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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承诺备案受理书 湖德环建备〔2025〕8号 |
|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 生态环境局 |
| 湖德环建备〔2025〕8号-荣丰智能备案受理书 荣丰智能备案申请书 公示-荣丰智能备案承诺书 公示-浙江荣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台智能电动搬运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公告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备案事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开通会员可解锁*-34-德清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