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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机场2025-2027年驱鸟弹采购项目预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昭通机场2025-2027年驱鸟弹采购项目采购预询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昭通机场2025年至2027年共三年的驱鸟弹供应。
2、交货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机场/新机场
3、交货期:本项目驱鸟弹为集中采购、分批供应。供货方应负责驱鸟弹的集中仓储和管理,根据机场需要分批、动态供应驱鸟弹,自接到机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送达,不限送货频次。
4、质量要求:见附件一。
三、报价说明
1、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9:00至17:00.
2、报价方式:报价文件电子版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339252777@qq.com
3、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份可编辑报价文档和一份加盖公章的报价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驱鸟弹生产厂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及运输、存储等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4、本次报价为意向报价,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市场潜在供应商
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为后期采购方案的编制和采购工作的实施提供参考。询报价资料不构成采购资料。
5、意向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机场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金鹰大道昭通机场
联系人:杨轲涵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机场
庄
爨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G10 32910009
昭通机场2025-2027年驱鸟弹采购项目报价单
| 月9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备注 |
注:不限于单一型号鸟弹报价,若有符合采购最低技术要求(附件一)、驱鸟效果良好的C类驱鸟弹,可多项目报价
附件一
驱鸟弹质量、技术要求和参数
一、技术要求和参数:
(一)规格
机场驱鸟弹,弹长69mm~102mm,弹径:44土2mm或不限于单一型号鸟弹,若有符合采购最低技术要求、驱鸟效果良好的C类驱鸟弹均可投报。
(二)标志
1.产品标志分为外包装标志和内包装标志,产品标志应附在外包装和内包装上不脱落。
2.外包装标志的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代号以及"机场专用产品"、"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图案,安全图案应符合GB190、GB/T191要求3.内包装标志的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
4.产品名称应"机场驱鸟弹"。
5.标注内容正确且清晰可见,易于识别,难以消除并且与背景色对比鲜明。
6.驱鸟弹燃放后的废弃物应尽量减少。其中,驱鸟弹底坐部分不应使用白色标签纸,可使用印刷或其他方式替代。
(三)包装
1.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内包装,外包装和内包装应封装牢固、封口严密。
2.外包装箱应具有透气、防潮、抗震、抗压等性能,每件毛重不超过20kg。
3.外包装箱箱体方正,纸箱各折叠部位互成直角,单面箱面纸板不应拼接。
4.外包装箱箱体表面清洁、平整,无裂纹、起泡、破损等缺
陷,裁切刀口无明显毛刺。
5.外包装箱内产品应堆放整齐,封装牢固,保证在正常装卸、运输条件下包装内物品不松动、不移动、不露出。
6.外包装箱其他要求应符合GB10631标准要求。
7.内包装材料应采用防潮、防静电的纸张、塑料等,封闭包装,其材质不应与烟火药发生化学反应。
(四)外观
1.产品应完整、清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
(五)部件
1.产品底塞和封口应安装牢固,在牢固性试验过程中不开裂、不脱落。
2.产品引线长度应大于40cm,采用过火引线,引线引燃至升空时间7-8秒。
(六)结构与材质
1.产品的结构和材质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产品及产品燃放时安全可靠。
2.产品爆炸后不应产生尖锐碎片或坚硬物。
(七)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
1.药种
(1)产品不应使用氯酸盐、砷化合物、汞化合物、镁粉、锆粉,检出限量为0.1%。
(2)产品宜采用具有较强刺激性味道和较多烟雾效果的含硫、氨、硝化物。
2.药量
药量应满足《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通用安全质量要求5.6.2.2个人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表中组合烟花类小礼花的规定。
3.安全性能
(1)产品及烟火药热安定性在75C士2C、48h条件下应无肉眼可见分解现象,且燃放效果无改变。
(2)产品的跌落试验不应出现燃烧、爆炸或漏药的现象。
(3)烟火药的吸湿率应<2.0%
(4)烟火药的水分应<1.5%
(5)烟火药的pH值应为5~9。
4.燃放性能
(1)机场驱鸟弹品发射高度应>40m。
(2)机场驱鸟弹爆炸高度》35m。
(3)产品声级值>100dB。
(4)产品爆炸后最大残留物(碎屑、残渣等)质量应<5g。
(5)产品燃放后产生的带火残体不应落到距离燃放中心点15m
以外的地面。
(6)产品哑弹率应<2%。
二、其他要求
1.应每年为机场免费提供配套的驱鸟弹发射器2个及电子点火装置10个,供货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驱鸟弹发射器的使用安全,确保不发生炸膛。
2.供货方应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包括安装、使用及哑弹处理等内容。
3.供货方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组合烟花类、礼花类C级资质)或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资质、授权委托证明;须具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安全运输能力以及至少一家上述交货机场所
在地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4.供货方须负责产品安全运输至指定机场,产品报价须包含运送至5.指定地点(机场)费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负责根据机场年度所需驱鸟弹采购计划,集中仓储和管理驱鸟弹,承担相应责任,符合国家及当地应安全及急管理相关部门具体要求。
5.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相关要求执行。
三、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供货方应能实现在机场提出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协助机场解决产品的售后服务需求。
2.供货方应于每次供货的同时对机场回收的哑弹进行等量置换新弹经机场统计反馈哑弹率超过标准要求的,可以要求更换供货方。
3.供货方应免费给予机场驱鸟弹储存的技术支持,并与机场确认单次送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