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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危险废物贮存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废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贴片滴灌带生产线、输水软管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循环冷却水箱产生的油污杂质、废机油和废油桶等。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挤出机、注塑机上方设置四面垂质软帘的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贮存库设置气体导出口,废气经封闭集气管线收集后,进入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表9中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做堆肥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循环冷却水箱产生的油污杂质、废机油和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