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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建鹏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风电混塔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的审批决定公告
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沽源县新城南街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
邮编:076550
风电混塔生产基地项目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