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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青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包装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青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包装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青豆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青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包装袋新建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电厂路华亿绿色建材园 |
云喆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河南青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电厂路华亿绿色建材园,租赁郑州中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座闲置厂房D2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年产500吨包装袋新建项目,根据厂房所在园区不动产证可知,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生产工艺:①彩印编织袋(40cm*46cm*10cm):原料外购-印刷-上料、淋膜复合-分切-切袋、折边、制袋;②编织袋(50cm*80cm):原料外购-切袋-印刷-缝纫-成品;③纸塑复合袋(50cm*90cm):上料、淋膜复合-印刷-折边-切袋-缝底。主要设备:淋膜复合机、自动制袋机、切袋机、印刷机、缝纫机、分切机、折边机等。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①印刷工序废气;②熔融挤出、淋膜复合工序废气;③制袋工序废气;④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1)印刷工序废气 水墨卷印机和凹版6色印刷机废气收集措施:印刷机产气点位设置抽风管道;水墨人工印字机废气收集措施:进行二次封闭,设置负压收集管道。上述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2)熔融挤出、淋膜复合工序废气 淋膜复合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 (3)制袋工序废气 自动制袋机热压辊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4)危废暂存间废气 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抽风,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包装印刷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30mg/m3)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 (5)无组织废气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①本项目生产时,采取车间密闭,加强废气收集; ②项目油墨等原材料等VOCs物料密闭存储,存放于无阳光直射的场所;废活性炭等含VOCs的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内,加盖密封,存放于无阳光直射的场所; ③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确保车间地面整洁无积尘。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2017〕162号文中“工业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2.0mg/m3要求,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3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D2厂房南侧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河南华亿污水处理站(100m3/d)处理后排入溱水河,最终汇入双洎河,满足河南华亿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COD≤350mg/L、BOD5≤250mg/L、NH3-N≤30mg/L)。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凹版油墨印刷机、水墨卷印机、水墨人工印字机、淋膜复合机、自动制袋机、折边机、切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风机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角料、废纸筒、废包装袋、废滤网及滤渣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废版辊定期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印版、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墨渣、废机油、废油桶、废清洗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经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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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青豆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