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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项目编号:CNGZB-2025-1523
4、项目名称:黄金集团地质 钻机设备采购
5、采购内容: 设备采购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地表作业钻机设备,二标段为坑道作业钻机设备。
|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每台最高报价(元) |
最高报价总价(元) |
备注 |
|
| 一标段 |
1 |
地表作业钻机设备 |
全液压型、钻进深度可达到1500米、钻进角度40°—90°、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50KW、气缸数不少于4缸 |
台 |
2 |
490000 |
980000 |
2台钻机型号一致 |
|
| 二标段 |
2 |
坑道作业钻机设备 |
全液压型、钻进深度可达到800米、钻进角度0°—90°、电动机总功率不低于90KW。 |
台 |
2 |
430000 |
860000 |
2台钻机型号一致 |
|
| 合计 |
台 |
4 |
1840000 |
||||||
6、交货期:20日历天
7、交货
8、最高响应报价为:
地表作业钻机设备(一标段)每台最高报价金额:49万元,合计最高报价金额98万元;
坑道作业钻机设备(二标段)每台最高报价金额:43万元;合计最高报价金额86万元
以上价格包含税费,不包含运费(运费单独签订合同)。
供应商响应的钻机设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9、供应商资格条件:
9.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地表作业钻机设备(一标段)需满足采购方对型号及参数的相关要求;坑道作业钻机设备(二标段)满足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需提供设备 KA或 MA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 或 MA 证书在有效期内)。
9.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有同类业绩。
9.3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⑤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5本次询比采购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报价。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采购,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如代理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以代理商为准)。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对经销商颁发的有效经销商证书等证明材料。
9.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7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在评审时进行审查)。
请务必将所有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在首页目录中注明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