单方式进行管理。

装置提供录波数据综合分析软件,方便分析装置记录的故障数据设计,可再现故障时刻的电气量数据及波形,并完成故障分析计算,如谐波分析、相序量计算、幅值计算、频率计算、有功和无功计算等。

6.6 装置具有高速远程通信手段,通信传输规约应符合DL/T667-1999的规定。

6.7 装置的各种插件应接触良好,可靠耐用、插拔方便,并具有防震止脱的措施。

73

7屏柜(箱)结构及布线

7.1装置屏体为全封闭型,由不小于2mm厚的钢板制成。铭牌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板。

7.2屏的前后应开门,前门为带锁的内嵌式单开玻璃门,后门采用双开门,屏柜门轴在左手侧(以人面对屏柜正面为准),门把手在右侧,压板和电流试验盒的小门应能拉出。屏柜门与屏体之间通过软铜线可靠连接。屏的底部有可封闭的电缆孔,屏顶设小母线,屏顶小母线全部加装热缩材料,做到屏顶小母线绝缘,屏顶小母线上部加装可方便打开的有机玻璃盖板,小母线固定夹具具有扩展连接功能并有绝缘措施。

7.3装置的机械结构应能防灰尘、虫及小动物、机械振动、潮湿及有害气体的影响,装置内接插件部分不应产生接触不良现象。

7.4屏内应设置节能型照明灯,电源采用AC220V,灯与门联锁。

7.5屏内应装有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与柜体直接连接。屏柜内还应设置单独的二次等电位接地网接地铜排,接地铜排与柜体绝缘,并留出电缆接线端子,其中有至少2处能接入50mm2电缆的接线端子。屏柜内各装置接地应单独与本屏接地铜排连接,不允许串接。

7.6屏柜应具有抗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并具有防振性能。

7.7屏内布线

――装置及相关设备的端子排,宜按照功能进行分区、分段布置,正、负电源之间、跳(合)闸引出线之间以及跳(合)闸引出线与正电源之间、交流电源与直流回路之间等应至少采用一个空端子隔开。

――屏上的电缆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弱电信号线不得与有强干扰的导线相邻近。

――屏上配线应为耐热、耐潮、阻燃的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绞线。导线额定电压为

1000V。一般控制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CT、VT及断路器合闸回路的控制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每面屏上应留有总端子数的20%的空端子作为备用端子,且可在必要时再增加。每个端子仅允许接一根导线。

――对CT的试验连接端子要求在带电情况下,安全可靠地进行。

――屏内配线要求整齐美观,便于检修。

74

7.8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投标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正确性全面负责。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应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识别。

7.9所有端子额定值为1000V、10A,压接型端子。电流回路的端子应能接不小于4mm2的电缆芯线,屏上跳闸回路应采用能接不小于4mm2截面电缆芯的端子,屏上电源回路应采用能接不小于4mm2截面电缆芯的端子。

7.10CT和VT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各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对所有装置的跳闸出口回路应提供各回路分别操作的试验部件或连接片,以便于必要时解除其出口回路。

711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屏内的公共端子应采用多个端子的连接方式,以保证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电缆芯。

7.12屏面上信号灯和复归按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护、运行监视和操作。

7.13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便于识别铭牌或标签框,标签框采用有机玻璃反刻字。

7.14凡保护出口回路,均应经压板投入、退出。不允许不经压板而直接去跳闸。保护压板按其作用进行标色:出口压板标红色,功能压板标黄色,备用为驼色。

7.15对于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运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有特殊的符号标出。

7.16屏的表面处理

屏外观镀膜平整,不反光,色泽一致,无气孔砂眼、裂纹及锈斑等现象。柜外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式涂层材料。

7.17柜体尺寸:800mmx600mmx2260mm(宽×深×高)。

柜体颜色:冰灰77GY09。

进线方式:下进线。

75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1.5投标方根据下列所述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和装置。

1.6在本合同附件未明确的供货项目,但在技术要求中有要求的供货项目也由投标方供货。

2、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附件1: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无条件免费补充供货。

2.1设备范围(两台机组)(不限于下列项目,投标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

注:请投标方务必将设备供货清单填写、补充完整。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76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备注
1 #1(2)机发变组故障录波屏 2 投标方详列柜内设备元件
3 220kV线路故障录波屏 1
4 打印机 3
5 网络交换机 满足山东电网及现场要求,用于故障录波组网和与调度数据网连接 3
6 通讯线缆 满足山东电网及现场要求。用于故障录波组网和与调度数据网连接 1
7 通讯软件 满足山东电网要求 1

说明:投标方应提供故障录波装置调试、整定和维护等可安装的全套软件,并提供整定计算原则说明。

2.2随机及一年期备品备件(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1、上述随机及一年期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7

2.3专用工具(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1、上述专用工具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所有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4国产分包与外购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注:1、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分包与外购件已列在本清单;2、本清单已经明确的国产分包与外购厂家,投标方需按要求严格执行,不允许投标方自行更换分包与外购厂家。

2.5进口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注:1、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进口件已列在本清单;2、本清单已经明确的进口件,投标方需按要求严格执行,不允许投标方自行更换进口件产地、厂家。

未在表2.4及表2.5中列出的部件(设备生产用普通原材料除外),均被视为由投标方自行生产。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再分包或外购。

78

附件3 技术资料

1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为AutoCAD2004格式(应按一定比例绘制),文本文件为Word/Excel格式。资料中应有设备及元件的标识编码。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在签订技术规范后7天内,投标方向设计部门提供3套文本,1套电子版(包括原理接线、设备规范、平断面图、各设备的详细尺寸和距离、基础要求、接地要求、荷载、吊装要求、所有箱柜的内外尺寸等。)的完整设计资料,用于施工图设计。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满足配合工程施工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投标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技术资料与图纸数量:按照合同和技术规范中的设备数量,每台设备应提供相应的纸质技术资料及图纸6套,与纸质文件相同版本的电子文件2套,电子版文件格式应为PDF、TIF、autocad2004,载体应为质量合格的光盘。

1.8投标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6套(设计院、电厂各3套),电子文件2套(用优盘)(设计院、电厂各1套)。

1.9 纸质技术资料应采用暗线装订或胶装,不应有金属装订物。图纸应按

79

GB/T10609.3规定折叠,图纸折叠图幅向里,图标栏应外露。图纸内容及字迹应清晰,标题栏应注明本工程“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字样并表明设备名称。例如: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1号机组1号凝汽器××图。所有技术资料及图纸均应有设备厂家的印章。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若图纸发生变更,应出具变更联系单,设备安装完毕后提交竣工图。竣工图应按《电力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要求加盖竣工图章,并在编制说明内注明图纸变更依据。

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在技术规范签订后15天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2.1.1 原理接线图

2.1.2 屏面布置图、外型图及开孔图

2.1.3 设备柜内及背板接线图及端子排图

2.1.4 设备屏整体重量、最大运输尺寸和重量

2.2 投标方前期提供给招标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应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2.3 对于单独邮寄的设备技术资料及图纸等,应随附带有设备厂家印章的技术资料清单(清单样式见附表)。对于随设备一同到货的技术资料及图纸等,应单独包装,并附设备厂家印章的技术资料清单(清单样式见附表),做好保护措施,确保资料齐全、完整。

3设备供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1).设备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

2).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及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3).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及外购件合格证。

4).成套设备清单。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80

附件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设计联络

1.1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等问题。

1.2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1.3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1.4设计联络会中确定的内容与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1.5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定为2次)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但各方往返路费自理。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第一次 待定 投标方所在地
2 第二次 待定 招标方所在地

2现场服务

2.1投标入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投标人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投标人要根据工程计划派遣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如果此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天数,且不发生费用。若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服务人员能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信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2.2投标人根据设备特点及工程经验,填写具体技术服务内容、人天数等,具体见下表。

现场服务计划表

81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服务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调试 10 工程师 1
2
3
4
5
6

2.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2.3.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3.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2.3.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2.3.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2.3.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2.3.6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理由投标人负责。

2.4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2.4.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买卖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2.4.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进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表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备注

82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备注
1
2
3

2.4.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投标人在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的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4.3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4.4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经招标人同意。

2.4.5投标人配合招标人组织的暂时分配的工作。

2.6投标人及投标人服务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3培训

3.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3.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下表中列出:

培训计划和内容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天数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调试 1 工程师 1
2
3
4
5
6

3.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培训教师构成等具体内容,合同生效后由买卖双方商定,且以满足工程需要为准。

3.4如果培训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技术支持方)进行,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如果培训地点在国外进行,应详细列出所发生的费用。

2.6如果培训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技术支持方)进行,投标人的所有费用(培训设备、场

83

地、资料)由投标人承担。如果培训在招标人(现场)进行,投标人负担培训教师的所有费用,招标人负责提供培训设备、场地。

84

附件5 监造检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投标人的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1.2招标人将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机构,在投标人(含分包人)的车间对设备的加工、制造等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检验及试验;招标人代表有权参加投标人的进度和设计审查会议。1.3招标人有指定独立机构(或委托独立机构)作为其代表讨论试验计划、见证试验和分析试验结果的权利,检查和试验覆盖设备制造的各个阶段,以确认所有制造工作及检查、试验均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及适用规范与标准。如招标人指定或委托,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给予与招标人同样的检查权。

1.4检查和试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验收试验;焊接、加工和控制程序审查;焊工、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资格审查;焊接检查;制造期间的检查和试验;尺寸检查、液压试验、性能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和装运前检查等。

1.5设备或材料的质量和/或工艺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招标人将拒收。放行或拒收通知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的整改措施经招标人批准,且按整改措施整改并满足合同要求时,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拒收的部套件才能包装、发运。

1.6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标准及依据设备加工工序、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重点编制的详细的检验试验计划(ITP)。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1的规定。

1.7检验试验计划(ITP)应列出投标人将进行的试验数量和时间表,每项试验应列明:试验方法、试样数量、合格及不合格标准、样品识别和标记等内容。招标人对ITP进行审核、批准且选点,共同签署后执行。招标人可增减ITP中检验与试验内容并调整监督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检验试验计划(ITP)格式见商务合同部分内容。

1.8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部件、原件、分系统清单;若有分包部套,该清单应包含相应的分包方负责人、分包地点、联络信息等有关内容。

1.9不论招标人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也不论是否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投标人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2.工厂检验

85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及出厂试验。投标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文件资料。

2.3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受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和不合格品质量控制程序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受人。2.4招标人在设备制造期间应能自由进出投标人设备制造现场和车间(含投标人的分包人)进行检查和测试,需要时,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应提供该检查和/或试验需要的设施。

2.6招标人参加的检查、检验或试验并未解除投标人的任何质量责任、义务。

2.6出厂验收是工厂检验的最后一个环节。设备出厂前应提前15天通知招标人参加出厂验收实验,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2.7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招标人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3.2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由招标人代表(含其监造代表,以下同)确认(R或W点见证)后方可投料。

3.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人代表。

3.4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与1.2条对应)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招标人代表。

3.5招标人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

3.7招标人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和生产情况。

3.8投标人应给招标人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信、生活方便。

3.9投标人应至少提前10天将W点及H点日期、地点通知招标人,并提前3天将准确试验见证日期通知招标人。

3.10监造依据

设备采购合同及其技术规范等附件;

86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设备制造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投标人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相关方约定的其他要求。

3.11见证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R点:由招标人监造代表对设备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报告等进行见证而预先设定的监理控制点。

W点:由招标人监造代表对设备的过程、工序、节点或结果进行现场见证而预先设定的监理控制点。

H点:停工待检。由招标人监造代表见证并签认后才可以转入下一个过程、工序或节点而预先设定的监理控制点。投标人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检验或试验后投标人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招标人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参加现场见证。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招标人书面通知转为R点时,投标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人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标人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通知招标人,致使招标人未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见证。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6份,交监造代表2份。签字盖章后,并不免除投标人应负的责任。

3.12如投标人生产的设备是原形机,投标人应组织2个层次的评审,即厂内自行评审、邀请招标人评审。

3.13检验试验项目及内容参见DL/T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且不低于该标准;《导则》中没有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根据其加工工序、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重点按下表补充完善,招标人审核、确认。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87

上述描述如与商务部分有矛盾之处,以商务部分为准。

88

附件6 性能验收试验

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性能的要求。

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供需双方商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3性能验收试验的具体时间由投标方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投标方提供国家或行业标准,与测试方和招标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都将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提供配合。同时投标方还将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8性能验收试验费用

本章7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9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且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编写,供需双方参加,共同签字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89

附件7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顺序及进度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商务部分为准。

(2)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运输

由投标人负责,推荐汽车运输方式。交货进度如有变化,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

准。投标人设备的交货顺序和时间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交货时间
1
2

说明:交货时间为设备的最后一批部件运抵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施工现场的时间。

3所投产品的最短供货周期为:__________(投标方提供)

招标方收货后,在开箱前2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如投标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招标方有权单独开箱,开箱中发现问题同样由投标方负责处理。

90

附件8 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

1 包装和标识

1.1设备包装:投标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的有效防潮、抗氧化、耐雨水、耐侵蚀措施。对于可以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投标方应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招标方进行审查确认。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规范与标准的文件。投标方应提出满足合同设备(包括电气部分和控制部分)露天堆放六个月的包装与保管措施,供招标方审查。

1.2设备清洁、包装和唛头要求:

包装应根据设计规格书要求进行设计包装;清洁按照设计规格书要求执行;所有合同设备需要按照长途运输的要求选择合适和坚固的包装,包装箱需要能承受多次装卸。投标方需要对合同设备自身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以保证合同设备能完好地到达现场;

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类别另箱单独包装。

1.4投标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应标记清楚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及装箱清单中的对应序号,并妥善包装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撞击和损坏。

1.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包括箱内每一部件的项目名称、产品名称、设备位号、图号、数量、装箱序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3份、包装箱外另附一份装箱单。

1.6当合同设备被证明由于包装问题而损坏,投标方需要设法维修或替换相应的受损设备并按合同要求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1.7投标方需要保证设备包装能经受从发运之日起两年的贮存。

1.8投标方需要将以下内容用不退色的颜料涂写在包装箱相对的三面,用中文书写。

合同号;

合同设备描述;

唛头;

到货地点;

包装箱号;

毛/净重(公斤);

91

尺寸(长×宽×高厘米);

重心位置(适用于超过两吨的货物);

起吊位置;

发货人;

收货人;

特殊标记用于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1.9根据合同设备的情况和不同运输方式及装卸货要求,投标方需对所有的包装箱在明显的位置注明“远离潮湿”“小心轻放”“正面朝上”等,及其它一些用英文粗体字注明的国际运输标志。对于任何超过两吨的货物,重量及起吊位置将用中英文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要求标注在各个木箱的两个面上,以便于装卸和起吊。

1.10散装附件需要由投标方贴上标识,包括合同号和相关的机组号、附件名称和安装位置、装配图上的附件号。此外,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等也按上述要求分别独立包装。

1.11对于裸装的合同设备,上述信息需要直接标注在合同设备或固定的标牌上。对于大件设备,投标方需提供合适的运输支架。

1.12所有的包装箱将包括下列文件:

投标方签发的合格证;

包括分件箱号、名称、数量、重量、价格、机组号、图号和/或部件号的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和合格证一份;

投标方或其分包商发出的包装箱需采用统一的序列号;

1.13投标方需要在发货前30天提交一份详细的合同设备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程序。2交货和运输

投标方负责将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车板将货物交与招标方,并按照招标方所规定的位置摆放。

2.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保证交货及时和部件的完整性。任何提前交货都应经过招标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都将由投标方承担。如因工程进度方面的安排而需要投标方延迟交货,招标方应提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投标方推迟交货,投标方应采取妥善措施对合同设备进行贮存、维护与保养,避免其丢失、损坏,直至招标方以传真形式通知投标方发货时为止。

2.2专用工具和易耗品应充分提供,以满足相关设备主要项目的安装进度要求。测试工具和设备应充分提供,以满足测试和试运行进度要求。

2.3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

92

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并提供重量超过20吨或长大于9米或宽大于3米或高大于3米的大件货物清单。投标方在每批货物预计发货30天前及7天前,分2次以传真将以下的各项内容通知招标方。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时间以商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合同号;

预计发货日期;

设备发货清单、数量;

包装箱数量;

装箱重量、尺寸和总价值;

合同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运输状态草图;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合同设备在运输、吊装、贮存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

但是如果在到货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错误,例如货物缺损、装箱单与实际到货不符、货物不符合技术要求等,则设备交货日期以通过现场修复、补充发货等手段完全改正了发运交货错误的时间为准。

此日期作为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2.4在每批货物发运前3天,投标方应以招标方规定格式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包括电子版)书面传真至招标方。与此同时,投标方还应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方所发货物的规格、尺寸、存放条件等。如果由于投标方未能及时将这些信息送达而导致招标方未能及时安排接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大型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

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括分件箱号、名称、数量、重量、价格、机组号、图号和/或部件号的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和合格证一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

所有装箱资料应用塑料袋包装完好,并放在箱内方便易取的地方;

上述未提到的事项应参照合同的相关要求。

2.5在保证期内由于投标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如果动用了招标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投标方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运到现场。

2.6招标方将派遣代表到投标方工厂进行出厂验收,并到投标方装货地点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投标方应提前15天通知招标方到投标方工厂完成上述活动的安排。

2.7凡由于投标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93

一经证实,投标方均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招标方应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投标方应尽快协助招标方补齐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具体费用由招标方、投标方协商解决。

2.8为实现对设备及材料的计算机管理。投标方应在每批货物发运前向招标方发送装箱清单的电子文档。

2.9对所有提交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提供电子版文档。

2.10无论合同中其他任何条款如何规定,投标方应负责起运时装载设备。

2.11合同中标明的以租借方式提供的安装或测试工具(如果有)和设备以及专用的吊装、运输和包装设备应始终属于投标方的财产,投标方应对这些工具和设备做出明显的标记和说明,应由投标方按照与设备适用的相同条件交付。招标方应安排在使用后尽快将这些工具和设备从项目现场以完好的状态(正常磨损的情况除外)归还给投标方,并且应安排以招标方现场装载方式返还给投标方,投标方自行负责运出现场。

2.12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性和完整性。

2.13如因工程进度方面的安排而需要投标方延迟交货,招标方应提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投标方推迟交货,投标方应采取妥善措施对合同设备进行贮存、维护与保养,避免其丢失、损坏,直至招标方以传真形式通知投标方发货时为止。对于保管期间的产生的费用问题,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货物运输保险:投标方应为承运货物在运输期间的风险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货物合同价格的110%,保险期间为投标方仓库到承保商交货现场止。

4主要运输要求

4.1在没有收到招标方的质量放行文件前,投标方不得发货。

4.2招标方释放质量放行文件的先决条件是投标方应按照装箱文件的要求审查已完成的所有文件。只有审查结果满意或招标方和投标方经协商以书面方式同意才可以释放质量放行文件。

4.3在投标方或其分包商的工作场所,投标方应进行预加载荷和去除载荷的包装/设备检查。检查应验证吊装和装载工艺是否破坏包装或因设备变形引起的完整性。

4.4投标方应按要求对每次发货提供装运文件。当适用时,至少应对每次运输提供以下装运文件。对于一批运输,至少应提供以下装运文件。装运文件应有采购订单号。

两份包装清单的复印件;

两份运输路线图的复印件(若适用);

94

两份招标方放行的质量放行单和运输单复印件;

其它装运文件参照已签订合同其它部分执行。

4.5对装运文件的要求并不减轻投标方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最终完整数据包的责任。

4.6投标方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向招标方提交包装、装卸和运输程序供审核。

4.7重型设备、大型设备,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运输方案和运输质量计划供审核。运输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如需):

运输方式(驳船、海运、铁路、公路)、运输路线;

运输设备负荷的周期性检查(在运输期间检查);

索具、吊装、装载计划,包括吊装和捆扎加固计算;

设备的重量和尺寸;

运输工具信息以及相关证书;

吊装设备信息,包括吊装等级;

绳索设备和附件材料和重量评估/试验规格书;

推荐的卸载条件;

载荷的冲击和加速度测量工具和操作说明书;

安装工具参数;

设备贮存维护说明书。

4.8大件设备运输前,应通知招标方,并由投标方负责运输监送。

4.9投标方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任何工程设备或每项其他主要货物将运到现场的日期,通知招标方或其指定人员;

4.10投标方应保障并保持招标方免受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损害,并应协商和支付由于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索赔。

上述描述如与商务部分有矛盾之处,以商务部分

95

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

供项目

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

分析子站设备

技术规范

业 主:

招标方:

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济南

96

目录

附件1技术规范................................................................................98附件2供货范围..............................................................................111附件3技术资料..............................................................................114附件4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16附件5监造检验..............................................................................119附件6性能验收试验......................................................................122附件7交货进度..............................................................................123附件8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124

97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的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附件,它提出了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需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满足其要求。

3) 供方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事先征得需方的认可,未经过需方确认的分包商不得生产本工程的任何设备。

4) 供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 供方提供的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类似机组的投运业绩。

6) 合同签订后5天,按本技术规范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需方确认。

7) 供方提供的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格中,供方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8) 投标文件的技术澄清、承诺内容和技术规范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 在合同签订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在设备投料生产前,供方在设计上给以修改。在产品生产、制造、总装过程中,供方用于该产品的所有技术改进、性能优化,都列入自动更新的范畴,而不改变合同的价格,供方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因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在供货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而补充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0)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供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有标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供方须严格执行出厂检验,所有的出厂验收结果必须有公司对应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否则严禁出厂。

98

12)供方提供设备需满足山东电网接入要求,需提供近3年内在山东电网220kV电厂或变电站有不少于3台套及以上应用的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1.1 工程概况和场地条件

本工程厂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境内。

济南位于山东省的中部,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6°02′~37°54′,东经116°21′~117°93′,南依泰山,北跨黄河,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与鲁西北冲积平原的交接带上,地势南高北低。济南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四周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聊城等市相邻。总面积10244.45平方千米。

2022年济南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20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0.5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4180.2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7426.7亿元,增长3.0%。三次产业构成为3.5:34.8:61.7。

(1)项目名称: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2)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2套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

(3)建设单位: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

(4)厂址位置:厂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兴华路北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1.2电气出线

本工程建设2×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电厂本期以110kV一级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每组燃机、汽机发电机经1台主变压器接入站内新建的11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2回出线。110kV配电装置采用屋内GIS,本期共有7个间隔,包括2个出线间隔、2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分段间隔及2个母线设备间隔。

本工程主接线方案为:每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中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出口处均装设专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每台燃机发电机经一台三相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与新建的配电装置相连;每组燃机发电机和汽机发电机设1段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兼做厂用母线段),厂用高压电压等级采用10kV。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经电抗器从对应燃机发电机出口引接,汽机发电机接至10kV发电机组母线段。不设启备变,机组启动电源由110kV系统经主变倒送至厂用10kV段。

直流控制电压为22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

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220V直流,由动力220V直流系统供电,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

99

2标准和规范

供方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符合以下标准最新版本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110kV-500kV
Q/GDW1396-2012 IEC61850工程继电保护应用模型
Q/GDW11010-2013 继电保护信息规范
调继(2014)80号 关于印发继电保护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提升方案的文件
Q/GDW11361—2014 智能变电站保护设备在线监视与诊断技术规范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
GB4858 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GB6126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7261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1128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GB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598.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14598.9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
GB/T14598.10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GB/T14598.13 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
GB/T14598.14 静电放电试验
GB/T14598.17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4598.18 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14598.19 工频抗扰度试验
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7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17626.8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9 脉冲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100

GB/T17626.10 阻尼振荡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DL480 静态电流相位比较式纵联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DL/T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5218 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IEC60255-24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
GB/T13730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GB/T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DL476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
DL/T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规约集的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1网络访问(以下简称104标准)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调保〔2023〕25号 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市供电公司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主站及子站部署方案的通知
调保〔2023〕29号 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压板在线监视技术方案的通知

备注:

1)供方应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应及时通告需方进行书面解决。

2)从合同签订之日至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需方知道与否,供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3)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规范书第1节的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认。

101

3配置要求

本工程配置一套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其中1面主机屏安装于网络继电器室内,2面机组数据采集屏分别安装于#1(2)机组电气继电器室内。该设备实现对厂内二次设备状态实时监测功能,并具备保信子站功能。

投标方所供设备的配置和技术要求以山东省调要求为准,并负责完成相关设备组网和联调工作。4基本技术参数

4.2.1装置电源

1)直流电源:

额定电压:DC220V,允许偏差-20%~+10%;

2)交流电源:

额定电压:AC220V,允许偏差-15%~+15%;

4.2.2额定参数

交流电流:1A;

交流电压:100V/57.7V;

频率:50Hz。

4.3正常使用条件

(1)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环境温度-5℃~+45℃,装置应能满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精度;环境温度在-20C~+50C时,装置应能正确工作,不误动不拒动。

相对湿度5%~95%,装置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2)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贮存、运输环境温度的极限值为:-25℃~+70℃,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应出现不可逆变化,温度恢复后,装置的性能不变。

(3)海拔高度: <1000m

(4)安装地点:网络/电气继电器室(室内)

(5)柜体颜色色标为:冰灰77GY09。

102

(6)柜体尺寸:800*600*2260(宽*深*高)。

4.4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4.4.1设备接地

系统各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均不得混接,工作接地实现一点接地。所有屏柜体、打印机等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装设敏感电子装置的屏柜设置专用的、与柜体绝缘的接地铜排母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0平方毫米,并列布置的屏柜体间接地铜线直接连通。当屏柜上布置有多个系统插件时,各插件的工作接地点均与插件箱体绝缘,并分别引至屏柜内专用的接地铜排母线。

抗干扰设备安装于无电磁屏蔽房间内,设备自身满足抗电磁场干扰及静电影响的要求。在雷击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发生及一次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供方设备均不应误动作。

4.4.2电磁环境

系统应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强电磁场等恶劣的电磁环境中安全可靠的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

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电磁兼容技术,包括光电隔离、合理的接地和必须的电磁屏蔽等措施。

系统应能在当地现场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

供方应提出各敏感电子设备、各子系统及整个系统电磁兼容措施。

5技术要求

5.1继电保护状态实时监测功能

5.1.1继电保护在线监测功能应具备对站内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状态的监测能力,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保护装置的运行定值、功能压板及出口压板,还应包括保护动作事件、异常告警、保护录波等。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5.1.1.1继电保护在线监测功能配置独立的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实现。

5.1.1.2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应具有安全的操作系统、装置化的结构,并具备与站内监控后台及调度端监控系统(保信联网主站)通信能力。

5.1.1.3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应具备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即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103

5.1.1.4应能够接入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微机保护装置以及系统有必要管理的其它二次设备,并与所有接入的装置通信,收集装置的信息。

5.1.1.5应具备收集保护装置功能压板投退状态,出口压板投退状态,保护定值区号及定值等数据功能。

5.1.1.6对出口压板进行监测的辅助装置或回路不应改变保护屏上现有压板的结构,即保证装置跳闸回路有明显断开点。

5.1.1.7对出口压板进行监测的辅助装置回路应具有安全防护措施,装置异常、回路断线、接地等异常不应造成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异常。

5.1.1.8装置应固化站内保护装置正确运行状态,直接完成站内保护设备运行状态的分析判断,将判断结果上送调度,宜以光字模式进行展示,上送信息可采用分类汇总方式,至少包括保护定值错误和保护投退错误两类信息,可采用遥信方式上送。保护定值错误指站内任意一套保护装置的运行定值区号与正常运行时规定的正确定值区号不同或当前定值区定值内容与定值单不一致;保护投退错误指站内任意一套保护装置的投退情况与正常运行时规定的压板投退位置不一致或间隔运行中而出口压板退出。

5.1.1.9通过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应能够简单、准确定位发生保护定值错误、保护功能压板投退错误或保护出口压板错误的具体间隔。

5.1.1.10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应具备实现上述功能有关的系统安全、功能检测、异常告警、信息交互、通信规约等相关外延功能。

5.1.1.11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应具有良好的人机操作界面,具备有关信息的存储、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装置异常等运行状态信息应能上送监控系统。

5.1.1.12投运前,继电保护在线统监测装置应完成与站内保护装置、省调端监控系统联调试验。

104

5.2.保护信息子站功能

5.2.1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装置包含嵌入式结构保护信息管理机和独立的服务器,具有打印功能。

5.2.2电源:工控机、间隔层设备均采用直流电源供电。

5.2.3时钟:具有对时系统软、硬对时方式。

5.2.4与保护装置的联接方式

5.2.4.1子站系统与保护设备通过以太网、串口等方式连接,通信规约满足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3或IEC61850标准规约;

5.2.4.2网络联线应采取抗干扰措施;

5.2.4.3任一套保护装置退出或发生通讯故障不影响子站系统与其它节点的正常通讯;

5.2.4.4系统除满足现有工程需要外,还应具有扩展能力,接入新的装置时不改变现存网络结构,不改动其它节点的参数设置。

5.2.5自检和巡检

5.2.5.1自动检测子站系统软、硬件工作情况;

5.2.5.2自动检测子站系统与站内装置的通讯情况;

5.2.5.3自动巡检子站接入的各个装置的工作情况。

将这些装置状态变化信息记入数据库并保存,按要求上传至主站并就地发信号显示。

5.2.6信息分类

5.2.6.1装置参数:型号、软件版本等;

5.2.6.2装置功能参数:元件功能、识别符、说明等;

5.2.6.3装置状态:当前状态(运行、信号、检修、停用),定值、定值组别、开入量状态;

105

5.2.6.4装置报告:装置正常、异常、启动、动作时产生的报告(包括分散录波报告)。

5.2.7 信息收集

5.2.7.1子站能完成对保护装置的正常查询、动作报告(包括各保护的详细报告及采样值)和自检报告的收集整理、定值及定值区号改变情况的检查(记录定值改变及形成时间)、记录开关量变位时间并给出中文的变位信息和有关提示等;

5.2.7.2对于保护装置报告,应在报告产生后立即自动收集,并保证多套保护装置或同一保护装置在短时间内产生多份报告时,不发生遗漏;

5.2.7.3对于保护装置参数和状态信息,可定时自动收集,时间间隔可调整。

5.2.8信息存储

5.2.8.1子站所存储的信息应包含从保护装置收集的信息;来自主站的寻访、调用等信息;

5.2.8.2设备当前的设定值、状态信息,子站系统自检和子站系统管理信息;

5.2.8.3所存储的信息应能适应主站根据事件、时间、设备名等进行的调用。

5.2.9数据库管理

5.2.9.1应建立相应数据库,对于收集到的变化的信息和系统操作进行记录和管理。

5.2.9.2数据库容量应满足扩充需要;

5.2.9.3数据库应有完善的自动备份功能及循环存储功能;

5.2.9.4当子站系统故障恢复后,数据库能自动恢复到系统故障前的状态。

5.2.10信息传输

5.2.10.1主站可以随时查询子站通讯状态、保护装置定值、开关量变位情况,历史动作报告、自检报告等;

5.2.10.2子站必须具备对信息的过滤处理能力,在电网故障时按用户预先设定主动上传分析处理后

106

的信息;

5.2.10.3对上送信息应设定不同的优先级别;

5.2.10.4上传完备的保护信息表,并接收主站下达的指令;

5.2.10.5通过调度数据网实现子、主站连接;

5.2.10.6子、主站间采用标准通讯规约。

5.2.11升压站监控系统与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单独组网,分别与保护装置不同通讯接口传输、交换信息。

5.2.12网络信息量最大时,网络信息传输时间不大于2s。

5.2.13子站系统功能

5.2.13.1子站应有升压站一次接线简图,包括母线、线路、变压器及其开关等,以方便进行升压站数据库数据、拓扑结构等录入;

5.2.13.2能够实现用户以组合查询条件方式对数据库信息进行查询;

5.2.13.3具有系统扩展、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库操作等功能;

5.2.13.4可适应对具体保护装置的操作,包括对该套装置及其在数据库的信息操作的各种命令。

5.2.14用户权限管理

5.2.14.1权限分级:应对不同的用户设定不同的权限,用户权限管理可依据调度管辖范围分为:系统管理员、子站管理员、普通用户;

5.2.14.2系统管理员:有最高权限的用户,可检查子站系统的配置、修改数据的设置等;

5.2.14.3子站管理员:管理子站系统,管理用户;

5.2.14.4普通用户:仅可对数据库信息进行查询、浏览、打印等。

5.2.15安全性

107

5.2.15.1为保证系统安全性,子站应根据需要设置允许访问的工作站和权限及用户名称、密码等,确认用户名称和密码有效后,开放相应数据通信;

5.2.15.2应通过权限管理和远方控制逻辑硬件闭锁来防止通过数据通讯接口实现对微机装置进行控制操作的漏洞。

5.2.16继电保护压板在线监视

为了满足保护设备压板在线监视,防范因压板误投退导致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事件,需要配置1套继电保护压板在线监视系统,经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上送调度,实现对站内软压板及各类型压板的投退状态在线监视、误投退告警和智能巡检功能。

5.3电气干扰

屏柜装置柜必须采取屏蔽措施,以防因干扰误动,抗电磁干扰能力应满足GB/T14598.9/10/13/14及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6/7标准。

5.4屏柜结构及布线要求

5.4.1屏柜结构形式

装置屏体为全封闭型,装置柜体由金属材料制成,面板采用不小于2mm厚的钢板制成。

屏的前后应开门,前门为带锁的内嵌式单开有机玻璃门,门轴在左侧(面向屏正面);后门采用双开铁门。屏的底部有可封闭的电缆孔,屏顶设小母线,屏顶小母线全部加装热缩材料,做到屏顶小母线绝缘,屏顶小母线上部加装可方便打开的有机玻璃盖板。装置的机械结构应能防灰尘、虫及小动物、机械振动、潮湿及有害气体的影响,装置内接插件部分不应产生接触不良现象。屏内应设置照明灯,电源采用AC220V,灯与门联锁。

装置柜体应经涂漆防护处理,漆膜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平整、光洁,不允许有砂粒、流漆、斑点、起泡、手印和粘附物等。不得有脱落或露底现象,以防影响使用人员的监视或引起疲劳。

屏体包括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正确的安装方式。保证柜在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不会损坏。供方还应提供运输存放和安装说明书,供用户使用。

5.4.2屏内布线

――屏内配线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弱电信号线不得与有强干扰的导线相邻近。

108

――屏内配线应为耐热、耐潮、阻燃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绝缘铜绞线。导线额定电压为1000V。一般控制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PT及断路器合闸回路的控制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CT回路的截面应不小于4mm2。

――端子的额定值为1000V、10A,压接型端子。每面屏上应留有总端子数的15%~20%的空端子作为备用端子。每个端子仅允许接一根导线,端子排间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置于柜体两侧。端子排根据功能分段排列。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A,1000V。CT和PT的二次回路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屏内中央信号用端子排采用双进双出端子。正负电源、励磁正负极、跳闸回路与正电源之间应至少隔开一个端子。交流电源输入应留有与左右屏电源转接端子。

5.4.3屏柜接地及屏蔽措施

每面屏应装有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屏柜应具有抗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并具有防振性能。装置内的信号逻辑地需引出,则应设置不小于100mm2逻辑地专用的接地铜排,接地铜排与柜体绝缘,并留出电缆接线端子。柜门与保护屏之间通过软铜线可靠连接。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6.1供方应提供相关网络设备以及通讯电缆。供方应提供符合山东电网的软硬件设备。

6.2供方应承诺配合第三方软件要求,实现与第三方软件系统数据交换,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调试。供方负责并承担联调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调等各方面相关工作,直至通过调度部门验收。为接收电厂保护及故障信息子站系统相关信息,各调度端需改造部分接口设备及系统扩容,由此增加的工程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6.3供方负责本期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与调度数据网接入屏的连接、子站主机屏与采集屏的连接、子站与故障录波装置、保护装置等的联接光缆及相关附件(含光纤熔接),满足调度要求。7技术数据表(供方可根据所供设备的需要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据 备注
1 子站后台计算机内存 G
2 子站后台计算机硬盘 GB
3 子站系统可用率
4 子站主设备MTBF寿命 小时
5 子站时钟与标准时间误差 ms

109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据 备注
6 子站正常情况下主服务器CPU负荷率
7 子站大批量数据时主服务器CPU负荷率
8 子站正常情况下网络平均负荷
9 子站电网事故情况下网络平均负荷
10 装置承受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11 屏柜防护等级

110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供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供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1.5供方根据下列所述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和装置。

1.6在本合同附件未明确的供货项目,但在技术要求中有要求的供货项目也由供方供货。

2供货范围

供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需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方无条件免费补充供货。

2.1设备范围(两台机组)(不限于下列项目,供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

每面屏屏顶预留安装小母线位置(不少于3根∮6紫铜棒),并提供母线夹。屏内设备详细配置由供方在下表中填写。

2.1.4设备范围(两台机组)(不限于下列项目,供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

序号 名 称 供货范围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信息采集屏 (安装于#1、机电气继电器室屏柜及附件*1 2 配置和数量满足工程和山东电网调度要求
2 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信息管理屏 (安装于网络继电器室)屏柜及附件*1 1

111

3 后台主机 HP880G6内存≥8G;硬盘≥1TB;DVD-R/W 1
4 通信接口及线缆 1 满足现场要求

注:请供方务必将设备供货清单填写、补充完整。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供方所提供设备需满足调度要求。

说明:供方应提供装置调试、整定和维护等可安装的全套软件。

2.2随机及一年期备品备件(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1、上述随机及一年期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供方原因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费用应由供方自行承担。

2.3专用工具(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1、上述专用工具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供方原因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所有费用应由供方自行承担。

2.4国产分包与外购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112

注:1、供方供货范围内所有分包与外购件已列在本清单;2、本清单已经明确的国产分包与外购厂家,供方需按要求严格执行,不允许供方自行更换分包与外购厂家。

2.5进口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注:1、供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进口件已列在本清单;2、本清单已经明确的进口件,供方需按要求严格执行,不允许供方自行更换进口件产地、厂家。

未在表2.4及表2.5中列出的部件(设备生产用普通原材料除外),均被视为由供方自行生产。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再分包或外购。

113

附件3 技术资料

1一般要求

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供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需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为AutoCAD2004格式(应按一定比例绘制),文本文件为Word/Excel格式。资料中应有设备及元件的标识编码。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在签订技术规范后7天内,供方向设计部门提供3套文本,1套电子版(包括原理接线、设备规范、平断面图、各设备的详细尺寸和距离、基础要求、接地要求、荷载、吊装要求、所有箱柜的内外尺寸等。)的完整设计资料,用于施工图设计。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并经需方确认。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满足配合工程施工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技术资料与图纸数量:按照合同和技术规范中的设备数量,每台设备应提供相应的纸质技术资料及图纸6套,与纸质文件相同版本的电子文件2套,电子版文件格式应为PDF、IF、utocad2004,载体应为质量合格的光盘。

1.8供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6套(设计院、电厂各3套),电子文件2套(用优盘)(设计院、电厂各1套)。

1.9 纸质技术资料应采用暗线装订或胶装,不应有金属装订物。图纸应按GB/T10609.3规定折叠,图纸折叠图幅向里,图标栏应外露。图纸内容及字迹应清晰,标题栏应注明本工程“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字样并表明设备名称。例如:华山2×75兆瓦燃气-蒸

114

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1号机组1号凝汽器××图。所有技术资料及图纸均应有设备厂家的印章。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若图纸发生变更,应出具变更联系单,设备安装完毕后提交竣工图。竣工图应按《电力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要求加盖竣工图章,并在编制说明内注明图纸变更依据。

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在技术规范签订后15天内,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2.1.1 原理接线图

2.1.2 屏面布置图、外型图及开孔图

2.1.3 设备柜内及背板接线图及端子排图

2.1.4 设备屏整体重量、最大运输尺寸和重量

2.2 供方前期提供给需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应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2.3 对于单独邮寄的设备技术资料及图纸等,应随附带有设备厂家印章的技术资料清单(清单样式见附表)。对于随设备一同到货的技术资料及图纸等,应单独包装,并附设备厂家印章的技术资料清单(清单样式见附表),做好保护措施,确保资料齐全、完整。

3设备供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1).设备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

2).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及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3).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及外购件合格证。

4).成套设备清单。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115

附件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设计联络

1.1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等问题。

1.2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供方向需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需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1.3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1.4设计联络会中确定的内容与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1.5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定为2次)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但各方往返路费自理。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第一次 待定 供方所在地
2 第二次 待定 需方所在地

2现场服务

2.1投标入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投标人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投标人要根据工程计划派遣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如果此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天数,且不发生费用。若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服务人员能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信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2.2投标人根据设备特点及工程经验,填写具体技术服务内容、人天数等,具体见下表。

现场服务计划表

116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服务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调试 15 工程师 1
2
3
4
5
6

2.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2.3.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3.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2.3.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2.3.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2.3.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2.3.6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理由投标人负责。

2.4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2.4.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买卖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2.4.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进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表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备注
1
2
3

2.4.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投标人在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的

117

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4.3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4.4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经招标人同意。

2.4.5投标人配合招标人组织的暂时分配的工作。

2.6投标人及投标人服务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3培训

3.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3.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下表中列出:

培训计划和内容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天数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安装、调试 1 工程师 1
2
3
4
5
6

3.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培训教师构成等具体内容,合同生效后由买卖双方商定,且以满足工程需要为准。

3.4如果培训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技术支持方)进行,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如果培训地点在国外进行,应详细列出所发生的费用。

2.6如果培训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技术支持方)进行,投标人的所有费用(培训设备、场地、资料)由投标人承担。如果培训在招标人(现场)进行,投标人负担培训教师的所有费用,招标人负责提供培训设备、场地。

118

附件5 监造检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投标人的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1.2招标人将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机构,在投标人(含分包人)的车间对设备的加工、制造等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检验及试验;招标人代表有权参加投标人的进度和设计审查会议。

1.3招标人有指定独立机构(或委托独立机构)作为其代表讨论试验计划、见证试验和分析试验结果的权利,检查和试验覆盖设备制造的各个阶段,以确认所有制造工作及检查、试验均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及适用规范与标准。如招标人指定或委托,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给予与招标人同样的检查权。

1.4检查和试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验收试验;焊接、加工和控制程序审查;焊工、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资格审查;焊接检查;制造期间的检查和试验;尺寸检查、液压试验、性能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和装运前检查等。

1.5设备或材料的质量和/或工艺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招标人将拒收。放行或拒收通知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的整改措施经招标人批准,且按整改措施整改并满足合同要求时,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拒收的部套件才能包装、发运。

1.6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标准及依据设备加工工序、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重点编制的详细的检验试验计划(ITP)。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1的规定。

1.7检验试验计划(ITP)应列出投标人将进行的试验数量和时间表,每项试验应列明:试验方法、试样数量、合格及不合格标准、样品识别和标记等内容。招标人对ITP进行审核、批准且选点,共同签署后执行。招标人可增减ITP中检验与试验内容并调整监督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检验试验计划(ITP)格式见商务合同部分内容。

1.8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部件、原件、分系统清单;若有分包部套,该清单应包含相应的分包方负责人、分包地点、联络信息等有关内容。

1.9不论招标人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也不论是否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投标人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19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及出厂试验。投标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文件资料。

2.3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受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和不合格品质量控制程序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受人。

2.4招标人在设备制造期间应能自由进出投标人设备制造现场和车间(含投标人的分包人)进行检查和测试,需要时,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应提供该检查和/或试验需要的设施。

2.6招标人参加的检查、检验或试验并未解除投标人的任何质量责任、义务。

2.6出厂验收是工厂检验的最后一个环节。设备出厂前应提前15天通知招标人参加出厂验收实验,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2.7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招标人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3.2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由招标人代表(含其监造代表,以下同)确认(R或W点见证)后方可投料。

3.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人代表。

3.4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与1.2条对应)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招标人代表。

3.5招标人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3.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

3.7招标人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和生产情况。

3.8投标人应给招标人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信、生活方便。

3.9投标人应至少提前10天将W点及H点日期、地点通知招标人,并提前3天将准确试验见证日期通知招标人。

3.10监造依据

设备采购合同及其技术规范等附件;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设备制造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投标人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相关方约定的其他要求。

3.11见证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R点:由招标人监造代表对设备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报告等进行见证而预先设定的监理控制点。

120

W点:由招标人监造代表对设备的过程、工序、节点或结果进行现场见证而预先设定的监理控制点。

H点:停工待检。由招标人监造代表见证并签认后才可以转入下一个过程、工序或节点而预先设定的监理控制点。投标人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检验或试验后投标人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招标人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参加现场见证。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招标人书面通知转为R点时,投标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人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标人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通知招标人,致使招标人未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见证。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6份,交监造代表2份。签字盖章后,并不免除投标人应负的责任。

3.12如投标人生产的设备是原形机,投标人应组织2个层次的评审,即厂内自行评审、邀请招标人评审。

3.13检验试验项目及内容参见DL/T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且不低于该标准;《导则》中没有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根据其加工工序、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重点按下表补充完善,招标人审核、确认。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H W R 备注

上述描述如与商务部分有矛盾之处,以商务部分为准。

121

附件6 性能验收试验

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性能的要求。

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供需双方商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3性能验收试验的具体时间由供方与需方协商确定。

4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供方提供国家或行业标准,与测试方和需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都将由供方提供,需方提供配合。同时供方还将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8性能验收试验费用

本章7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9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且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编写,供需双方参加,共同签字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122

附件7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顺序及进度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商务部分为准。

(4)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运输由投标人

负责,推荐汽车运输方式。交货进度如有变化,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设备的

交货顺序和时间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交货时间
1
2

说明:交货时间为设备的最后一批部件运抵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施工现场的时间。

3所投产品的最短供货周期为:__________(供方提供)

需方收货后,在开箱前2天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供方负责处理。如供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需方有权单独开箱,开箱中发现问题同样由供方负责处理。

123

附件8 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

1 包装和标识

1.1设备包装:供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的有效防潮、抗氧化、耐雨水、耐侵蚀措施。对于可以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供方应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需方进行审查确认。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规范与标准的文件。供方应提出满足合同设备(包括电气部分和控制部分)露天堆放六个月的包装与保管措施,供需方审查。

1.2设备清洁、包装和唛头要求:

包装应根据设计规格书要求进行设计包装;清洁按照设计规格书要求执行;所有合同设备需要按照长途运输的要求选择合适和坚固的包装,包装箱需要能承受多次装卸。供方需要对合同设备自身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以保证合同设备能完好地到达现场;

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类别另箱单独包装。

1.4供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应标记清楚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及装箱清单中的对应序号,并妥善包装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撞击和损坏。

1.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包括箱内每一部件的项目名称、产品名称、设备位号、图号、数量、装箱序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3份、包装箱外另附一份装箱单。

1.6当合同设备被证明由于包装问题而损坏,供方需要设法维修或替换相应的受损设备并按合同要求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1.7供方需要保证设备包装能经受从发运之日起两年的贮存。

1.8供方需要将以下内容用不退色的颜料涂写在包装箱相对的三面,用中文书写。

合同号;

合同设备描述;

唛头;

到货地点;

包装箱号;

124

毛/净重(公斤);

尺寸(长×宽×高厘米);

重心位置(适用于超过两吨的货物);

起吊位置;

发货人;

收货人;

特殊标记用于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1.9根据合同设备的情况和不同运输方式及装卸货要求,供方需对所有的包装箱在明显的位置注明“远离潮湿”“小心轻放”“正面朝上”等,及其它一些用英文粗体字注明的国际运输标志。对于任何超过两吨的货物,重量及起吊位置将用中英文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要求标注在各个木箱的两个面上,以便于装卸和起吊。

1.10散装附件需要由供方贴上标识,包括合同号和相关的机组号、附件名称和安装位置、装配图上的附件号。此外,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等也按上述要求分别独立包装。

1.11对于裸装的合同设备,上述信息需要直接标注在合同设备或固定的标牌上。对于大件设备,供方需提供合适的运输支架。

1.12所有的包装箱将包括下列文件:

供方签发的合格证;

包括分件箱号、名称、数量、重量、价格、机组号、图号和/或部件号的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和合格证一份;

供方或其分包商发出的包装箱需采用统一的序列号;

1.13供方需要在发货前30天提交一份详细的合同设备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程序。2交货和运输

供方负责将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车板将货物交与需方,并按照需方所规定的位置摆放。

2.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保证交货及时和部件的完整性。任何提前交货都应经过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都将由供方承担。如因工程进度方面的安排而需要供方延迟交货,需方应提前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方推迟交货,供方应采取妥善措施对合同设备进行贮存、维护与保养,避免其丢失、损坏,直至需方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方发货时为止。

2.2专用工具和易耗品应充分提供,以满足相关设备主要项目的安装进度要求。测

125

试工具和设备应充分提供,以满足测试和试运行进度要求。

2.3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并提供重量超过20吨或长大于9米或宽大于3米或高大于3米的大件货物清单。供方在每批货物预计发货30天前及7天前,分2次以传真将以下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时间以商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合同号;

预计发货日期;

设备发货清单、数量;

包装箱数量;

装箱重量、尺寸和总价值;

合同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运输状态草图;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合同设备在运输、吊装、贮存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

但是如果在到货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错误,例如货物缺损、装箱单与实际到货不符、货物不符合技术要求等,则设备交货日期以通过现场修复、补充发货等手段完全改正了发运交货错误的时间为准。

此日期作为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2.4在每批货物发运前3天,供方应以需方规定格式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包括电子版)书面传真至需方。与此同时,供方还应以传真方式通知需方所发货物的规格、尺寸、存放条件等。如果由于供方未能及时将这些信息送达而导致需方未能及时安排接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大型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

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括分件箱号、名称、数量、重量、价格、机组号、图号和/或部件号的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和合格证一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

所有装箱资料应用塑料袋包装完好,并放在箱内方便易取的地方;

上述未提到的事项应参照合同的相关要求。

2.5在保证期内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如果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运到现场。

126

2.6需方将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进行出厂验收,并到供方装货地点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到供方工厂完成上述活动的安排。

2.7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协助需方补齐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具体费用由需方、供方协商解决。

2.8为实现对设备及材料的计算机管理。供方应在每批货物发运前向需方发送装箱清单的电子文档。

2.9对所有提交的技术资料,供方应提供电子版文档。

2.10无论合同中其他任何条款如何规定,供方应负责起运时装载设备。

2.11合同中标明的以租借方式提供的安装或测试工具(如果有)和设备以及专用的吊装、运输和包装设备应始终属于供方的财产,供方应对这些工具和设备做出明显的标记和说明,应由供方按照与设备适用的相同条件交付。需方应安排在使用后尽快将这些工具和设备从项目现场以完好的状态(正常磨损的情况除外)归还给供方,并且应安排以需方现场装载方式返还给供方,供方自行负责运出现场。

2.12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性和完整性。

2.13如因工程进度方面的安排而需要供方延迟交货,需方应提前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方推迟交货,供方应采取妥善措施对合同设备进行贮存、维护与保养,避免其丢失、损坏,直至需方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方发货时为止。对于保管期间的产生的费用问题,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为承运货物在运输期间的风险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货物合同价格的110%,保险期间为供方仓库到承保商交货现场止。

4主要运输要求

4.1在没有收到需方的质量放行文件前,供方不得发货。

4.2需方释放质量放行文件的先决条件是供方应按照装箱文件的要求审查已完成的所有文件。只有审查结果满意或需方和供方经协商以书面方式同意才可以释放质量放行文件。

4.3在供方或其分包商的工作场所,供方应进行预加载荷和去除载荷的包装/设备检查。检查应验证吊装和装载工艺是否破坏包装或因设备变形引起的完整性。

127

4.4供方应按要求对每次发货提供装运文件。当适用时,至少应对每次运输提供以下装运文件。对于一批运输,至少应提供以下装运文件。装运文件应有采购订单号。

两份包装清单的复印件;

两份运输路线图的复印件(若适用);

两份需方放行的质量放行单和运输单复印件;

其它装运文件参照已签订合同其它部分执行。

4.5对装运文件的要求并不减轻供方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最终完整数据包的责任。

4.6供方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向需方提交包装、装卸和运输程序供审核。

4.7重型设备、大型设备,供方应向需方提交运输方案和运输质量计划供审核。运输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如需):

运输方式(驳船、海运、铁路、公路)、运输路线;

运输设备负荷的周期性检查(在运输期间检查);

索具、吊装、装载计划,包括吊装和捆扎加固计算;

设备的重量和尺寸;

运输工具信息以及相关证书;

吊装设备信息,包括吊装等级;

绳索设备和附件材料和重量评估/试验规格书;

推荐的卸载条件;

载荷的冲击和加速度测量工具和操作说明书;

安装工具参数;

设备贮存维护说明书。

4.8大件设备运输前,应通知需方,并由供方负责运输监送。

4.9供方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任何工程设备或每项其他主要货物将运到现场的日期,通知需方或其指定人员;

4.10供方应保障并保持需方免受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损害,并应协商和支付由于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索赔。

上述描述如与商务部分有矛盾之处,以商务部分为准。

128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合计总分。

2.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标[65.00]
1.1 质量(性能)保证措施 45.00 1、产品介绍(质量认证、认证证书、影像资料(如:照片、彩页)、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3分、-6分、-10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产品技术先进程度和结构特性(含材质和配置情况及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5分、5-10分、10-15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设备质量的稳定性、安全可靠性、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5分、5-10分、10-15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运行检修条件方便性,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1-5分范围内评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1.2 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5.00 有详细的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5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129

,130

1.3 供货日期及计划 7.00 从交货期及工期计划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详细的进度计划及工期计划(包含如下基本要素:文件提交、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检验试验等),且进度合理,各关键节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关键节点明确,逻辑清晰等方面酌情打分。有详细的供货日期及计划方案,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7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1.4 售后服务方案 5.00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维修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定期回访等内容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5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1.5 生产能力和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 3.00 企业生产能力及本项目拟投入生产力量,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2分、2-3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2 商务标[5.00]
2.1 企业业绩 5.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7年)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设备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5分,满分5分。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注:业绩合同中至少体现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中的一种设备,否则不得分。
3 商务报价[30.00]
3.1 投标报价评审 30.00 满足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
/供应商报价)×价格权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31

第六章 开启响应文件、评审、成交

1.响应文件开启

1.1响应文件开启流程

1.1.1供应商通过网络终端设备远程参加活动。

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登录”系统,进入对应的开启项目,所有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

1.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会议。

1.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参与家数。

1.1.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起解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

1.1.5公布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1.2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

1.4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告知。

1.5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1.6※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在开启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开启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启功能,验证系统登录、CA签到和CA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CA密码,拿错CA等造成无法正常开启。

模拟开标使用步骤:使用CA登录----〉点击“模拟开标”菜单----〉模拟签到与解密。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5

1.7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

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IE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IE浏览器是IE9及以上;

系统软件:CA数字证书驱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签章软件;

132

所有系统软件均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具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电脑推荐硬件要求:

显卡 集成显卡或者更高配置
CPU 主频建议2.4GHz或更高
内存 建议4G或者更高配置
储存空间 240GB或者更高配置

2.磋商小组

2.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2评审专家的抽取

2.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定,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2.6磋商小组的职责:

133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7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编写评审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2.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4)曾因在竞争性磋商、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评审程序

3.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3.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3.3资格审查

3.4符合性审查;

3.5磋商、评审环节;

3.6澄清有关问题(如需);

3.7推荐成交候选人;

3.8编写评审报告。

134

4.评审

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2资格审查

4.2.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

资格证明文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供查询截图;

135

(5)供应商为设备实体制造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具备核心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7年)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设备5个或以上安全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中至少体现一种设备,三种设备最低都要满足5个)。业绩可多项合同累加。

注:上述7条,投标人需逐条响应,一条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如出现联合体投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2.2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采购人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4.3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报价无效说明。

4.4磋商和评审

4.4.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4.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4.4.3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5澄清有关问题

4.5.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6

4.5.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6成交

4.6.1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6.3对于分包竞争性磋商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供应商的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4.6.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6.5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4.6.6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5.1评审结束后,现场不宣布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7

6.报价无效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报价无效:

(1)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对文件标注的实质性条款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3)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4)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7)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2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涉嫌串通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7)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

6.3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项目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38

8.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8.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8.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一并存档。

8.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9.违法违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39

第七章 纪律要求

1.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3.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40

第八章 合同条款

同编号:CN139801-HE-013-00

2 75 -

第一卷

商务条款

需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XXX

2025年 月 日青岛,中国

141

本合同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地为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同安路882-1号(以下简称“需方”)与XXX,其注册地为AAA(以下简称“供方”)于2025年 月在青岛签订。

鉴于:

1. 业主就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已进行了招标。2. 需方已中标上述项目并已与业主签署了该项目的供货、建设总承包协议(以下简称“PC合

同”);

3. 供方有意根据本合同条款提供,且需方有意获得本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服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并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42

第一章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存在的公司,

其注册的营业地址为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同安路882-1号,及其法定代表人、承继方和经许可

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XXX,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的营业地址为AAA

及其法定代表人、承继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1.3 “PC承包商”是指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4 “业主”是指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

1.5 “PC合同”是指需方与业主就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工程

项目的建设而签订的供货、建设总承包协议,包括合同文件及其所有的商务技术附件。

1.6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7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4章中规定的部分。

1.8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9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

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如果有)(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及各种电子版

本)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电厂正常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10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

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11 “监造”和“检验”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或(和)业主方代表以及业主雇

请并授权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

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和检验并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12 “认证”是指在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供方雇请的国际公认的认证机构(如Loyds、ABS、

BVQI、HartfoldSteamBoilerInspectionandInsuranceCo.)为使其制造的产品获得当地政府或

其授权机关的批准而进行的第三方的检查和认证。此种认证并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

负的责任。

1.13 “制造完工证明”是指设备最终质量符合质量要求的质量水平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包括设

备标识、检查接口表、质量计划或与之相当的文件、一致性证书、质量放行、焊接程序清单、

检查及试验证书、试样板记录(如适用)、以前提交给需方或业主的特许/“不合格品请求报

告”等。

1.14 “最低性能标准”-具体见技术协议。

143

1.15 “质量保证期”或“保证期”是指机组自业主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果在质量

保证期内,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或者改进等,则被修理、

更换或改进或被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设备或相应部件的保证期自设备维修、更换或者改进等

完成后重新起算24个月;在保证期内供方负责纠正或消除设备缺陷。

1.16 “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在质保期届满前需方不能发现且该缺陷已经或可能给项目的性能、

可靠性、安全或费用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此类缺陷简称“潜在缺陷”);供方对纠正潜在缺

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质量保证期终止后的5年。

1.17 “性能保证值”是指在合同第二卷所规定的性能试验程序,本合同设备所应达到的性能保证

参数。

1.18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 “可靠性运行”是指按照本合同技术规范和成熟的工业惯例,机组已达到试运行条件,并且

在试运行期间完成机组连续运行30天,同时满足满负荷连续不间断运行至少168小时。

1.20 “临时验收”是指机组已达到如下条件:

1)达到最低性能保证

2)按照第二卷中培训的要求对业主的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3)按照第二卷要求递交了运行维护手册;

4)按照第二卷要求提供了两年期的运维备品备件;

5)双方对未完工作及消缺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将按150%相应未完工作的货款扣除)

6)除了不影响电厂安全和可靠运行的步骤外,所有移交的步骤已完成;

7)成功的完成了可靠性运行;

8)未完项目已合理的完成,且不影响机组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9)用于移交的文件如运行维护手册、图纸及其他文件已全部交付给业主,已取得了有关的

法律许可或其他许可。

1.21 “初步验收证书”和“移交”是指在完成了机组的可靠性运行并经过业主的验收后,由业主

颁发的证书;在业主颁发了此证书后,即视为机组已移交给业主。

1.22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第二卷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第二卷规定的项目

和试验程序所进行的试验。

1.23 “性能验收证书”是指电厂或机组已通过性能验收试验而由业主签发的证书。

1.24 “最终完工”是指:

1)对设备的整体审查没有发现缺陷或者潜在缺陷;

2)在质保期期间设备运行良好;

3)初步验收证书中的未完工作全部完成;

4)最终版的运维手册提交给业主,供方补齐了所有在质保期期间为修复缺陷而使用的业主的备品备

144

件。

5)工厂已通过临时验收;

6)所有的缺陷清单均已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

7)业主已经收到承包商的最终计划和技术规范;

8)业主已经收到承包商按照协议规定所需提交的其他文本材料,包括手册(和在工厂临时验收日期之前或者当天对手册的必要修订),试验报告,卖方信息,和质量证明文件;

9)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付款已经结算(包括所有违约赔偿金的支付),对要提出或者已经提出的留置权或者诉讼,承包商已按照PC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提供给业主所需的担保;

10)所有承包商的设备,设施,材料和废物,除非雇主按协议选择保留的具体细项,都应已经清除出施工现场而且现场以及周围区域并已被妥善处理。

1.25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

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6 “未完项目”或“未完项目清单”是指自调试开始至颁发性能验收证书期间,由业主和PC承

包商共同确定的不影响机组安全和可靠运行的一份未完工作的清单。

1.27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28 “电厂”是指业主兴建的位于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

1.29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认证、检验、土

建、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有

关的服务,计入总价(见附件6)。

1.30 “现场”是指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兴华路以北山东济宣能源有限公司厂内为需方安装合同设

备所在地。

1.31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安装和调试备品备件及2年运行维护期备品备件。有关

要求如下:

1.31.1所有的备品备件须严格按照技术协议书和相关文件执行,备品备件的质量、材质、检验、工

艺等技术参数与原设备部件一致,且可以与原部件完全互换。设备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检验要

求同样适用于相应的备品备件。每件备品备件均须标注KKS编码。

1.31.2备品备件须提交如下文件资料(每件备品备件均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KKS编码、合格

证、产品铭牌、图纸编号、使用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等,如上资料使用语言均要求中英文

对照。

1.31.3备品备件清单中详细列明每件备品备件更换周期。

1.32 “安装和调试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根据其成熟的经验提供的足够用于移交前的安装、调试、

试运行的备品备件,计入总价(见技术规范书附件2)。

145

1.33 “2年运行维护期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所附清单提供的足够用于移交后的电厂2年运行

和维护期的备品备件。不计入合同总价。

1.34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35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印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36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在经需方书面同意后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

的供货分包给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承继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1.37 “专用工具”是指设备安装过程中及安装结束后移交需方的工具,供方需提交专用工具的详

细说明书、图纸,包括生产商名称等详细信息,确保需方或业主能够在后期采购到同样的产

品。

1.38 72+24小时试运行:是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在接受连续的72小时满负载试运行后,停机消缺,然后再次启动机组,进行24小时的满负荷试运行。

1.39 文件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及双方根据合同规定不时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时间近者优先);

(2)合同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含澄清,时间近者优先);

(5)投标文件(含澄清,时间近者优先)。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不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时,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

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某一合同组成文件本身存在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时,双方应

从合同目的实现的角度协商解决,但不应对工程进度造成不利影响。经协商后双方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的,可按第十七章的规定提交争议解决。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设备名称: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

型号规格: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数 量:本合同技术协议

2.2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146

2.3 设备的技术协议、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第二卷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本合同第二卷附件。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和材料、

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

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第二卷对合同设

备的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免费补供所缺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

件等。除专用危化品,常用危化品由供方在项目当地采购供货。

2.5 运行维护期备品备件供货清单按本合同文件第二卷附件

2.6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按本合同第二卷附件

2.7 合同设备交货进度见本合同第二卷附件。

2.8 合同设备的分包与外购情况见本合同第二卷附件。

2.9 供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按本合同第二卷附件。

2.10 合同设备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见本合同第二卷附件。

2.11 合同设备的大(部)件情况见本合同第三卷。

第三章技术要求

3.1 设备技术规范详见第二卷。

3.2 供方须严格按照第二卷附件3的要求及时提交配合设计阶段图纸、供生产制造图纸以及供施工

用图纸,及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方面的资料。

3.3 因设计工作在EPC项目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如供方不能及时、充分的按照第二卷附件3的要求

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将给EPC项目质量、进度等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需方将严格按第十一章

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第四章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包含13%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不

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税金:人民币 XXX元大写:XXXXX)。

本合同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费(含

施工现场,包含设备从现场开箱验收到设备无缺陷投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税金、

利润及财务费用等费用外,还同时包括合同设备的认证费用、税费以及所有设备的包装费、

147

到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的车板交货的运输费和保险费(保险范围至地面交货)、等设备交货完

成之前的费用。供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第一卷附录A,在合同期内需方或需方子公司如需增加供货范围内的任一

部件,价格按照附录A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执行。

4.3 质保期后3年内需方或需方子公司如需增加运行维护备品备件或服务,价格按照第一卷附录

A2执行。

4.4 一个大修期内需方或需方子公司如需增加运行维护备品备件或服务,价格按照第一卷附录A3

执行。

4.5 剩余电厂运营期内需方或需方子公司如需增加运行维护备品备件或服务,价格按照第一卷附

录A3执行。

4.6 本合同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

4.7 合同分项价格与合同总价不相符时,以合同单价为准。

第五章付款

5.1 本合同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含中国电建财务公司承兑)、电建融信、或其他供应链

方式支付。

5.2.1电建融信、或其他供应链方式支付的由需方配合供方通过电建融信或其他供应链方式取得低成

本融资。

5.2.2 供方应对上述支付方式予以配合,因配合不积极导致的付款延迟,责任应由供方负责。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本合同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分两次支付,在满足下列条件后,需方每次支付合同

总价款的5%。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如供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供方需全额退回预付款;如供

方依法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5.3.1.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供方提交了下列文件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1)合同签订30天内,供方须提交合同总价款各10%的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以需方为受

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正本和“合同履约保函”正本(见附录B);

(2)合同总价款5%的财务收款收据;

(3)附件5“三级进度计划(L3计划)”,在计划中需设置进度控制节点,“三级进度计划(L3计

划)”作为本合同的附录G。

5.3.1.2供方向设计院提供的设计用资料、图纸,经设计院认可返回后,在供方提交了下列文件经需

148

方审核无误,需方在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1)需方设计管理部出具的附录I“初设提资完成证明”;

(2)合同总价款5%的财务收款收据。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经业主代表或业主雇请并授权的检验机构以及需方设备监

造部门、储运物管部门检验满足要求并签发放行单后,每批货物运抵施工现场,且由供方提

交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经需方验明无误后30天内,

需方向供方支付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50%作为到货款。

5.3.3 开箱验收款支付:

每批货物运抵施工现场,现场各方就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开箱检验,合格后由现场各方代表

签署货物现场交货证明,需方将支付该批设备价款的10%。

5.3.4 10%机组试运验收款:供方的设备满足本合同的质量要求,如果机组顺利72+24小时试运行,

参建各方现场签署《机组移交试生产证书》,需方将在45天内向供方支付10%合同总额的

机组试运验收款。

5.3.5 供方的设备满足本合同的质量要求,在性能试验合格后,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附录J《厂家

代表现场服务关闭表》,经需方项目部、调试运行管理中心、电力科技工程公司、设计管理

中心确认的图纸资料提交证明(附录I图纸资料提交证明),需方将在45天内向供方支付设

备价款的10%。

5.3.6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将作为合同设备质量保证金。如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

题,需方将在机组质保期满后两个月内予以付清。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部分。如果质量保证

金不足以弥补应由供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不足部分继续承

担责任。

5.4 需方按本合同向供方进行付款并不表示需方接受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供货,或并不解除供方与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5.5 如果发生由于供方没有按时向其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应商付款,导致发生分包商或外购设备

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以至于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需方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应商

付款,此转付款及相应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和2.5%的管理费将从下一笔需方向

供方的付款中扣除。

5.6 需方与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需方负担,供方与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

关的银行费用由供方负担。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按照合同规定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违约金时,需方有权从任何

一次支付款项中扣除。

5.8 供方必须向需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8.1供方必须保证每一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该批货物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与需方提供

149

的一一对应,并且一致。如果供方没有按照需方的要求开具正式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供方有义务按照需方的要求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供方拒绝

履行此项义务,需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如由此给需方造成了不能退税或其他损失,需方

有权利向供方提出索赔,并可从应支付给供方的相应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补偿。5.8.2本合同不得由供方以外的第三方向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5.8.3因供方原因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须向需方补偿因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多缴的

增值税税额及相应附加税额;普票也无法开具的,还需要再补偿企业所得税无法税前扣除而

多缴的所得税税额。

5.8.4 因供方的原因,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

规定,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供方需配合需方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救,无法

补救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多缴的增值税、附加税税额和无法税

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等税款损失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

方还应予以赔偿。但不免除供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5.8.5供方须在开具发票后壹个月内将发票递交给需方。如因供方原因,发票认证过期无法抵扣,责

任由供方承担。

5.8.6供方有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发票事项的义务。因供方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致使需方遭受税务

机关检查时,供方有配合需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

5.8.7供方税务信息发生变化,应以书面法律文件及时告知需方,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

担。

第六章交货、制造进度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交货顺序及交货批次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需方计划批次的

要求,交货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供方应按合同第二卷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合同设

备的交货并应按需方的计划分批次交货。

设备的交货状态应符合本合同第二卷的规定。交货之后如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交货状态的合

同设备,则应由供方或由供方委托需方完成为达到规定交货状态而剩下的本应在工厂完成的

工作。为完成此工作的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该批合同设备交付进度延误的责任由供方承担。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需方指定的车板交货。

6.3 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提交给需方本合同附件5“三级进度计划(L3计划)”及原材

料和/或分包外购件采购计划和清单,并注明原材料和/或分包外购件到场时间,在计划中需

设置进度控制节点,并报经需方认可。需方认可的“三级进度计划(L3计划)”作为本合同的

附录G。

150

6.3.1供方从原材料和/或分包外购件采购开始,按附件D于每月25日前向需方提供一份设备月度制

造进度报告(附件D)。供方应在报告中对设备重要制造节点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节点时间

进行对比,若存在偏离,需说明原因并提出采取的措施。在不改变总进度的情况下,供方可

以调整局部进度,但必须及时制定调整后的新版“三级进度计划(L3计划)”,并报需方认可。

需方对供方调整进度计划的认可,并不减轻或免除供方的责任

6.3.2需方有权在供方的设备制造计划中选取进度控制节点,并参考节点对供方的制造进度情况进行

检查。

6.3.3设备详设完成后一个月之内,供方应根据供货范围,更新设备清单和型号给需方。

6.3.4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须提前(2-3)个月向需方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的

原因和预计拖延的期限。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供方达延期申请。需方同意延

期交货时,应同时确定延期交货期限。供方在收到需方关于支付核定损失额的通知后,应及

时支付该笔费用,如在需方发出通知后30日内逾期未支付该核定损失额的,需方有权从应付

款中将其扣除。如供方拒绝向需方支付核定损失额,或拒绝承认其应向需方支付核定损失额,

则视为需方未批准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交货迟延责任。

由于设备延期交货将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总进度,给整个工程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供方应尽

最大努力避免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

6.3.5供方应在首次发货前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供成套设备部套总清单和组箱方案给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的交货日期以需方项目现场签收的收货证明所标明的日期为准。需方应在此日

期即对该批设备的发运符合性进行验收,如符合则即视为供方已交货;如不符合且已超过本

合同所载明的计划交货期,则应视为供方交货迟延。供方应根据本合同11.9条承担交货迟延

的违约责任。

6.5 供方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仓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和装卸(不含交货地点的卸车)和保险(保

险范围至地面交货,包括卸车)等事宜,并承担一切与此有关各种费用。

6.6 交货通知(中文)

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卷《包装储运技术规范书》第4条的通知期限和资料清单及时向需方

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资料的最终版本需要提供中、英文对照版本。

6.6.1 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30天,供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需方提交发运通知,内

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预计发运的主要货物及其重量和体积;包括设备图纸、资料、设备安全操作使用说明手

册、运行维护手册等合同有关技术资料(中、英文纸板及电子版);

(b)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

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

(c)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

151

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

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d)供方进出口货物严禁包含海关进出口禁止类货物,应符合相关法规性文件要求,不违

反相关规章制度。

6.6.2 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15天,供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需方提交将要交付货

物的清单。该批清单必须满足需方的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每批货物的箱件清单(可编辑Excel格式),该清单要列明总箱件数、每箱件货物的重量、

体积及该批货物的总重量、总体积;

(b)每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预计发运日、装箱清单(包括电子版)、货物名称、货物的原产

地证书(如有)、制造完工报告或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木箱熏蒸证明(如需要)、商检合格

证书(如有)及合同设备的编号及设备图纸和资料、设备安全操作使用说明手册、运行维护

手册等合同有关技术资料(中文纸及电子版)和其他业主要求的合格文件等。

6.6.3 在每批货物发出前2天,供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需方提交将要交付货物的清

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合同号;

(b) 机组号;

(c) 发运批次号;

(d) 货物备妥发运日;

(e) 货物名称、编号;

(f)运输方式;

(g) 交货日期;

(h) 货物总毛重;

(i) 货物总体积;

(j) 总包装件数;

(k) 重量超过二十吨(包括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

积和件数。

6.7 本合同第二卷附件2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需方有权根据设备安装计

划和进度调整、完善第二卷附件2规定的清单、数量和交付进度,调整后的货物交付清单及

进度计划需在满足货物合理设计、制造及生产周期的期限前,通过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

式通知供方。

6.8 供方应按附录H、第二卷附件2和附件3规定的清单、数量和交付进度,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

电厂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供方保证其提交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并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

152

供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采用中文语言。

6.9 技术资料应按规定的交付方式和交付地点递交,供方应在发出前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传

送单号、详细清单等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通知需方。

6.10 供方发出技术资料的日期(以邮戳为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经需方或需方代

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该缺少、丢失或损坏非因需方原因导致,则

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若需方明确标明急用,应在3日内)免费向需方补充提供缺

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资料。

确因需方原因导致的技术资料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也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若需

方明确标明急用,应在3日内)向需方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6.11 供方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在包装开始前7天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安排赴厂验收工作,供方在得

到需方的答复意见后方可开始包装制作。

6.12 合同设备在交货地点车板交货前如果由于供方包装、保管不当等各种原因使货物发生损坏或

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人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免费修理或补供,以满

足工程进度要求。

6.13 本合同的大件设备,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到项目所在地,并提供不少于四天的免费压车

时间,因到项目所在地延迟,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6.14 本合同设备自需方指定项目所在地交货后,所有权归需方所有,需方有权处置相关设备。

第七章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应知晓本合同对于设备包装所提出的要求为最低限度的要求,供方保证其应提供的设备

包装,符合本合同第三卷《包装储运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符合国标、行业包装标志及有

关运输、包装的规范要求。

7.2 自需方签收发货单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正常流通环境下,设备不得因包装不善导致锈蚀、霉

变、受潮、精度降低、磨损、损坏等现象。在保证期内,如因供方包装原因导致设备损坏,

则供方应当负责及时补供至现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货的设备的包装物均属于

交货设备范畴,归需方所有。

7.3 货物唛头上标注的重量和尺寸是作为吊装卸及运输配载的重要依据,供方必须理解其重要性

并确保数据准确。如因供方提供的重量和尺寸数据错误,导致货物无法装船、运输或造成机

械、人员损失等情况,责任由供方承担。

7.4 供方应当确保包装的可靠性及稳定性,合理设计吊耳,正确标注重心及吊点位置,如因包装

问题发生设备质量及安全事故,责任由供方承担。

7.5 箱件清单、装箱清单及发货单需按需方提供的格式或软件制作。供方提供的清单应当印刷清

153

晰、数据真实准确,设备/部件必须与清单一一对应,如因供方提供错误的数据和资料问题

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方应负全责。

7.6 如供方供货范围内存在液体、粉末状货物或危化品,供方应当在交货前明确告知需方,并在交

货前30天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B)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原件(厂家出具并盖章);

C)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原件;

D)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或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

检验证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适用于压力容器设备)。

7.7 在包装设计或制造开始前,供方需组织设备分包方、包装分包方及厂内包装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确保包装设计和制作按照本合同第三卷《包装储运技术规范书》执行。交底完毕后,供方需

按《包装储运技术规范书》附件10的格式要求编制交底记录单,并以邮件或其它的形式在交

底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给需方。

7.8 在设备包装过程中,供方应当做好检查和验收,并按本合同第三卷《包装储运技术规范书》附

件11的格式要求,编制《包装验收自检表》。供方应当保证《包装验收自检表》中的内容与

实际包装情况完全相符。

7.9 供方应在包装开始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需方发送验收申请,告知需方设备明细、箱件数量和

包装计划,需方将反馈包装验收方式(赴厂或照片),在未得到需方答复前,供方不得自行

开始包装;需方在赴厂验收之前,供方应当自检并提交《包装验收自检表》,确认货物已经

具备包装验收条件。供方应当在包装过程中留存影像资料,以备需方检查。如需方要求照片

验收,则每批货物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包装检查报告》、《装箱记录单》及本批发货清单供

需方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方将通知供方发货;供方必须认真整理以上检查资料并及时提交,

如因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设备无法按期交货,供方应当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7.10如需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包装与合同要求不符,需方将向供方开具《不符合项报告》

(NCR),供方必须立即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供方需再次通知需方验收,验收

合格后需方将关闭《不符合项报告》。所有设备的包装必须经需方验收放行后才允许发货。7.11如包装未通过验收,重新检验的费用及外方业主和需方复检的所有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住

宿费、人工费、工作补助等)应由供方全部承担。

7.12需方为保证包装及设备质量而对供方所做的一切审核、监督和检查均不能减轻或免除供方应负

的责任。

7.13需方在对到货设备包装进行检查验收时,如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破损,按以下方案处理:7.13.1需方将如下问题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供方,供方应当在24小时之内提出处理意见。

a)包装未破损,但不符合合同要求时;

154

b)包装已经破损,经供方确认设备未损坏,只需对包装进行修复时;

c)包装已经破损,经供方确认发生设备损坏但需在现场修复。此种情况下,由供方出具书面

处理意见,并承担全部由此所产生的相关的维修费用。如确认设备损坏应返厂维修时,则供

方应尽快将问题处理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需方指定时间内运至项目现场。

7.13.2当设备到项目所在地出现7.13.1的情况,供方应及时协调处理,如因供方处理不及时,导致

设备无法卸车,则视为供方未交货,除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外,给需方造成的

其他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7.13.3当设备到项目所在地出现7.13.1的情况,需方有权拒收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全部

由供方承担。供方应在收到发票后7天内支付全部费用,逾期不支付,需方有权从合同款中

双倍扣除。需方委托第三方对设备包装的加固和维修仅是考虑安全的需要,并不减轻或免除

供方的责任。

7.14供方应当按要求对所有装箱件进行标识,装箱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监督和核对,确保所装货物

与装箱单一致;当需方使用设备装箱管理软件对装箱过程记录时,供方应当无条件、认真、

及时、准确的完成该项工作,确保所上传资料与实际相符;软件的版权归需方所有,需方授

权供方在有效期内免费使用。

7.15设备运达现场后,经开箱检查发现的缺件、设备漏供及因供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或材料变质

等情况,供方可以选择

a.免费补供并运输至现场,承担由此产生运输费、保费等费用。

7.16供方应按合同约定对设备做好内包装防护,包括设备部件固定、设备在箱内固定、防水、防潮、

防霉、防震、防锈及其他局部防护措施。因内包装不善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

任。

7.17合同设备制造完毕至设备交货前,由供方免费仓储。

7.18设备在交货之前,供方应当妥善储存。厂内储存期间,需方有权对设备开箱检查,供方应当予

以配合。如需方发现货物包装霉变或锈蚀等问题,供方应当立即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交货

期前整改完毕。

7.19合同设备在交货地点车板交货前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属于供方的保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与承运方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如在设备交货

后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尽快提供货损价值,配合保险理赔;但同时

供方仍有义务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7.20 随机装运资料

7.20.1每批发运设备均须附有中文照的装箱文件,包括总箱件清单、分装箱清单、质量

合格证等,具体见下表:

155

序号 文件名称
1 装箱清单(总箱件清单和装箱清单)
2 合格证明材料
3 安装图纸、安装和使用及运行维护说明书

7.20.2随机装运资料必须包括特殊的装卸、保管说明。

7.20.3所有装箱文件必须放在一个防潮防尘的密封袋中。其它按照附件3执行。

第八章技术服务和联络

8.1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认证、土建、安装、调试、

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技

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本合同第二卷附件2

8.2 供方应按设备技术协议的有关规定提供合同设备材料、设计、计算、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

以便该技术资料能够及时得到政府有关机构的批准。供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时

修改、增补有关技术资料和派员解释等。

8.3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试运、调试、

试运行和性能试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

关问题。供方派出的代表到达现场后即表示其已经获得现场服务期间的所有授权,供方对其

派出代表的现场技术意见及解决方案表示无条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界定设备缺陷责任、就

现场因缺陷处理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提供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等。供方的分

包商对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到现场工作,由供方统一组织并征得需方同意,费用由供

方自行负担。

8.4 供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向需方提交执行8.1、.2和8.3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

划壹式贰份。

8.5 供方和需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共同制订一份需方和供方之间应执行的正常工作关系

导则(程序手册)。程序手册将包括:一份组织机构图、相应的工作程序、设计文件、进度

审核与报告程序、合同设备交付程序、质量检验协调程序、以及供方提交文件的程序等。经

需方和供方协商后,程序手册可定期更新。

8.6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同时供方有与

需方为本项目而雇佣的其他供应商/承包商之间进行技术协调的义务。

8.7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

一方应同意参加。

156

8.8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当纪要内

容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时,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如涉及设备价格、数量、供货范围和交货

进度等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除非另有明确约定,相应内容以补充协议约定。

8.9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有关的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

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满足需方要求。

8.10 供方、需方有权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后,本着为此合同顺利执行的目的将对方所提供的一

切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

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1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8.12 供方(包括分包和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负全

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发生

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应保证其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派往

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的简历需经供方审核通过后安排,该服务人员需服从需方现场出于安全、

企业形象维护、社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供方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如无

法满足现场服务需求,需方有权退回并要求派遣合格的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拖延而

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承担。供方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包括

具体的工作范围、缺陷缺件问题处理权限及其他)。需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1)要求供

方多次赴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不增加任何费用;(2)要求供方增加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

供方的现场人员,供方应及时增加或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而不应增加需方的任何费

用。对于上述两种情形,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7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

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供方所有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的国内交通费用、现场食宿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补贴、

人身保险等费用以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事宜,由供方负责;需方为供方现场工作人员在现场

期间提供生活方便和办公条件。服务开始时间以供方人员抵达项目现场,并开始在现场提供

服务计起(检疫等隔离期间不计入服务工时、解决供方自身设备质量问题不计入服务工

时)。供方的分包商如需赴现场参加技术服务,应由供方统一组织并征得需方书面同意,所

有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需方为供方垫支的费用,供方应及时签字确认并支付需方的垫款,

需方有权从应付供方供货款中扣除一切垫款并加收利息,利息以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为

准。

157

8.16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有关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

损失应由供方负责。供方在技术服务完成后,必须签署附录J《厂家代表现场服务关闭表》。

供方的任何技术服务人员离场必须经过需方现场同意,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擅自离场给需方

造成工期延误(每天1万元人民币)、费用增加(每天1万元人民币)或者损失(按实际)等

的,均由供方承担相关损失。需方有权在合同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8.17供方有责任在供方制造工厂内和/或项目现场(由业主或需方确定)对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设备

安装、调试、运行、检验和维修保养等有关的培训,供方配备技术能力满足要求的人员进行

培训。因供方原因无法按要求完成培训,每延期1天,供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需方。

作为培训工作的一部分,供方应提供适当的手册和其它培训资料,所有资料应使用英语;如

需方要求,供方应提交中文版本。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业主和需方人员的交通食

宿等费用自理)。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供方应按附件7编制详细的培训计划,报需方批准。8.18供方安排参与本合同业务的所有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与供方签订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

(2)供方应依法为其所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供方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所有人员的工资(包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

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4)所有人员须持有:与所从事岗位和工作相对应的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资格证

书,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须持有的其他上岗证书。

供方有义务无条件根据需方要求,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资支付凭

证、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上岗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需方查核。

8.19供方安排参与本合同业务的人员,须是与供方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果供方因业务需要聘

请其他第三方人员参与本合同业务时,需提前征得需方同意。当出现需方认为供方某些人员无

法有效推进本合同范围内业务的情形时(限于与需方有工作交流和来往的人员,具体包括与需

方有电话沟通、邮件来往、信函来往等的供方人员),供方须根据需方要求,更换供方的相关

人员,来满足供需双方对有效履行本合同的需求。

8.20合同设备的知识产权

8.20.1 供方应就合同设备中使用的专利权、知识产权许可证及协议支付所有要求的专利费和许可

证费,并应就根据需要为设备所采用的资料、加工方法和工艺流程获得适合的专利权或知识产

权许可证或协议,保证需方(或业主)能够获得针对本合同目的的完整、无瑕疵且免费的使用

权。对于任何资料、加工方法和工艺流程,若涉及到需方或业主无权使用的机密信息或知识产

权或专有权利,或因侵害任何国内或国外的专利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该权利的使用程序

或对保密资料的使用可能导致需方或业主卷入索赔或诉讼的保密资料、知识产权或专利权,供

方不得在合同设备中使用。若因供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导致需方(或业

158

主)卷入仲裁或诉讼的,供方应按合同额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需方因本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供方还应赔偿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需方(或业主)处

理仲裁或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等。因供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使需方(或业主)卷入纠纷时,

应需方要求,供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拒绝提供协助或以行为表明拒绝提供协助时,应向需方

承担合同额10%的违约责任。

8.20.2供方应提交需方相关设备货物及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情况说明,包括合同签订之前,无相关

知识产权纠纷、索赔等情况。供方授予需方(包括业主)及需方(包括业主)的分包商、继受

主体在安装、调试、维护、运行设备之目的使用前述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密资料的非独占

的许可。

8.20.3若第三方因为本条第8.21.1和8.21.2条所述原因向需方索赔、申请扣押设备货物等,供方应

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在不影响需方工期的前提条件下,服从需方的指示,采取以下一

项或几项措施:

(i)参与任何可能引起的诉讼、索赔谈判,处理或辩护上述索赔请求、诉讼,承担需方所有损害

或费用赔偿

(ii)购买需方继续使用上述工程、设备的知识产权使用权

(iii)修改设备使之不再侵权

(iv)用不侵权的设备替换

(v) 去掉侵权部分并返还价款

8.21如供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需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或培训,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为减轻因供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需方在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自行或安排其他分包商实

施相应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费用,不足部分

由供方另行支付。

8.22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供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8.22.1由于供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或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8.22.2供方为解决在设计、监造、验收、运输、包装、交货、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

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8.22.3因其他供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8.23供方通过非现场方式服务的,服务费用需方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

8.24需方质量保证部门有权对供方进行独立的、全面的质保监督检查,供方应对质保监督检查提供

相应的支持和配合,对需方质保监督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项(NCR),供方应按照需方的要求

进行答复、并限期整改。

159

第九章检验与认证

9.1 监造与检验

9.1.1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参照本合同第二卷附件8第3.1.3条的《典型检验与试验

计划表》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及检验与试验大纲计划。对

于业主参加工厂检验的设备,检验与试验计划需要通过需方的批准。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

应符合本合同第二卷的规定。

9.1.2 为确认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需方将派出代表以及业主和/或业主委托

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监造检验的标准为本合同第二卷所列的相

应标准以及需方与业主签订的第三方检验计划。供方应配合并接受监造、检验,并在监造、

检验过程中及时免费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检验和验证资料作为业主和需方支付货款的依据。

未经业主和需方检验放行,供方私自发运的,需方不予认可和支付货款。

9.1.3 对于需业主参加的监造的现场见证点,供方需提前60天向需方发出预通知,并提前30天发

出正式通知需方。若该试验计划调整,需提前15天通知需方,若在未通知需方的情况下改

变或取消试验,导致业主向需方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供方配合不利导致设备拒收,

所有责任由供方承担。

监造与检验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本合同第二卷附件8。如果需方认为必要,有权随时

调整监造检验的范围和项目。

9.1.4 供方必须为需方指定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与本合同设备监造与检验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

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合格品报告)及附件8规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9.1.4.2为需方的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但费用需方自理。

9.1.5 监造、检验和见证应按需方和业主批准的检验、试验计划进行。若供方未经需方批准,自行

进行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该项试验。9.1.6 监造与检验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

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如果改

进后仍未达到要求,需方有权拒收设备或其任何部分,供方应通过更新或重做以使需方满意。

无论监造与检验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

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

处理。

9.1.7 不论监造与检验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与检验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

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本合同第11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160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1.8 业主或需方参加的监造点,如因供方原因导致设备首次验收不满足合同要求(包括不具备验收

条件),业主和需方重新监造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

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若有)。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

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中文版)。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但必须经过需

方的见证或许可。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和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以制造完工证明

的形式提供给需方。

9.2.2 供方在货物包装过程中须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装箱清单、装箱过程影像资料;装箱完毕后,

封闭箱上做好铅封(如需要),装箱影像资料供方刻录光盘后邮寄到项目现场及需方各一份。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交货地点,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

箱件清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且经双方代表确

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项目现场后,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委托需

方进行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供方认可开箱结果。如供方不能接到需方

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开箱委托函,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供方认可开箱结果。

9.2.3 现场开箱检验的设备,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

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现场各方代表签字,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

/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供方不能及时提供开箱委托函,根据9.2.2条规定需方有权自行

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

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对于因需方原因造成损坏

或短缺的,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价

格按照合同分项单价执行)。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

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供方自费派代表在现

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

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以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通知后,应按9.2.7款的规定尽快修

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9.2.7 因供方原因造成设备质量、材料不符合监造要求的,除需方另有要求外,供方应在5个工作

日内整改完毕。

9.2.8 上述9.2.2至9.2.7款所述的各项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

161

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在按合同第11章及第二卷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9.3 若由于供方原因(设备不具备验收条件、设备验收不合格等)致使设备监造项目不符合合同

或有关标准要求,业主和/或业主方代表和/或需方复检的所有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

费、人工费、工作补助等)由供方承担。

第十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供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等。供方需将设备安

装、调试步骤制作成影像资料或动画,作为培训教材邮寄给需方。在整个安装、调试过程中

如需供方赴现场提供技术服务,重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需方按供方

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出现的设备问题,供方承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第二卷附件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进行指导,及时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

安装、调试、验收中,合同设备如有缺陷,供方应及时处理,保证满足进度需求。供方对合

同设备缺陷的处理不能达到合同要求,需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安装过程中供方处理设备

质量缺陷超过需方要求期限的,按第11章延迟交货进度赔偿。

10.4 在可靠性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如果性能试验超过2次仍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

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改,是否需要继续进行性能试验由需方视情况而定。

10.5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性能试验时所用的控制调节和操作应当与正常运行期

间所用的控制调节和操作一致。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第二卷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并获得业主签发的

性能验收证书后,需方应在20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证书壹式贰份,双

方各执壹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卷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0.7款和10.8款办

理。

10.6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已列入未完项目清单的工作或设备有微小缺

陷,供方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或完工,而不得影响机组的调试和试运行,但任何

未完工作或消缺工作均应在机组完成性能试验前完成。

10.7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第二卷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

同分析原因,并尽快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如属供方责任,供方需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能达到技术性能和/或保证

指标,供方将负担所有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费用:

(1)替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162

(2)参与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的供方技术人员的费用;

(3)参加修理的需方人员的费用;

(4)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

(5)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材料、燃料、消耗品的费用;

(6)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电厂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

10.8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因供方原因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卷所规定的

性能保证值,供方应按本合同第11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需方认为不需要进行第二

次性能试验,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9 临时验收的通知被业主许可和性能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

止至出具上述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

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完工证书也不能被视

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

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供方应按照本合同10.10款及11.3.1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10.1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

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因上述工

作而发生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的其他分包商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供

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

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F

其中: 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小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台·班)

F-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不论每台套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需方或是在供方,供方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

充此损失或损坏的设备,然后再确定上述设备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10.11需方享有供方在该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权,并且供方的备件及技术服务必须且仅经过需方向

业主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此项权利应该在质保期结束后仍然有效。

10.12在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的X年(X=电厂的设计使用寿命)内,供方有义务随时继续以优惠

的价格和条件,供应需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在此期间,供方欲

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供方应至少提前180天通知需方,并向需方推荐此类备品备

163

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但如果无升级和替代产品,供方有义务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有足

够的时间从供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次订货,并且供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

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需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

件,且需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需方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

以合理的方式和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

10.13自本合同生效日起20年内,供方有义务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的最新的或经改进的运行经

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供方提供这些文件资料不存在任何专利、技术和生产许可

的转让,需方使用上述资料也不构成任何侵权,但需方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

供。

第十一章 保证与索赔

11.1 供方应在设备的质保期和潜在缺陷期内对其供应的设备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

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同时保证根据本合同第二卷附件3

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内容正确、准确。供方同时保证按本合同第二卷附件4交货状

态要求供货。合同设备在投产以后的运行性能保证符合技术协议的有关规定。

11.3.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

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检查、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更换,供方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一切费用,检查、试验、再试验、更

换或修理应当自确认需更换和修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否则,每延误一周供方应当向需方

支付单台设备价格的1%违约赔偿金(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且供方应赔偿需方由于供方

设备缺陷或技术资料、服务错误或其他违约行为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供方未能按照

合同或需方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需方有权自行或安排其他分包商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

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更换设备、部件等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此转付款

及相应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和2.5%的管理费将从下一笔需方向供方的付款中扣

除。供方应在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60日内向需方支付该笔费用,未能按期支付的,需方有

权直接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费用或者兑现供方保函,不足部分由供方在需方通知

两个月内支付给需方。供方承担该缺陷的违约责任为合同额的100%。

为避免歧义,对于需要退回或返厂维修的设备,所有返厂手续和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给予

适当的协助。如果退回困难或无法返厂维修时,供方应无条件对上述设备给予补供,对于上

述缺陷设备,需方有权进行处理。

164

11.3.2在质量保证期或潜在缺陷期内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

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

用的备品备件补齐,并按需方要求的时间运到需方指定的地点,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含空运

费)、保险费、关税(如有)等以及因补供设备而给需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供方承担。11.4 供方应负责在质保期内迅速修理、更换其有缺陷的设备,如果在收到需方要求进行此类工作

的14天内仍未开始进行,则需方有权按照现行的工业惯例以供方的费用进行此类工作,此

项合理的费用支出应在本合同价格中扣除或由供方在90天内支付给需方。

11.5 如发现的设备缺陷是由于设计错误引起的,则供方应将电厂范围内所有在相同工作条件下具

有此种功能的设备基于新的设计全部进行更换(尽管可能不会引起对电厂的损害);如由于

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可能影响电厂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能保证,在更换或

修理后的30天内,需方应通知供方就相关设备进行进一步试验的要求。更换和修理的费用

由供方承担,如造成损失,由供方赔偿给需方。

11.6 任何由于缺陷、缺件或不足而引起修理或更换的,则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应(1)业主签

发临时验收之日起24个月;或(2)从此次修理、更换、或修改完成之后重新起算并持续24

个月,以较晚届满者为准。

11.7 供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由于供方责任,在第10章

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卷所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性能违约金。

在合同第二卷规定的条件下,如果由于供方原因在任何一次性能验收试验中,一项或一项以上性能

保证指标未能达到最低性能标准的要求,供方除应按本条规定支付相应的性能保证违约金外,

应继续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重新对合同设备进行性能验收试验,以使该机组达到

最低性能标准。

(1)性能验收一次不通过,供方除承担10.7规定的费用,还需在本次性能验收后一个月内向

需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性能验收二次不通过,供方除承担10.7规定的费用,还需在本次性能验收后一个月内向

需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功率每低1%,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

(4)额定工况效率每低于1%,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

(5)噪音每升高1dB,违约金额为25万元人民币。

(6)温升超过性能保证值,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

(7)开机指令发出至满载(感性)的时间每超过1秒,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

%。(若适用)

(8)设备质保期内防腐质量不达标,供方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0.01%。

165

(9)因性能指标达不到规定值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承担。

不满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的,按比例计算。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因本合同无法履

行而产生的损失,供方还应赔偿需方的实际损失。

如果供方在性能验收最终期限内未能使合同设备达到最低性能标准,需方可聘用其他设备供

方来完成该工作,由此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供方在性能验收最终期限届满后30日前向需方支付性能保证违约金金额(如有)。如果供

方未能按时支付性能保证违约金,需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或将要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该性能

保证违约金。无款项可扣除的,供方应从性能保证违约金最后支付日期的第二日开始按贷款

利率承担性能保证违约金利息。

供方在此承认并同意,本合同约定的性能保证违约金条款和金额是合理的,已充分考虑了供

方不能达到设备的性能保证指标时,需方将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将花费的实际费用。

11.8 如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现严重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质保期将重新起算,

业主拒收设备除外。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

(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6.4款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照下列比

例向供方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该批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该批迟交货物金额的2%;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该批迟交货物金额的3%;

如上述延期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设备总价的20%。

 当每批货物的迟延违约金累计已超过该批货物价值的20%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

合同。因供方迟交货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供方还应按合同额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

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因本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供方还应赔偿需方的实

际损失,包括需方应向业主支付的违约金、需方空运费用(100美元/千克)、需方更换

供应商而产生的成本以及需方赶工费用(10000元人民币/日)等。

 因供方原因导致迟交,或漏发,或错发,或更换,或补供,或修理等的货物,必须采用

空运方式交货(100美元/千克),增加的运输、清关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30美元/

千克)由供方承担。上述原因补发的货物视为迟延交货,供方应按每周10000元人民币

的标准支付给需方违约金。

 因供方原因导致现场工程施工进度停滞、人员窝工、后期赶工,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

用将由供方承担。停工费用(10000元人民币/日)、需方赶工费用(10000元人民币/

日)及业主扣减的需方工期违约金,需方有权在合同款中扣除和/或由供方支付给需方。

166

11.10因供方提供的设备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进行检验试验或者不能满足双方

约定的包装要求等原因而造成业主拒收或者降价接收或者延长质量保证期或者罚款时,供方

必须无条件并免费重新提供被业主拒收部分的设备,且重新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展要

求,若影响工期,按迟交货支付给需方违约金;对于业主降价接收部分设备造成的损失由供

方全部承担;对于业主要求延长质保期的责任和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若因质量问题,业主

要求需方针对本合同设备开具延期质量保证函,供方同等开具质量保证函或相同金额款项给

需方;若业主因本合同设备上述原因对需方罚款,需方有权同等对供方罚款。因供方上述原

因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须按第二卷附件交货状态要求供货,须保证合同设备的完整性、便于现场安装。如供方

将应成套供货设备改为散装供货,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同时向需方支付合

同设备价格5%的违约金。

供方提供设备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整改未完成,需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合同款项。

11.11如果供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四章及第二卷附件6的规定选择合格的分包(外购)方,供方须按

交货进度先行发货,以满足需方工程进度需要,随后重新选择合格的分包(外购)方生产

(采购)后予以更换(更换后的不符合部分需方不负责退还),否则需方将选择合格的分包

(外购)方进行采购,并按等值金额从合同款中扣除。

11.12 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运抵需方施工现场后,如需方发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情

形,应当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供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修复、

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和费用。如供方对需方提出的质量

问题存在异议,须在收到需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书面反馈,否则视为认可需方提出的质量问

题。供方在3日内对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共同选择鉴定机构或相关专家进

行鉴定。双方在供方提出异议后10日内没有对鉴定机构或专家组成员的选定达成一致意见

的,需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委托鉴定机构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供方无条件对该鉴定结

果予以认可。经鉴定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承担鉴定所产生的一切费

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经鉴定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

由需方承担鉴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1.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违约金或赔偿款都应在收到需方支付通知后30日内付清。未及时支

付违约金的,需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本合同下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

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供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行为,并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规定的

相应义务。

11.14考核违约金

因PC项目业主对需方违约金是按PC合同总价计算,金额较大,供方须全方面、全过程严

格的履行合同。

167

11.14.1需方有权通过考核的方式对供方的整体履约行为进行评价,供方应充分认可考核标准的合理

性。纳入考核的义务为供方履行该合同的主要义务,未被纳入考核的项目不视为需方的放弃,

供方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给供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

11.14.2需方将按如下考核表进行考核,除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外,

还应当按如下考核表额外支付违约金。

序号 阶段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及时间要求 违约金
1 启动 三级进度计划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 10000元/天
2 初设完成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10000元/天
3 主要分包件外购件(详细列明)(详细列明) 采购时间、交货时间 30000元/天
4 主要部件原材料采购 采购时间、交货时间 30000元/天
1 设计 供设计院基本设计需要的设计配合资料,供方应积极配合、按照技术协议要求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如不能按时间及质量要求提交,则每迟交一天,供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项(每张图)。 未能按照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 50000元/项(每张图)
2 供设计院施工图设计需要的设计配合资料,供方应积极配合、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如不能按时间及质量要求提交,则每迟交一天,供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项(每张图)。 未未能按照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 50000元/项(每张图)
3 供方提交的供设计单位设计需要的设计配合资料修改:一般性问题3日内、技术方案性问题5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的,每项 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 5000元/天

168

每天考核5000元。
4 针对业主方的审核意见,供方应积极配合澄清、回复和升版相关设计问题,未能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的每项每天罚款10000元。 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 10000元/天
5 供方用于现场设备安装的相关资料,应经过需方审核,需方于收到后10天内反馈审核意见,经修改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扣罚20000元/单项。 经修改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 20000元/单项
6 供方用于现场设备安装的相关资料未按照计划要求提供的,则每迟交一天,供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项(每张图)。 按照计划要求提供的 5000元/天
7 设计资料质量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发生设计不符,须免费修改设计,对于造成损失的,供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供方承担损失
8 因供方自身设计失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数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引起其他变更的,供方除赔偿损失外,还应免收该部分应付的合同费用 不发生质量事故或引起其他变更 发生质量事故的或引起其他变更的,承担损失,并免收应付合同费用。
9 供方应按要求提交分包与外购件采购技术规范供需方审核批准,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有权拒绝其分包及外购。因此而造成的需方损失的,由供方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 按要求提交分包与外购件采购技术规范供需方审核批准 供方承担费用和损失

169

10 对于钢结构及设备重量,在实际供货时如最终重量比技术协议降低超过0.5%的,按投标价格返给需方。 实际供货时如最终重量比技术协议降低超过0.5%的 按投标价格返给需方
不能按合同及协议要求提供设计进度报表的,每月次支付违约金20000元 按合同及协议要求提供设计进度报表 20000元/月
1 制造 月度进度报告 不按期提供 10000元/天
2 周报 不按期提供 10000元/天
3 月度进度报告提供内容 提供内容与实际不符 10000元/项
4 周报提供内容 提供内容与实际不符 10000元/项
5 周报、月报照片 不提供照片 10000元/项
6 设备制造进度 偏离三级进度计划 20000元/周
1 出厂验收及交货 供方须提前一周报监造验收及时完成NCR整改,按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监造验收。不论何种原因,如监造验收超出合同规定日期,每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 20000元/天
2 因供方原因(设备不具备验收条件、设备验收不合格等)致使设备监造项目不符合合同或有关标准要求,外方业主和需方复检的所有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人工费、工作补助等)由供方承担。 供方承担复检费用。
3 最终随机资料(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图纸、说明书、合格证等)按期提交:1、电子版资料在设备交货 按期提交 电子版资料未按期提供,每天10000元;纸版资料未按期提供,每件

170

前1-2个月提供。2、纸版资料14份(CD5份)随设备单独包装发运至现场。3、纸版资料3份(CD2份)交货前1个月递交青岛需方处4、纸版资料2份(CD1份)交货前1个月空运至现场 20000元/天。
4 供方应当按合同第三卷包装储运技术规范书第4条要求提交资料。 未按期提交、提交的文件不符合合同要求 每项每延误一天10000元。
5 包装设计方案未得到需方审核,供方不得开始包装。 方案未提供即开始包装 每批次考核10000元。
6 包装完毕后,需方验收前,供方应当提供《包装验收自检表》及《装箱记录单》。 实际情况与《包装验收自检表》不符 每件货500元。
7 供方应当在包装开始前7天通知需方。 未通知 每批次考核2000元。
8 需方验收发现不符项时,供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未按期整改,整改不满足要求。 每延误一天2000元。
9 供方应当确保货物的唛头、清单、标识、装箱标签等信息编制准确,且货单一致。 需方在港口或现场开箱检查时发现错误或不符 每件货1000元。
10 供方应当识别供货范围内存在液体、粉末状货物或危化品,并在合同签订前明确数量种类等信息,如果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的,应在交货前30天明确,并提供危险品 供方未提供所需资料或资料不准确 则视情况严重程度对供方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1

运输相关文件。因相关文件提供不全,导致无法装船运输,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11 供方应按合同约定对设备做好内包装防护,包括设备部件固定、设备在箱内固定、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锈及其他局部防护措施,不得因内包装不善导致设备损坏。 现场开箱时发现因供方包装不善造成设备损坏 每件货5000元,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如需方要求照片验收,则每批货物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包装检查报告》、《装箱记录单》及本批发货清单供需方审核,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每批次罚款10000元,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亏舱费及延迟交付的责任 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每批次罚款10000元,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亏舱费及延迟交付的责任。
13 设备、包装质量验收合格后,供方应当按需方通知的时间将货物安全运至指定地点。 未按期集港 10000元/天
1 安装、调试、运行维护 如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单台设备价格的1%违约赔偿金(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按考核项目 按考核项目
供方有义务无条件根据需方要求,提供参与合同人员的 供方每出现1人缺少上述四类材料中的任何1份材 需方都有权从应付供方合同款中扣除

172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资支付凭证、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上岗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需方查核。如供方出现无法提供上述任何一项材料的情形, 料。 5000元人民币
当出现需方认为供方某些服务人员无法有效推进本合同范围内业务的情形时(限于与需方有工作交流和来往的人员,具体包括与需方有电话沟通、邮件来往、信函来往等的供方人员),供方须根据需方要求,更换供方的相关服务人员,来满足甲乙双方对有效履行本合同的需求;。 供方每延迟更换一天 ,需方都有权从应付供方合同款中扣除5000元人民币,作为供方支付的违约金
2 需方提前1个月通知供方现场服务时间,供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服务人员出国手续,并按期到达现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服务人员不服从现场安派,视为未到现场。 按考核项目 1000元/天
3 现场问题的处理方案 工代未经授权或未经过厂内的编审批 10000元/项
4 业主方对处理方案的审核意见 未能有效进行澄清并关闭审核意见。 10000元/项
5 按要求提交培训资料及合格完成培训 详见第二卷附件7售后服务 10000元/项/天
6 按照要求提交各类备品备件信息清单以及备件手册 详见第二卷附件10(售后服务) 1000元/天
7 供方满足需方附件10(售后 如发现供方违反附件10 5000元/项

173

服务)的相关合同条款 相关条款
8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的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设备停运,每停一次供方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次。 按考核项目 每停一次100000元/次

11.14.3在任何阶段,未被考核的迟延或不符合,均不视为需方认可了供方的履约行为,需方有权在

任何阶段对之前未考核到的行为进行考核,需方的考核行为并不减轻或免除供方按本合同其

他条款履行合同的义务。

11.14.4需方须及时对供方进行考核,供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须及时提出。根据本合同第五章各付款

节点进行付款前,供方须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并按第11.13条支付该笔考核金。供方未能

对考核违约金进行确认的,需方有权暂停支付等同于该笔考核违约金数额的应付款。对于供

方拒绝支付考核违约金的,需方有权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11.15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11.15.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供方应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前向需方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11.15.2预付款保函为合同总价的10%,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

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11.15.3履约保函为合同总价的10%,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见

索即付履约保函。

11.15.4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那么需方有权行使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权利。

11.15.5合同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202x年xx月xx日(如该日期之前贵司未按要求交货,则预付款

保函有效期应延长到交货后2个月);合同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截止

到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如工程延期,经需方要求展期,供方应无条件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二章 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一切险,受益

人为供方和需方,保险金额为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保险范围为供方仓库到需方指定的

项目所在地(保险范围至地面交货,包括卸车),有效期至交货完成后的3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设备制造质量险,受益人为供

方和需方,保险金额为合同设备关键部件价格110%的,,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

发生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

质量问题。

174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税费。13.2 供方交货的设备应为含税价。

13.3 如因税率调整,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最新的税率计算含税总价并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并且供方承诺无条件配合需方按照最新的税率变更合同付款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需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开具。

13.4如因税率调整导致需方向供方支付了开票金额以外的价款,供方应无条件退还,需方亦可直接

从后续支付给供方的其他价款中扣除。

13.5如因供方未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履约或错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需方承担了额外的税负

的,视为供方违约,需方可从货款中扣除需方额外承担的税负金额。

第十四章 分包与外购

14.1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须根据技术协议要求提供分包合同技术协

议及分包商资质文件报需方审核;分包商确定后,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需方对分包

商名单的审查和批准并不解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14.2 除上述已确定的分包商名单外,除非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应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

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第八章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本合同第二卷附件6。

14.6 分包与外购件订货后,供方须提供需方以下资料:所有分包商名单、联系方式及合同复印件,

订货时间、交货时间。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

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数量、供货范围和

175

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签字或

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15.2 合同签订后的任何阶段,供方随意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供方承担合同额30%的违约责任。

如供方明确拒绝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

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等),需方有权通知供方后单方解除合同,剩余未付款项扣除,如需退

货,供方应返还已付所有款项,且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而且供方应承担

合同额30%的违约责任。

15.3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需方将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7个工作日内来不及纠正时,

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也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

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4 根据15.3条,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利,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

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PC合同的变更或中止或终止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需方可

以向供方提出中止或终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

办理。

15.6 需方因15.5条的原因要求中止或终止,需方有权向供方退还货物,已支付款项,供方须退

还需方。

15.7 在不损害需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章约定的相应条款获得违约金的权利的前提下,如果因供方

原因合同设备的供货未能按合同附件3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已超过延期违约金累计总额上限

时,需方有权(i)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或(ii)按15.2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15.8 在不损害需方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约定的相应条款获得违约金的权利的前提下,如果合同设备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中未能达到一项或多项最低性能标准,则供方有责任尽最大努力进行

补救或者是需方降价接收合同设备或者是需方重新向其他供方采购合同设备(费用供方承

担)。

15.9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

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

止合同,在不损害需方根据本合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需方

有权(i)将剩余合同设备的供货以供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别的机构执行,或(ii)向该破产管

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

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76

15.10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务;除非本合同另

行规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

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一方合理控制,对受影响方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且受影响

方通过合理努力不能预防、避免或补救的各类情形,包括满足上述条件的严重的自然灾害和

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瘟疫、叛乱、动乱

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受影响的一方有

权按第16.2条规定的程序向另一方申请推迟履行合同义务,但是任何一方均无权因不可抗

力而主张调整合同价格。

16.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但最长不超过48小时)将所发

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邮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在7天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

细情况和其影响,及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

不可抗力通知的,视为放弃延长履约期限的权利。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

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开

始合同的履行。

16.3 如果因不可抗力而阻止本合同的履行持续超过365天,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

合同。如果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则供方应获得其已交付设备所应获得的合同金额,但任

何已交付设备的所有权已转让给需方。

第十七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凡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的效力性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提交青岛崂山区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并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

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支出。

17.2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7.3 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

177

18.1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即告生效。

18.2 除非按照本合同条款另行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完工证书

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结算及清欠条款的效力。为避

免歧义,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支付,及质量保证期满后或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所有

条款在保证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九章 其它

19.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在本合同保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如业主要求,需方应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需方的权利与

义务转让给业主。

19.4 供方应同意执行需方为执行本合同目的而制订管理程序。

19.5 在本合同项下,经需方确认,供方应视业主或其代表或其工作人员如同需方或需方的代表一

样,有义务提供同样的工作条件和方便。

19.6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

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7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

义务、补偿和补救。

19.8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

19.9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

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10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

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签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11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邮寄

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19.12除本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的以外,所有设备手册、设计文件、图纸以及其它按照本合同双方所

需提交的书面材料都应有英文文件。如同时有中、英文两种正式版本则以英文优先。

19.13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因其它工程项目或本项目其它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影响本合同的执

行。

19.14本合同通过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线上电子签约。

178

附件:采购HSE管理协议

1总则

1.1为了加强采购过程中的HSE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采购事项达成本协议。

1.2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劳动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

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控制排放和其他事故的危险性降至最小。同类产品比较时,选择节能环保、安全防护、保证员工健康等方面更优异的产品。1.3山东、法建华、第规勘工和工司道建、强勘方察标准计,要S体劳人将安和生卫产的专全动》、应环关:律与护务规篇纷基本要乙方应禁止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耗能大、不安全、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的产品。

1.4乙方对物资采购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负全面责任。

1.5乙方在搬运物资、设备过程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若造成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乙方应加强对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施工现场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其人身安全。

1.7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材料等必须考察其安全性能及安全环保指标,必须确保采购项目的安全资料、安全环保设施附件齐全有效。

1.8乙方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包装必须符合出口海运或者空运的要求,确保并协助能取得危包证。

1.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所购买的产品进行试验,以确保其符合合同要示或相关的标准、规范。1.10乙方有责任对其提供产品的相关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材料能满足安全、技术质量要求。若产品的检查试验结果显示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甲方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甲方的意见采取纠正措施消除缺陷。如采取纠正措施后仍不能到达合同规定或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乙方应重新组织供货,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承担拒收材料的所有采购费用。

1.11乙方对所供材料的安全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材料检查验证工作不能代替或减少乙方的安全保证和控制活动,也不能代替第三方监督,并且不能减轻乙方对材料所负有的责任。

1.12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的供货商任何相关区域从事有关本合同材料制造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179

1.13为保证采购安全,乙方对采购活动必须制定管理文件,明确其工作程序和准则,严格控制供货方的资质,以规范整个采购活动。

2 违约责任及考核

2.1由乙方原因造成物资设备永久性缺陷或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以合同总价为限。

2.2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由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3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履行安全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物资采购合同。

180

附录A: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单项合计价 生产厂家
设备价格
(一)
1
2
3
小计:
安装和调试备件价格 计入总价(见发变组保护技术规范供货范围2.4备品备件)
1
2
3
小计:
专用工具价格 计入总价(见发变组保护技术规范供货范围2.5专用工具)
1
2
3
小计:
运输费
保险费
服务(项目现场) 必须列明单价 30+10+15=55人日 计入总价(见技术规范附件4设计服务和联络)
培训(项目现场) 必须列明单价 2+1+1=4人日 计入总价(见技术规范附件4设计服务和联络)
其它(表格中未列但应属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项) 计入总价
2年运行维护期备品备件(若有,不计入总价)
1
2
3
小计:

181

合计:

注意:设备分项与技术规范的供货范围一致。

注:(1)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明的项目,在本清单中未列入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由供方提供的,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如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明的项目与本合同第二卷的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以第二卷的内容为准。在本合同第二卷中未列入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由供方提供的,供方应予以补足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不发生费用或免费的填写“免费”。

(2)在合同期内需方如需增加供货范围内的任一部件,价格按照以上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执行。

(3)包装费需单独列出,箱装设备的包装费须单列(细化到每个包装箱,易损件、小零部件单独标注)。需方根据情况可调整为港口自行包装,包装费相应扣减。

182

附录A1:承诺书

致: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凡用于济南华山2×7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的合同设备(含补充合同)的备件、消耗品及其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备件供给、现场维护指导、设备大修指导、检修维护指导、软件升级、培训等,本公司将只通过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授权子分公司来销售/提供。

未经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本公司承诺不将任何上述备件和服务提供给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且提供给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备件和服务的报价为市场正常合理价格,无高价虚报。5年内维持原合同价格不变,超过5年,备件供货及服务价格根据国家物价指数(CPI)幅度进行调整。如出现特殊情况,另行提出书面解释及变更申请,双方友好协商。

本承诺长期有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终止期限以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为准。特此承诺!

需方联系人:张芝霞/*开通会员可解锁*/zhangzhixia@sepco3.com

183

附录A2:质保期后3年运维备件价格表

一、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质保期后3年运维备件价格一览表

单位:元二、分项价格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制造厂 单价 合计单项价 备注
1 xx设备备件价格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2 xx设备备件价格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3 运输费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4 保险费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5 技术服务 如有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总价款 大写:

1、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质保期后3年运维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价格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xx设备推荐备品备件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1
2
xx设备推荐备品备件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1

184

2
总计

(1) 供方必须报价质保期后3年运维备件。该价格不包含在总价内,但作为商务评分的一部分,并承诺从质保期开始计算保证3年内价格不变。

(2) 供方需按照项目情况及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推荐质保期后3年运维备件清单,详细列出名称、规格、数量、厂家、单价等信息,最终项目运维期间的采购清单由需方决定,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价格。需方所需备件如不在推荐清单内,供方应保证报价的合理性,保证报价为类似备件价格的同等水平。清单的完善性也将作为商务评分的一部分。

(3) 如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明的分项价格表与本合同价格一览表的内容或总价有冲突或不一致,以分项价格表内容为准。

(4) 以上报价为项目现场需方指定地点车板报价,税率13%。

(5)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后3年运维期间所需要的备件,供方需可注明该备件的用途,如日常备件、小修备件等。

(6) 从进入质保期内开始计算3年内,需方如需增加上述分项价格表范围内的任一部件,价格按照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执行。

(7) 上述分项价格表中,未列入的质保期后3年运维备件,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由供方提供的,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供方需提供。如分项价格表中所列明的项目与本合同技术部分的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以技术部分的内容为准。在本合同技术部分中未列入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由供方提供的,供方应予以补足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8) 包装费需单独列出,箱装设备的包装费须单列(细化到每个包装箱,易损件、小零部件单独标注)。需方根据情况可调整为港口自行包装,包装费相应扣减。

(9) 供方承诺备品备件在安装、调试使用时,提供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服务。供方承诺如需方需要,供方应无条件提供备件的图纸、规格型号、材质等技术信息。

(10)质量保证:在质量保证范围内,由于供方提供备件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坏时,供方应免费更换和免费服务及维修。

(11)供方应该承诺用于本项目设备的备品备件及服务在质保期后3年运维期内提供给需方及需方的子公司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并按照此附件执行,此条款将作为供方评价的考核指标

185

(12)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需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不含卸车费,但保险范围至地面交货)。

附录A3:一个大修周期内服务费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需求工种 预计工日参考 工日费 备注
1 专家
2 工程师
3 其他
4
合计

(1)供方应在上表内列出所供设备在一个大修周期内的日常维护、检修所需的厂代技术服务费费率。

本费率指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的服务费率,日常电话、视频、技术图纸等沟通信息如果产

生技术服务费不包含在内。

(2)服务费不计入合同总价,但供方需承诺质保期结束后在一个大修周期内该费率应保持不变,之

后费率上涨不得超过2%。

(3)在质保期内因供方原因造成的所供设备、备品备件缺件缺陷等问题需要供方代表赴现场处理而

产生的现场服务费用,由供方承担。正常运维期内,由于需方要求,供方代表赴现场处理而产

生的现场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一个大修周期内服务费分项价格表》中费率执行。

(4)技术服务费税率按照6%。上述费率中包含技术人员往返交通、签证、国内外保险、自用工具

资料携带等费用,不包括现场食宿费用。

(5)节假日按照正常工作日的费率计算;如8小时 <12小时,不计算加班费用;如日工

作时间>12小时,超过8小时之外的加班费用按照工时费率1.2倍计算。

(6)供方的技术服务质量、时间须由项目总工签字确认,提供其他费用复印件作为结算依据。

186

附录B 保函格式

B1合同履约保函(格式)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

开立人:

地址:

致: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受益人全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合同编

号: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

根据基础合同规定,申请人向受益人提履约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基础合同的保证金。【此处应按照基础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具体描述】

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我方在此作为申请人担保人,代表申请人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的责任。

三、当受益人以书面付款通知的方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我方在接到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即立即无条件、无追索权地予以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受益人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

四、我方放弃受益人应向申请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方提出要求的权利。

五、我方进一步同意受益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条件、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基础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方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方。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签发后 工作日内一直有效,到期后本保函无论是否收回均自动失效。

187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由受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开立人名称:(盖章)

开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B2合同预付款保函(格式)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

开立人:

地址:

致: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受益人全称)

鉴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

根据基础合同规定,申请人按规定的金额提交一份开工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申请人即有权得到受益人支付的一笔相等金额的开工预付款。【此处应按照基础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具体描述】

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基础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基础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我方在接到受益人提出的因申请人未能履行基础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开工预付款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就立即无条件、无追索权地在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受益人支付该款项,无须受益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

四、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受益人应首先向申请人索还上述款项。我方还同意,

188

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五、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应不超过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减去申请人已偿还的金额。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副本)说明上述开工预付款已完全偿还时失效,并退回我行。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由受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开立人名称:(盖章)

开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189

附录C:周报格式weeklyreport

**项目**设备周报(每周四提交)

WeeklyReportof**for**Project

2016.XX.XX-2016.XX.XX一、 综述ExecutiveSummary

合同签订日期POdate 合同交货期Deliverydate 三级进度计划提交日期L3plandate 设计提资日期designsubmitdate 设计管理部确认日期designconfirmdateof 备注Remark
2016-**-**
设计进度描述(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完成百分比:
总体制造进度描述(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完成百分比:
预计交货日期:
预计交货日期与合同交货期偏差采取措施:

二、 外购件状态StatusofSubcontractingandOutsourcing

序号NO. 外购设备名称Equipment 外购合同签订日期POdate 外购件交货期Deliverydate 外购件生产状态ProductionStatus 备注Remark
1
2
外购件交货期是否满足合同交货期?如不满足拟采取措施:

三、 设计变更DesignChanges

序号NO. 变更提出日期DesignChangdate 变更确认日期DesignChangconfirmdate 变更内容DesignChangedetail 变更后的交货期updateDeliverydate 备注Remark
1
2

四、 上周完成主要工作Keyworkperformedlastweek

序号NO. 三级进度计划对应工作workaccording 实际完成工作realfinishedwork 完成百分比percentof 差异分析different 赶工措施rushfor

190

toL3plan finishedwork betweenplan&fact themeasures
1

五、 本周工作计划workplanofthisweek

序号NO. 三级进度计划对应工作workaccordingtoL3plan 实际工作计划realfinishedworkplan 差异分析differentbetweenplan&fact
1

六、 进度照片Photos

说明:为保证按期交货,请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设计阶段)和设备交货前两个月提供周报。

191

附录D:月度制造进度报告格式MonthlyReport

**项目**设备月报(每月25日提交)

MonthlyReportof**for**Project

2016.XX.XX-2016.XX.XX一、综述ExecutiveSummary

合同签订日期POdate 合同交货期Deliverydate 三级进度计划提交日期L3plandate 设计提资日期designsubmitdate 设计管理部确认日期designconfirmdateof 备注Remark
2016-**-**
设计进度描述(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完成百分比:
总体制造进度描述(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完成百分比:
预计交货日期:
预计交货日期与合同交货期偏差采取措施:

二、外购件状态StatusofSubcontractingandOutsourcing

序号NO. 外购设备名称Equipment 外购合同签订日期POdate 外购件交货期Deliverydate 外购件生产状态ProductionStatus 备注Remark
1
2
外购件交货期是否满足合同交货期?如不满足拟采取措施:

三、设计变更DesignChanges

序号NO. 变更提出日期DesignChangdate 变更确认日期DesignChangconfirmdate 变更内容DesignChangedetail 变更后的交货期updateDeliverydate 备注Remark
1
2

四、上月完成主要工作Keyworkperformedlastmonth

序号NO. 三级进度计划对应工作workaccording 实际完成工作realfinishedwork 完成百分比percentof 差异分析different 赶工措施rushfor

192

toL3plan finishedwork betweenplan&fact themeasures
1

五、本周工作计划workplanofthismonth

序号NO. 三级进度计划对应工作workaccordingtoL3plan 实际工作计划realfinishedworkplan 差异分析differentbetweenplan&fact
1

六、进度照片Photos

附录:供方竣工资料清单及模板

为了保证设备供货质量,并为将来追溯质量和检修运行维护提供参考文件,设备供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并留存如下记录,记录保存年限及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合同所属国国家档案管理规定。

针对不同分级的采购设备,需要收集保存的竣工资料详尽程度和范围也不同,按照设备重要性和合同金额大小,将采购设备分级如下:A:主机、重要辅机或关键设备,以及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的成套设备;B:合同金额100-500万的成套设备;C:合同金额50-100万的成套设备;D:合同金额50万以下的设备。供方应对照适用范围收集保存必要的竣工资料,需方有权随时获取,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提供。

竣工资料清单 内容说明 格式模板 适用范围 需方业务接口部门
1 分供方清单 参与成套设备生产的分包方清单 厂家自行制作 ABC 采购中心
2 设备干系人清单 识别与成套设备生产相关的主要干系人,包括内部和外部主要相关人员 SEPCOIII模板,见附表1 ABCD 采购中心
3 监造会议纪要 开工会纪要 厂家自行制作 A 采购中心
4 工厂监造竣工资料 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原材料、零配件检验记录、试验记录、出厂试验报告等(厂家资料) 厂家自行制作 ABCD 采购中心
5 不符合项关闭记录 NCR整改关闭记录 厂家自行制作 ABCD 采购中心

193

6 设备监造质量不符合项报告(NCR) NCR整改方案和措施 SEPCOIII模板,另行提供 ABCD 采购中心
7 设计变更 设备设计变更汇总表及设计变更文件 厂家自行制作 ABCD 采购中心
8 运行维护备件资料 运行维护备件清单,备件说明书、备件图纸。 SEPCOIII模板,见第二卷附件10售后服务 ABCD 电力科技工程公司
9 运行维护培训资料 培训资料包含培训课件及教师简历。培训范围应包含供货范围内的全部主要设备。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概述、运行、维护、故障处理、检修等全方面内容。 课件以PPT、视频、动画等图文并茂的形式为佳,辅以文字说明。 ABCD 调试运行管理中心
10 设备资料 1)订货合同;2)装箱单和说明书及资料、附件、工具明细表(原件);3)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性能)检验记录(原件);4)设备有关说明及图纸、资料等 厂家自行制作 ABCD 信息管理部
11 设备验收资料 1)开箱验收单;2)安装、调试验收单 按业主规定 ABCD 信息管理部
12 内审报告 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期间供方应开展内审并保存内审报告 厂家自行制作 A 战略投资管理部
13 体系审核不符合项 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报告(如有) 厂家自行制作 AB 战略投资管理部
14 体系审核不符合项关闭记录 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整改关闭记录(如有) 厂家自行制作 AB 战略投资管理部
15 其他 供方根据合同要求自行识别

194

附表1设备干系人清单(模板)

电站项目 设备XX XX
设备供货主要干系人清单
姓名 单位 部门/职务 联系方式 角色或职责
1 张三 XX公司 生产部经理 138XXXXXXXX 担任项目经理,负责设备生产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工作
2 李四 XX公司 质量部经理 135XXXXXXXX 负责设备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3 赵六 XX公司 生产部焊工 188XXXXXXXX 负责焊接作业
4 孙七 XX公司 生产部采购员 188XXXXXXXX 负责材料采购
5 刘明 XX公司 采购经理 188XXXXXXXX 需方采购工作联系人
备注 供方应识别与成套设备生产相关的主要干系人,包括内部和外部主要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采购经理、生产经理、质量经理、技术主责、试验人员、焊工、安装工组装工、工艺负责人、主要装配工人等。

195

附录F:质量管理协议

质量管理协议

1总则

1.1需、供双方共同努力,确保本工程的建设质量,为机组最终能够达到满发、稳定和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打下坚实的基础。

1.2供方必须保证分包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质量(含服务质量,下同),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的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要求。

1.3供方行政一把手必须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足够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供方必须设立与承担合同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建立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有效的质量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提交给需方。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几种:

a)质量体系及管理制度

b)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计划及履历、任职资格证书

c)供方源地评审制度

d)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e)体系审核和质保监督制度

f)质量风险预控措施

g)工艺检查制度

h)不符合项与重大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i)质量检验计划

j)质量措施

k)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考试记录

l)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m)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n)计量工器具管理制度

196

j)质量措施更改为质量控制措施

1.4供方须识别、确定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生产所需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有效性,保证所有测量工器具具有第三方有效鉴定证书;焊接、质检等特殊岗位人员持有有效资质证件。

1.5 供方应按照AEO认证标准执行企业管理,以保证经营安全和贸易安全。需方有权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供方必须按体系审核的标准准备、配合,接受审核,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报需方备案。

1.6为确保供方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供方的质保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质保监督(包括质检人员的配备、人员素质、检测手段等)和工艺质量的检查、监督。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后,供方质保部门必须发出纠正通知,并限令责任方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每次进行监督后两日内编制报告并报送需方。

1.6.1监督频次:每年进行两次内审;每月开展一次质保监督工作。

1.6.2监督内容:检查制度的完整性和适用性;查找是否有执行制度的具体证据;根据相关规定检查有关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的记录;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随机抽样和复查,并将结果与相应的要求和基准相比较;检查工作记录,以便证实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查中对以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领域应特别注意,并验证这些问题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1.6.3监督方法:现场见证、查阅文件和记录、与有关人员面谈、抽样追溯等。

1.6.4监督要求:监督范围必须全面,能够涵盖检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检查内容应深入到具体的工作,从工作记录的符合性和流程接口的是否有效衔接顺畅等方面评价其符合性;监督过程必须关注或跟踪以往发生过的不符合或已经发生的不符合,确保不符合的关闭,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除检查制度执行的符合性外,还应检查相应制度的有效性,一旦发现相关制度不适用应予以提出;检查人员必须记录所发现的缺陷情况,以便保证能够提出准确的和足够详细检查结果。

1.7 供方应与需方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工程质量的控制任务。为便于开展工作,供需双方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直接的工作联系渠道,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

2 质量标准

2.1 供方须严格执行合同、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任意更改或降低标准。

2.2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程和标准,目前尚无标准的,执行企业(需方)的技术标准,或由甲、乙双方共同拟订适用于的补充质量标准。

197

2.3 当有关工程或设备涉及国内外多项标准时,原则上按较高标准执行。

3采购质量

3.1供方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并按相应的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3.2供方须向需方提供所购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3.3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其所购买的材料进行重新试验,重新试验的前提是最初试验的结果不符合合同要示或相关的标准、规范。

3.4供方有责任对其提供材料的相关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材料能满足技术要求。如果材料的检查试验结果显示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需方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供方必须充分考虑需方的意见采取纠正措施消除缺陷。如采取纠正措施后仍不能到达合同规定或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供方应重新组织供货,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承担拒收材料的所有采购费用。

3.5供方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负责,需方对供方的材料检查验证工作不能够代替或减少供方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活动,也不能代替第三方监督,并且不能够减轻供方对材料所负有的责任及材料到达现场的验收活动。

3.6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对供方或供方的供货商任何相关区域从事有关本合同材料制造的活动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3.7为保证采购质量,供方对采购活动必须制定管理文件,明确其工作程序和准则,严格控制供货方的资质,以规范整个采购活动。

4.质量检验

4.1供方根据设计图纸、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编制质量检验计划。在合同签订后15天,提交需方,经需方牵头会审批准后,供方遵照实施。(与附件8监造ITP合并)

4.2质量检验计划应明确规定各控制点的性质(并注明H点、W点、R点和S点)、参验单位、检验所需提供资料等事项。

4.3需方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各级质检人员的配备、人员素质、检测手段等)和工艺质量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发出纠正通知,并限令供方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

4.4因供方设备、材料质量问题直接和间接造成的费用损失、返工、窝工、工期延误及其他事故或损失等,均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198

5计量和测量

5.1供方按照计量法及检验、测试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要求,加强计量管理,所有需计量的器具均应定期计量检定合格并保存历史档案。

5.2供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常规性仪器检验与校正,并做好记录,以保证仪器符合标称精度和处于良好状态。

6质量会议

6.1供方每月应定期召开内部质量会议,分析、总结在各阶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制定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在控。

7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工整、清晰。供方须按规程、规范和需方的要求记录、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并对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8 质量事故管理

8.1 对发生的不合格品,一方应处理后重新验收,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形成记录并保存。

8.2 任何情况下,供方都不得因产品质量缺陷使需方最终工程质量受到影响,造成隐患。

9质量考核

供方如发生下列情况者之一,视为质量违约,需方给予的相应处置,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供方同意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9.1不配合需方体系审核、问题整改不力,每次供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9.2需方在监造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项,供方应及时整改,问题整改不力,每次供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9.3由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或特别严重的质量事故时,需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的继续履行,供方应赔偿由此对需方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以合同总价为限。

需方: 供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99

附录G:三级进度计划(待定)附录H:文件资料清单和交付时间

序号 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时间
重要配套件性能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交货时交付
重要生产装备的标定记录 交货时需方采购中心审查
出厂试验报告 交货时交付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交付
出厂图纸、质保文件等 交货时交付
安装、使用、维修用说明书 交货时交付
装箱清单 交货前2个月
储存和运输要求 交货前2个月
大件运输方案 交货前2个月
终版运维备品备件信息清单 电子版1份 设备排产或外购订单签订后30天内
XXX年运维备品备件推荐清单和大修备品备件推荐清单 电子版1份 设备排产或外购订单签订后30天内
备品备件手册 电子版1份 备件发运前30日内

200

附录I:初设提资和图纸资料提交证明

初设提资完成证明

序号 需提交图纸清单 确认人 确认事项 备注
1
2
3

图纸资料提交证明

序号 确认部门 确认人 确认事项 备注
1 项目部
2 调试运行管理中心
3 设计管理中心

201

附录J:厂家代表现场服务关闭表

SEPCOⅢ-PC-201-17-H19-09厂家代表现场服务关闭表
文件编码
编号
日期: 对应申请表号:
合同编号: 供货厂家: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性质 □开箱验收 □指导安装 □调试 □缺陷处理 □其他( )
服务专业 □锅炉 □汽机 □电气 □热控 □其他( )
服务事项完成情况说明:1、厂家代表本次现场安装调试工程完成情况:2、厂家代表本次现场服务时间:3、遗留问题或后续应进行服务的内容:4、其他:
其他专业有无事宜:
申请部门经办: 项目总工: 工程部主任:
厂家现场代表: 专业经理: 专业工程师:

202

附件:廉政监督条款

物资采购(劳务提供)廉政协议书

甲方: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物资供货商):XXXXXXXXX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同时,物资需方(包括有物资、设备、资产、低值易耗品等采购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甲方)和物资供货方(包括提供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1.甲方(物资采购承办部门以及验收、付款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责任

甲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所收受的营业性回扣以及中介费、劳务费等各种馈赠,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缴。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人检举,公司将立案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属于实名举报的按公司《实名举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责任

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合同要求的物资物品(或劳务)质量和价格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财物,不宴请甲方人员,不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

二、责任追究

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接受乙方的宴请,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乙方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甲方人员,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贿赂甲方人员的,乙方尚未被确定为合格供货商的,甲方不得确定其为合格供货商;乙方已

203

被确定为合格供货商,并已有业务关系的,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者,第一次给予乙方违约金10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业务关系),违约金由公司纪监审工作部收取,转交公司财务部门;如发生第二次则被列为不守信用供货商,与其有业务关系的物资采购部门必须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公司其它各项目部物资采购部门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与其建立业务关系。

3.监督制约。本协议除当事各方留存执行外,公司纪委书记(纪监审工作部)可以随时与供货方加强联系;可对外宣传,欢迎公司职工和社会监督。甲、乙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如发生请客、送礼等违背协议的行为,一方若及时报告,对主动报告一方不但不按违规追究,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纪委书记:*开通会员可解锁*

纪委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87*开通会员可解锁*441。

举报邮箱:纪委书记:sgsjwsj@sepco3.com

纪委办公室:jjs@sepco3.com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适用范围。本协议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专业公司等)的物资采购工作。

四、甲方代表为公司物资采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乙方代表为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五、本协议与物资采购(劳务)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人: 乙方单位(签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204

以下附录根据投标价格提供,50万~700万提供附录D、E.700万以上提供附录A、D、E,请根

据本次投标设备的货值参考提供对应的附录,单独命名。

APPENDIXE

附录E

ANTI-CORRUPTIONCONTRACTUALPROVISIONS

反腐败合同条款

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

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1.CompliancewithAnti-CorruptionLaws.[Supplier/Subcontractor]represents,warrantsandcovenants

that,inrelationtotheactivitiesortransactionscontemplatedbythisAgreement,

[Supplier/Subcontractor]and[Supplier/Subcontractor’s]affiliates,subsidiaries,directors,officers,

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andallotherpersonsorpartiesactingon[Supplier/Subcontractor’s]behalf,directlyorindirectly,havenotviolatedandwillnotviolate,orcause[SEPCOIII]toviolate,theprohibitionsofArticle164oftheCriminalLawof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OECDConventiononCombatingBriberyofForeignPublicOfficials

inInternationalBusinessTransactions(asimplementedbyitscontractingparties),oranyotherapplicable

anti-corruptionlaw(collectively“Anti-CorruptionLaws”).Specifically,[Supplier/Subcontractor]

represents,warrantsandcovenantsthatthatneither[Supplier/Subcontractor]noranyof

[Supplier/Subcontractor’s]affiliates,subsidiaries,officers,directo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

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noranyotherpersonorpartyactingon[Supplier/Subcontractor’s]behalf,directlyorindirectly,havemade,offered,authorized,orpromised,and

willnotmake,offer,authorize,orpromisetomake,anypaymentorotherthingofvalue:

1、遵守反腐败法律。【供应商/分包商】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供应商/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包商】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供应商/分包商】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三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

205

条、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实施)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而言,【供应商/分包商】声明、保证和承诺,【供应商/分包商】或【供应商/分包商】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供应商/分包商】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1.1.toanyPublicOfficial,familymemberofaPublicOfficialortoanyotherpersonorentityifsuch

paymentsortransferswouldhavethepurposeoreffectof:

1.1向任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

i)improperlyinfluencinganyactordecisionofaPublicOfficial;

i)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

ii)inducinganyPublicOfficialtodooromittodoanactinviolationofthatPublicOfficial’slawful

duty;

ii)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

iii)inducinganyPublicOfficialtousehisorherinfluencedirectly,orwithadomesticorforeign

governmentorinstrumentalitythereof,toaffectorinfluenceanyactordecisionofsuchgovernmentor

instrumentality;or

iii)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或机构的行

为或决策;或者

iv)improperlyassisting[Supplier/Subcontractor]or[SEPCOIII]toobtainorretainbusinessor

otherwisetosecureanyimproperadvantage;or

iv)不正当地协助【供应商/分包商】或[三公司]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

1.2.toanyperson,whetherornotaPublicOfficial,

1.2 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

i)withtheintentiontobringaboutorrewardtheimproperperformanceofadutyorobligationto

whichthepersonissubject;or

i)其意图在于诱使或酬谢该人对其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或者

ii)withtheknowledgeorbeliefthattheacceptanceofthepaymentorthingofvalueinitself

constitutestheimproperperformanceoftheperson’sdutyorobligation.

ii)意识到或确信收受款项或有价值物品本身即构成该人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

2.ContinuingObligations.[Supplier/Subcontractor]representsandwarrantsthat[Supplier/Subcontractor]and[Supplier/Subcontractor’s]affiliates,subsidiaries,directors,office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andallotherpersonsorpartiesactingon[Supplier/Subcontractor’s]behalfareandwillremainin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for

206

thedurationofthisAgreement.

2、持续性责任。【供应商/分包商】声明并保证:【供应商/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包商】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供应商/分包商】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

3.NoSecretFunds.[Supplier/Subcontractor]doesnothaveandshallnotcreateormaintainanysecretor

unrecordedfund,account,orassetinconnectionwiththetransactionscontemplatedbythisAgreementor

inconnectionwithanyotherbusinesstransactionsinvolving[SEPCOIII]oranyotherpartyforthepurposeoffacilitatinganyprohibitedpaymentundertheAnti-CorruptionLaws,oranyothersimilarapplicable

laws,throughoutthetermofthisAgreement.

3、无秘密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供应商/分包商】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三公司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或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

4.Indemnity.[Supplier/Subcontractor]undertakestohold[SEPCOIII],itsrepresentatives,officers,

directors,employeesandshareholdersharmlessinrespectofalldamagesandconsequences,including

withoutlimitationanypenalties,damagesorpecuniaryconsequenceswhichcouldaffectanysuchpersonorpartyasaresultoftheviolationorbreachwhatsoeveroftheobligationssubscribedby

[Supplier/Subcontractor]underthisAgreement’s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

Covenantsprovisions.

4、补偿。【供应商/分包商】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三公司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供应商/分包商】承诺对其进行赔偿。

CancellationClause:

解约条款:

5.Anyviolationorbreachoftheobligationssubscribedby[Supplier/Subcontractor]underthis

Agreement’s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provisionsis,asofnow,

qualifiedasgrossmisconductandmaterialbreachofthisAgreementattributabletoSupplier/SubcontractorandmaybringabouttheautomaticcancellationofthisAgreementattheinitiativeof[SEPCOIII]without

anycompensationnoranyrightofcompensationinfavorofSupplier/Subcontractorandwithoutprejudicetoallrightsofrecoursewhichcouldbeexercisedby[SEPCOIII].[SEPCOIII]shallbeentitledtoterminatethisAgreement,withoutpenaltyorcompensation,ifithasreasonablegroundstobelieve(onthebasisof

credibleinformation,including,butnotlimitedto,third-partystatementsthat[SEPCOIII]believestobe

reliableorwell-sourcedpressreports)that[Supplier/Subcontractor]hascommittedamaterialbreachofits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orcovenantsrelatingtoits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as

requiredhereunder(whetherornot[Supplier/Subcontractor]isconvictedofaviolationofthe

207

Anti-CorruptionLaws).

5、【供应商/分包商】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三公司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供应商/分包商】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三公司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三公司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供应商/分包商】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供应商/分包商】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

InvestigationNotification:

调查通知:

6.[Supplier/Subcontractor]agreestoimmediatelynotify[SEPCOIII]shoulditbecomeawarethatitis

underinvestigationbyanyenforcementorregulatoryagency,governmentbody,internationalinstitution,securitiesexchange,or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relatedtoanyactivitiesunderthisAgreement;

moreover,[Supplier/Subcontractor]willimmediatelyinform[SEPCOIII]shoulditbecomeawareofanyinvestigationbyanyenforcementorregulatoryagency,governmentbody,internationalinstitution,

securitiesexchange,or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relatedtoAnti-CorruptionLawsregardlessof

whethertheconductrelatestotheAgreement.

6、【供应商/分包商】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就本协议相关的活动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三公司。【供应商/分包商】同时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与反腐败法有关的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三公司。

IncludeinDefinitionsSectionofAgreementorintegrateinabove:

同属于本协议定义部分或上述条款的内容:

PublicOfficial:PublicOfficialmeansanyofficer,director,agent,representative,employeeorofficialofagovernment,orofanydepartment,agencyorinstrumentality(includinganystateownedorcontrolled

company)ofagovernment,apoliticalparty,orapublic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anycandidateforpublicoffice,oranypersonactingfororonbehalfofsuchgovernment,public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politicalpartyoranycandidateforpublicoffice.

公职人员:指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公司)、政党、国际公共机构或公共职务候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代表、员工、政府官员,或以政府、国际公共机构、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名义开展工作的人士。

供应商(盖章):

208

双方联系方式:

需方 供方
名称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Xxxxxxx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颐杰鸿泰大厦C座
联系人 柳子禾/崔燕
手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uzihe@sepco3.com;cuiyan@sepco3.com
设计联系人
监造联系人
储运联系人
开票地址、电话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行号 1*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纳税人登记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24203

209

签署页:

需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供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210

APPENDIXA

附录A

SUBCONTRACTORANDSUPPLIERCOMPLIANCEQUESTIONNAIRE

分包商和供应商合规性调查问卷

ProjectName

项目名称:

1.Subcontractor’s/Supplier’slegalname分包商/供应商的法定名称
2.NameandTitleofpersoncompletingquestionnaire本调查问卷填写者的姓名和职务
3.Emailaddressofpersoncompletingquestionnaire本调查问卷填写者的电子邮箱
4.Phonenumberofpersoncompletingquestionnaire本问卷填写者的电话号码
5.BusinessaddressofSubcontractor/Supplier分包商/供应商的营业地址
6.City城市
8.Postal(Zip)Code邮政编码
9.Pleaselistallparentcompaniesandownershippercentageofeachifany.请列出贵方所有母公司和各自的持股比例(如有)
10.Pleaseattachafilewithalistofyourcompany’sDirectorsandOfficersincludingtheirdateofbirth,nationalityandcountryofresidence.请另附页列出贵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的名单,包括出生日期、国籍和目前居住国家。
11.Doesyourcompanyoranyofitsowners(excludingpublicshareholders)ordirectorsholdaninterestofabove5%inanyotherentity? Ifyespleasedetail:如果回答是,请详细说明:

211

贵公司或其所有权人(公众股东除外)或董事是否在任何其他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权?
12.Whatisthelegalorganizationofyourcompany?贵公司的法定组织形式? □Corporation 法人□Individuallyowned个人所有□Partnership合伙□JointVenture 合资□Other,pleasedetail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请详细说明:
13.Ifyourcompanyispubliclyheld,pleaseprovidealist(orreferencetosuchlist)ofshareholderswhoholdgreaterthan5%(publicandnonpublic).如果贵公司是上市公司,请提供持股5%以上(公开和非公开)股东的名单(或相关资料)
14.Ifyourcompanyisnotpubliclyheld,pleaseprovidethenamesandnationalitiesofallshareholders,partners,andbeneficialowners(including,ifapplicable,the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anyintermediateentitiesorpersons).如果贵公司非上市公司,请提供所有股东、合伙人以及实益所有权人(包括最终实益所有权人和中间机构或个人)的姓名和国籍
15.Doyoudobusinesswithorimportrawmaterialsorotherproducts,worksorservicesfromanycountrythatmaybesubjecttosanctionsand/ortraderestrictions,suchasembargo.Ifso,pleaseprovidedetails.贵公司是否与可能受到制裁和/或贸易限制(如禁运)的国家有业务往来,或从这些国家进口原材料或其他产品、或输入劳务或服务?如果回答是,请详细说明。
16.Isyourcompanyoranyoftheowners,directors,officersorkeyemployeesidentifiedonanyofthefollowingsanctionslists:贵公司或其所有权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雇员是 □OFAC’sListofSpeciallyDesignatedNationals OFAC(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特别指定国民名单□U.S.CommerceDepartment’sListof

212

否有人出现于下列制裁名单中? DeniedParties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黑名单□HMTreasuryConsolidatedListofFinancialSanctionsTargetsintheUK英国财政部金融制裁对象汇总名单□WorldBank’sListingofIneligibleFirms&Individuals世界银行不合格企业和个人名单□UnitedNationsSecurityCouncilTargetedSanctionsLists联合国安理会定向制裁名单□Other(pleaseprovidedetails)其他(请详细说明
17.Areyoufamiliar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applicabletotheProjectincludingtherequirementsofallcountriesinwhichyouoperateand/ortheProjectislocated;andalsoincludingtheOECDAnti-briberyConvention,theU.S.ForeignCorruptPracticesActandU.K.BriberyAct2010totheextentapplicable?贵公司是否熟悉适用于本项目适用的反腐败法律,包括贵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国和/或项目所在国的规定,若适用,还包括《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美国《反海外反腐败法》以及英国2010《反贿赂法》?
18.Whatareyourcompany’spoliciesinrespectofcompliancewithanti-corruptionlaws?Pleaseattachanyrelevantpolicies.贵公司有哪些旨在落实反腐法律的政策?请提供有关政策。
19.Doyouhaveacodeofconductand/oranticorruptionpolicyinplace?Ifyes,pleaseattachanelectroniccopy.贵公司是否有现行的道德准则和/或反腐败政策?如果回答是,请提供电子文本。
20.DoesyourcompanyagreetoabidebytheSEPCOIIICodeofEthics?

213

贵公司是否同意遵守三公司《道德准则》?
21.InconnectionwiththecountrywheretheProjectwillbecarriedout,doesanyPublicOfficialhaveanydirectorindirect(includingbeneficial)ownershiporotherfinancialinterestinyourcompanyoranyofitsaffiliates?Ifso,pleasedetail.本项目所在国家的任何公职人员是否在贵公司或其关联方享有直接或间接所有权(包括实益所有权)或其他经济利益?如果回答是,请详细说明。
22.InconnectionwiththecountrywheretheProjectwillbecarriedout,isanyowner,director,orofficer,ofyourcompanyoranyofitsaffiliatesacurrentorformerPublicOfficial?Ifso,pleasedetail.贵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所有权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是本项目所在国的现任或前任公职人员?如果回答是请详细说明
23.InconnectionwiththecountrywheretheProjectwillbecarriedout,doesanyowner,directororofficerofyourcompanyoritsaffiliateshaveanyfamilyorbusinessrelationship(includingactingasanagentorconsultantfor,orholdingcommonownershipofanybusinessenterpriseorpartnership)withanycurrentPublicOfficial?Ifso,pleasedetail.贵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所有权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本项目所在国的现任公职人员有家庭关系或商业关系(包括在对方企业或合伙机构担任代理或顾问,或共同持股)?如果回答是,请详细说明
24.Incaseyourcompanyintendstouseanyagent,consultantorotherthirdpartytodealinanywaywithPublicOfficialsinconnectionwiththecountrywheretheProjectiscarriedout,pleaseconfirmthatyouwillfirstconductandprovidetousanti-corruptionduediligenceinrelationtosuchthirdparty.如果贵公司拟聘用代理、顾问或其他第三方与本项目所在国家的公职人员交往,请确认贵公司首先会对该第三方

214

进行反腐败尽职调查并向我方提供调查结果
25.Hasyourcompanymadeanypublicdisclosuresinvolvingfraudulentorcorruptmisconductincludingbribery,orimproperaccounting,toanygovernmentauthoritiesincludinganyChineseauthorities,theU.S.DepartmentofJustice,theU.S.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ortheU.K.SeriousFraudOffice?贵公司是否向政府部门公开披露过欺诈或腐败行为,包括贿赂或伪造账目?这里所涉及的政府部门包括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英国反欺诈重案办公室。
26.Hasyourcompanyoranyofitsaffiliates,oranycurrentowner,directororofficer,everbeensuspendedfromdoingbusinessinanycapacityorhasbeenchargedwithorinvestigatedasaresultoffraud,misrepresentation,corruption,bribery,moneylaunderingorotherrelatedactivities?贵公司或其关联方、或其现任所有权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因欺诈、虚假陈述、腐败、贿赂、洗钱或其他相关行为被停业/停职,被指控或接受调查?

A“PublicOfficial”shouldbebroadlyinterpretedandincludesthefollowing:

“公职人员”从广义上解释,包括:

➢Officials,employeesandrepresentativesofgovernments,includingconsultantsand

employeesof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insofarastheyholdgovernmentpositionsor

havedecision-makingauthoritywithrespecttomattersaffectingSEPCOIIIprojectsor

transactions,directlyorindirectly;

➢政府官员、员工和代表,包括非政府组织的顾问和员工,只要其担任政府职位或者直接或间

接地在三公司项目或交易的事项上具有决策权;

➢Candidatesforgovernmentoffice;

➢政府机构候选人;

➢Officersandmembersofpoliticalparties;

➢政党官员和成员;

➢MembersofRoyalFamilies;

215

➢皇室成员;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suchasthe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theWorldBank,etc.)andtheiremployeesandconsultants;

➢国际组织(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及其员工和顾问;

➢Officialsofstate-ownedorcontrolledcorporationsorentities;and

➢国有或控制公司或实体的官员;以及

➢Apersonintheserviceofagovernment,includingmembersofthemilitary,policeorcivilservice.

➢在政府任职的人员,包括军人、警察或文职人员。

216

APPENDIXD

附录D

DECLARATIONOFCOMPLIANCE

合规声明

Theundersignedservesasa[PLEASEFILLINAPPROPRIATEDESIGNATION-e.g.Supplier;

Subcontractor;etc.]for[SEPCOIII].Theundersignedherebyrepresents,warrants,andcertifiesto[SEPCOIII]asfollows:

下述签字人担任三公司的【请填写适当的职务名称,例如:供应商、分包商等】。在此,下述签字人向三公司声明、保证和承诺以下内容:

1.The[Supplier/Subcontractor]hasreceivedacopyof,andbeeninformedabout,theSEPCOIIICodeofEthicsandAnti-CorruptionPolicy.The[Supplier/Subcontractor]isfamiliarwithand

understandstheprovisionsoftheCodeofEthics,Anti-CorruptionPolicyandothersimilar

anti-corruptionprinciples.

1、【供应商/分包商】已经收到三公司《反腐败政策》的复印件并已经了解相关要求。【供应商/分包商】知道并理解《反腐败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类似反腐败原则。

2.Whileprovidinggoodsorservicesfor[SEPCOIII],the[Supplier/Subcontractor]agreestoabidebytheSEPCOIIICodeofEthicsandAnti-CorruptionPolicy.Specifically,the

[Supplier/Subcontractor]hasnotandwillnotoffer,promise,arrangefor,orpay,eitherdirectlyorindirectly,anythingofvaluetoaPublicOfficial(includingemployeesofanystate-ownedor

controlledenterprise,politicalparty,oracandidateforpoliticaloffice),orfamilymemberofa

PublicOfficialforthepurposeofinducingaPublicOfficialtoperformorfailtoperformhisofficialdutiestoassistthe[Supplier/Subcontractor]or[SEPCOIII]inobtainingbusiness,retaining

business,orsecuringanyimproperadvantage.

2、在为三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中,【供应商/分包商】同意遵守三公司《反腐败政策》。具体而言,【供应商/分包商】从未并且未来也不会为了帮助其自身或三公司获取业务、保留业务或获得任何不正当优势而向任何公职人员(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企业员工、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及其家属直接或间接地提议、承诺、安排或支付任何有价值物品,以诱使公职人员履行或不履行职责。3.The[Supplier/Subcontractor]isalsofamiliarwithandunderstandstheprovisionsofthe

anti-briberyandanti-corruptionlawsofthecountriesinwhichitdoesbusinessrelatedto

[SEPCOIII].The[Supplier/Subcontractor]hasnotengagedinanyconductthatviolatesthe

anti-briberyandanti-corruptionlawsofthesecountriesandwillperformhisdutiesinfull

compliancewithsuchlegislation.

217

3、【供应商/分包商】知道并理解其开展三公司相关业务所在国家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规定。【供应商/分包商】从未从事任何违反这些国家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行为,并将完全依照这些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4.The[Supplier/Subcontractor]declaresthatneitherit,noranyofitsexecutivesoremployees,isundercurrentcriminalinvestigationorhasbeensubjecttoanycivilorcriminalenforcement

actions,athomeorabroad,forimproperconductrelatingtobribery,corruption,orviolationofthelawsgoverningbusinessentities.

4、【供应商/分包商】声明,本企业或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从未并且目前也没有因受贿、贪污或违反商业实体法律规定等不当行为而在国内或国外接受刑事调查或面临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The[Supplier/Subcontractor]agreesthatifatanytimethe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

certificationshereinarenolongeraccurateandcomplete,the[Supplier/Subcontractor]will

immediatelynotifytheCompanyandprovideasupplementaryreportdetailingsuchchange.

【供应商/分包商】同意在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出现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时将立即通知三公司,并提供详述上述变更的补充报告。

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Name[pleaseprint]: Title:

姓名【打印】: 职务

218

APPENDIXE

附录E

ANTI-CORRUPTIONCONTRACTUALPROVISIONS

反腐败合同条款

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

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1.CompliancewithAnti-CorruptionLaws.[Supplier/Subcontractor]represents,warrantsandcovenants

that,inrelationtotheactivitiesortransactionscontemplatedbythisAgreement,

[Supplier/Subcontractor]and[Supplier/Subcontractor’s]affiliates,subsidiaries,directors,officers,

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andallotherpersonsorpartiesactingon[Supplier/Subcontractor’s]behalf,directlyorindirectly,havenotviolatedandwillnotviolate,orcause[SEPCOIII]toviolate,theprohibitionsofArticle164oftheCriminalLawof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OECDConventiononCombatingBriberyofForeignPublicOfficials

inInternationalBusinessTransactions(asimplementedbyitscontractingparties),oranyotherapplicable

anti-corruptionlaw(collectively“Anti-CorruptionLaws”).Specifically,[Supplier/Subcontractor]

represents,warrantsandcovenantsthatthatneither[Supplier/Subcontractor]noranyof

[Supplier/Subcontractor’s]affiliates,subsidiaries,officers,directo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

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noranyotherpersonorpartyactingon[Supplier/Subcontractor’s]behalf,directlyorindirectly,havemade,offered,authorized,orpromised,and

willnotmake,offer,authorize,orpromisetomake,anypaymentorotherthingofvalue:

1、遵守反腐败法律。【供应商/分包商】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供应商/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包商】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供应商/分包商】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三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

条、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实施)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而言,【供应商/分包商】声明、保证和承

诺,【供应商/分包商】或【供应商/分包商】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供应商/分包商】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1.1.toanyPublicOfficial,familymemberofaPublicOfficialortoanyotherpersonorentityifsuch

paymentsortransferswouldhavethepurposeoreffectof:

1.1向任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

219

i)improperlyinfluencinganyactordecisionofaPublicOfficial;

i)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

ii)inducinganyPublicOfficialtodooromittodoanactinviolationofthatPublicOfficial’slawful

duty;

ii)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

iii)inducinganyPublicOfficialtousehisorherinfluencedirectly,orwithadomesticorforeign

governmentorinstrumentalitythereof,toaffectorinfluenceanyactordecisionofsuchgovernmentor

instrumentality;or

iii)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或机构的行

为或决策;或者

iv)improperlyassisting[Supplier/Subcontractor]or[SEPCOIII]toobtainorretainbusinessor

otherwisetosecureanyimproperadvantage;or

iv)不正当地协助【供应商/分包商】或[三公司]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

1.2.toanyperson,whetherornotaPublicOfficial,

1.2 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

i)withtheintentiontobringaboutorrewardtheimproperperformanceofadutyorobligationto

whichthepersonissubject;or

i)其意图在于诱使或酬谢该人对其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或者

ii)withtheknowledgeorbeliefthattheacceptanceofthepaymentorthingofvalueinitself

constitutestheimproperperformanceoftheperson’sdutyorobligation.

ii)意识到或确信收受款项或有价值物品本身即构成该人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

2.ContinuingObligations.[Supplier/Subcontractor]representsandwarrantsthat[Supplier/Subcontractor]and[Supplier/Subcontractor’s]affiliates,subsidiaries,directors,officers,employees,agents,consultants,

contractors,designees,ultimatebeneficialownersandshareholders,andallotherpersonsorpartiesacting

on[Supplier/Subcontractor’s]behalfareandwillremainin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forthedurationofthisAgreement.

2、持续性责任。【供应商/分包商】声明并保证:【供应商/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包商】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供应商/分包商】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

3.NoSecretFunds.[Supplier/Subcontractor]doesnothaveandshallnotcreateormaintainanysecretor

unrecordedfund,account,orassetinconnectionwiththetransactionscontemplatedbythisAgreementor

inconnectionwithanyotherbusinesstransactionsinvolving[SEPCOIII]oranyotherpartyforthepurposeoffacilitatinganyprohibitedpaymentundertheAnti-CorruptionLaws,oranyothersimilarapplicable

220

laws,throughoutthetermofthisAgreement.

3、无秘密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供应商/分包商】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三公司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或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

4.Indemnity.[Supplier/Subcontractor]undertakestohold[SEPCOIII],itsrepresentatives,officers,

directors,employeesandshareholdersharmlessinrespectofalldamagesandconsequences,including

withoutlimitationanypenalties,damagesorpecuniaryconsequenceswhichcouldaffectanysuchpersonorpartyasaresultoftheviolationorbreachwhatsoeveroftheobligationssubscribedby

[Supplier/Subcontractor]underthisAgreement’s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

Covenantsprovisions.

4、补偿。【供应商/分包商】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三公司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供应商/分包商】承诺对其进行赔偿。

CancellationClause:

解约条款:

5.Anyviolationorbreachoftheobligationssubscribedby[Supplier/Subcontractor]underthis

Agreement’sAnti-Corruption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andCovenantsprovisionsis,asofnow,

qualifiedasgrossmisconductandmaterialbreachofthisAgreementattributabletoSupplier/SubcontractorandmaybringabouttheautomaticcancellationofthisAgreementattheinitiativeof[SEPCOIII]without

anycompensationnoranyrightofcompensationinfavorofSupplier/Subcontractorandwithoutprejudicetoallrightsofrecoursewhichcouldbeexercisedby[SEPCOIII].[SEPCOIII]shallbeentitledtoterminatethisAgreement,withoutpenaltyorcompensation,ifithasreasonablegroundstobelieve(onthebasisof

credibleinformation,including,butnotlimitedto,third-partystatementsthat[SEPCOIII]believestobe

reliableorwell-sourcedpressreports)that[Supplier/Subcontractor]hascommittedamaterialbreachofitsrepresentations,warrantiesorcovenantsrelatingtoitscompliancewiththeAnti-CorruptionLawsas

requiredhereunder(whetherornot[Supplier/Subcontractor]isconvictedofaviolationofthe

Anti-CorruptionLaws).

5、【供应商/分包商】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三公司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供应商/分包商】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三公司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三公司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供应商/分包商】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供应商/分包商】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

221

InvestigationNotification:

调查通知:

6.[Supplier/Subcontractor]agreestoimmediatelynotify[SEPCOIII]shoulditbecomeawarethatitis

underinvestigationbyanyenforcementorregulatoryagency,governmentbody,internationalinstitution,

securitiesexchange,or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relatedtoanyactivitiesunderthisAgreement;

moreover,[Supplier/Subcontractor]willimmediatelyinform[SEPCOIII]shoulditbecomeawareofany

investigationbyanyenforcementorregulatoryagency,governmentbody,internationalinstitution,

securitiesexchange,or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relatedtoAnti-CorruptionLawsregardlessof

whethertheconductrelatestotheAgreement.

6、【供应商/分包商】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就本协议相关的活动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三公司。【供应商/分包商】同时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与反腐败法有关的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三公司。

IncludeinDefinitionsSectionofAgreementorintegrateinabove:

同属于本协议定义部分或上述条款的内容:

PublicOfficial:PublicOfficialmeansanyofficer,director,agent,representative,employeeorofficialofagovernment,orofanydepartment,agencyorinstrumentality(includinganystateownedorcontrolled

company)ofagovernment,apoliticalparty,orapublic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anycandidateforpublicoffice,oranypersonactingfororonbehalfofsuchgovernment,public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politicalpartyoranycandidateforpublicoffice.

公职人员:指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公司)、政党、国际公共机构或公共职务候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代表、员工、政府官员,或以政府、国际公共机构、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名义开展工作的人士。

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Name[pleaseprint]: Title:

姓名【打印】: 职务

222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目 录

一、资格审查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文件

三、商务文件

四、技术文件

五、其他

223

一、资格审查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供查询截图;

(5)供应商为设备实体制造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具备核心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7年)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子站设备设备5个或以上安全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中至少体现一种设备,三种设备最低都要满足5个)。业绩可多项合同累加。注:上述7条,投标人需逐条响应,一条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如出现联合体投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24

二、符合性审查文件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填写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或“符合”(如不存在该项请填“无”
1 供货期 响应文件中供货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质保期 响应文件中质保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25

三、商务文件

一、报价函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承揽本招标项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保证本产品质量保修期为 年。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报价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226

二、报价单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品牌及产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大写: ;
产品质量承诺
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在评标过程中,评定内容的具体数据以此表为准。

2、本格式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报价一致,且只能报出一个最终不变的价格。

227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228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229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单项合计价 生产厂家
设备价格
(一)
1
2
3
小计:
安装和调试备件价格 计入总价
1
2
小计:
专用工具价格 计入总价
1
2
3
小计:
运输费 计入总价
保险费 计入总价
服务(项目现场) 必须列明单价 计入总价
培训(工厂和/或项目现场) 必须列明单价 计入总价
其它(表格中未列但应属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项) 计入总价
2年运行维护期备品备件(若有) 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
1
2

230

3
小计:
合计:

日期: 年 月 日231

六、货物部件描述一览表

货物名称:

序号 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品牌 厂家 产地 备注
1
2
3
4
5
6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具体部件(含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名称由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类型自行列出明细,每种货物单列一表。

2、货物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齐全。

232

七、投标总报价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名称 生产企业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大写: (小写: )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根据所报内容和需要填报。2、本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233

八、供应商拟投入的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联系一览表

公司名称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职称 从业时间 联系方式
1
2
...

日期: 年 月 日

234

九、供应商企业服务承诺一览表

交货期
供货保证措施
承诺质保期
质保期内相关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培训计划
其他承诺

日期: 年 月 日注:1.此表可以扩展,但不能改变格式。此表所列项目均须填写,若有缺项,将相应扣分;

2.以上表格内容各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查有虚假做相应处罚。

235

十、商务偏离表

磋商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号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日期: 年 月 日

236

十一、技术偏离表

磋商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号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日期: 年 月 日

237

十二、技术团队

技术团队一览表

技术团队
序号 姓名 相关资格证书

日期: 年 月 日

238

十三、企业业绩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标书中随本表后附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供应商近7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承担过类似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规模 合同额 合同签订日期
1
2
3
…… ……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39

十四、其 他

其他未提供表格,各供应商根据要求自行设计

240

四、技术文件

241

五、其他

242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