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新硕达动物油脂加工厂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7-30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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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以鲜肉边角料为原料,建设3条动物油脂加工生产线,以及2.7MW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主要通过粉碎-高温榨油-油渣分离-压榨方式生产饲料用动物油脂和油渣,年产动物油脂720吨,油渣30吨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熬制、油渣分离工序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油烟、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危废贮存库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2、 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粉碎机、分料机、熬炼釜、挤片机、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灰、废包装物、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棉、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油桶等。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熬炼釜、油渣分离器采用密闭式负压设备,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加盖及负压集气,危废贮存库设置气体导出口并采用负压集气,上述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标准。

本项目选用出厂自带低氮控制技术的专用一体化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并设置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

负压集气未收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厂界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全部进入一套工艺为“格栅+隔油池+气浮+调节池+A/O生化处理”、处理能力为5t/d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废水可回用于喷淋塔补水和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分料机、熬炼釜、挤片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灰、废包装物、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棉、废培养基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灰、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过滤棉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培养基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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