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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 2025年二级集中采购基建工程第七批次单源直接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BGDY-JJ2025-11)单源直接采购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审小组认真评 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标地点: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开评标中心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标段 릉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元) |
|---|---|---|---|
| 以太网板卡、软交换系统 | 内蒙古华强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出具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材料提交给采购人。
1.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2、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 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 正常进行。
4、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 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 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刘阳 刘阳 刘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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