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5〕195号)
发布时间: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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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广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代码:2509-45*开通会员可解锁*-421138),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和平社区沙田组,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度25分14.88357秒,北纬21度41分26.08595秒。占地面积10507.9平方米,利用现有场地及设备,新增年拆解1.5万艘快艇项目(每艘快艇不超过15m)。项目处理对象主要为报废的快艇等,并对报废的快艇拆解下来的各种可回收的物品和零部件分类收集、出售或委托处理。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0%。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场地及设备,无需进行土建施工,仅新增一辆多功能解体机。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为2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处理,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或回用于车间清洗;车间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拆解、切割烟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拆解和切割烟尘依托现有车间抽排风机无组织排放;废油液挥发性有机物依托现有车间抽排风机无组织排放;石棉拆卸密闭处理,采用湿式拆卸方式,使用喷雾枪喷洒使石棉充分湿润,抽风机出口设置石棉过滤网对拆解过程可能产生的石棉尘进行过滤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拆解机、液压剪、多功能拆解机等环节,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主要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为纤维增强塑料(FPR)船体/上层建筑、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设备与内饰(无害混合废料)等,危险废物为石棉、废油液、废蓄电池、电子垃圾(导航仪、雷达等)、废油漆桶与涂料渣等。纤维增强塑料(FPR)船体/上层建筑、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设备与内饰(无害混合废料)在拆解区拆除或剪切压块后,分拣、清运至产品暂存区,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石棉、废油液、废蓄电池、电子垃圾(导航仪、雷达等)、废油漆桶与涂料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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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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