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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和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
热合、粘合、激光打标、涂胶、组装、擦胶、喷漆等工序设置包围式集气罩,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线引至“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项目1#车间热合、粘合、激光打标、涂胶、组装、擦胶、喷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厂房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经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建企业标准。
2#车间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线引至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建企业标准。
本项目新增VOCs总量控制指标0.704吨/年,本项目实施后全厂VOCs总量控制指标0.704吨/年。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锯末、废包装材料、废泡棉、废铝塑膜、废铝型材、废钉子、废布袋、除尘灰;全部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体胶桶、废除胶剂桶、废手喷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