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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陶股份 疏干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金陶股份 疏干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CNGZB-2025-1405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金陶股份 ,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3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收到预付款并接到甲方生产通知后 70天内备齐全部设备,或提供更短交货期。如土建工程等受冬季气候条件影响,则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0日内开始进厂安装。安装调试 50 天。
2.4交货
2.5招标范围: 疏干水处理全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能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
③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件(盖章复印件)。
④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资格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盖章复印件)。
(2)业绩最低要求:
须提供近5年内同类产品3个业绩的供货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如是进口产品还包括进口报关单、商检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国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制造商签发的“出厂检测报告”。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