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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计划安排,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五九研究所有限公司需采购内饰拆装及维修,现进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单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五九研究所有限公司
标的物名称:内饰拆装及维修
拆装及维修标的物及数量明细如下:
| 序号 | 产品代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内容 | 备注 |
| 1 | MB-MCL1 | 门框左右侧梁面板 | 2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2 | MB-YXL1-Y | 右侧异型梁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3 | MB-YXL1-Z | 左侧异型梁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4 | MB-QCL1 | 前端面左右侧梁面板 | 2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5 | MB-CDL1-Z | 左侧底连接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6 | MB-CDL1-Y | 右侧底连接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7 | MB-MDL1 | 门框顶部梁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8 | MB-QSL1-Z | 前端面左侧顶部梁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9 | MB-QSL1-Y | 前端面右侧顶部梁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10 | MB-QXL1 | 前端面底部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11 | MB-QZL1 | 前端面中部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12 | MB-QKG | 空调回风口面板 | 1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13 | MB-QCX | 隔板出线口面板 | 2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14 | MB-CAO | 左右侧面凹槽面板 | 2件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15 | 货舱内饰 | 32平方米 | 更换 | 甲方提供 | |
| 16 | 设备舱内饰 | 12平方米 | 更换 | 乙方提供 | |
| 17 | 货舱地板 | 10平方米 | 更换 | 甲方提供 | |
| 18 | 尾门地板 | 7平方米 | 更换 | 甲方提供 | |
二、资格要求
乙方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乙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营业范围满足使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乙方注册资本≥30万元;实缴资本≥10万元;参保人数≥3人。
(3)乙方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
同或设备租赁合同等资质。
三、报价及技术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平台报价,乙方必须在“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www.cse-ssc.com)注册。谈判采购将以“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乙方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为准,纸质报价文件仅作为归档资料使用。(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应为纸质版的扫描件。)
3、电子版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4、报价及报价说明:报价范围包括材料的单价、规格、数量及总价。其中总价包括13%的增值税和运费等所有费用,价格确定并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5、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车厢内饰异形件技术要求
a)材质要求:产品主体材料为PC+ABS材质(聚碳酸酯和丙烯腈-丁二烯-
苯乙烯共混);
b)外观:产品最终颜色由甲方确认,产品不允许出现鼓包、裂纹、裂缝、
分层、明显变形、飞边、划痕及肉眼可见的熔接痕和对拼缝等现象,每
批产品颜色应保持一致,无脱色、变色、色斑等缺陷。
3
c)密度要求:体密度不大于1.1g/cm;
d)拉伸强度:不小于31MPa(GB/T1040.2-2006);
e)弯曲模量:不小于1600MPa(GB/T9341-2000);
f)工作温度范围:在-45℃~100℃的环境温度范围,产品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g)阻燃性能:应满足GB8410-2006标准中4.6.2条B级标准要求,且在熔
化过程中不允许燃烧或发出有害、有刺激性气味气体。
(2)拆卸及安装技术要求
a)服务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大江西路与大江南大道交叉口。
b)拆卸过程中,应尽量车厢内部保温层、附座等结构完好。
c)产品装配车上后,产品外表面应无异物、伤痕、打磨不良、粘污等现象,
内饰应安装牢固,车辆行驶过程时产品不能有异响,并不影响整车使用。
d)乙方负责产品及内饰板材、车厢地板以及尾门地板等的安装(内饰板材、
地板由甲方提供),安装方式应经甲方同意确认,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安装所需配件(如尾门防水密封胶条,内饰安装用紧固件等)及相关工
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e)产品及内饰板材安装完成后,其各搭接缝小于2.0mm算为安装合格。
f)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模三维模型图,并负责产品模具的设计及制造,费用
由甲方承担,模具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g)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模具需要修改时,甲方承担模具修改费用,如因
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模具需要修改时,乙方自行负责模具的修改费用。
h)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技术问题,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质
量、技术服务、维修等方面的售后服务。
i)产品免费保修期为2年(安装完成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产
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进行维修或免费更换。
详细加工技术资料领取方式:线下领取;
领取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林路116号;
联系人:吴道勋*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商务条款及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五九所中试基地。
(3)质量及售后:承诺三包期限及其他售后服务承诺。
2、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足额增值税发票(税率:3%),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其财务支付或请款流程进行合规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月挂账,挂账3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单价×实际交付数量)的90%,剩余款项10%作为质保金(不计息),待质保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0%之日起1个月)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60日内付清,支付方式若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万元则为电汇;单笔支付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则为承兑汇票。
3、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限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0%之日起1个月,质保期限内发生或发现的试验品质量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意外,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费用。
4、包装
试验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汽运的要求和标准,保证试验品内外部不受损坏,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坏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试验品的外包装应注明甲方单位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包装以及打包的费用皆由乙方承担。六、谈判采购公告的说明及提示
本谈判采购公告内容仅供参考,本谈判采购公告不构成要约,亦不构成采购单位任何承诺与保证。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五九研究所有限公司
报价格式详见以下:目录
一、详细报价表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三、商务偏差表
四、技术偏差表
一、详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内饰拆装及维修
| 详细报价表 |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含税) | 小计(元)(含税) |
| 1 | 门框左右侧梁面板 | / | 详见技术要求 | 件 | 2 | ||
| 2 | 右侧异型梁面板 | / | 件 | 1 | |||
| 3 | 左侧异型梁面板 | / | 件 | 1 | |||
| 4 | 前端面左右侧梁面板 | / | 件 | 2 | |||
| 5 | 左侧底连接面板 | / | 件 | 1 | |||
| 6 | 右侧底连接面板 | / | 件 | 1 | |||
| 7 | 门框顶部梁面板 | / | 件 | 1 | |||
| 8 | 前端面左侧顶部梁面板 | / | 件 | 1 | |||
| 9 | 前端面右侧顶部梁面板 | / | 件 | 1 | |||
| 10 | 前端面底部面板 | / | 件 | 1 | |||
| 11 | 前端面中部面板 | / | 件 | 1 | |||
| 12 | 空调回风口面板 | / | 件 | 1 | |||
| 13 | 隔板出线口面板 | / | 件 | 2 | |||
| 14 | 左右侧面凹槽面板 | / | 件 | 2 | |||
| 15 | 货舱内饰 | / | 平方米 | 32 | |||
| 16 | 设备舱内饰 | / | 平方米 | 12 | |||
| 17 | 货舱地板 | / | 平方米 | 10 | |||
| 18 | 尾门地板 | / | 平方米 | 7 | |||
| 合计总价 | |||||||
| 合计总价(大写):人民币XXXX (以上报价包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乙方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资格审查资料(盖章)(报价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天眼查工商信息或企查查工商信息或兵器安E查参保人数截图、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增值税完税证明,以及报价单位认为需提供的资料等。)
三、商务偏差表
| 序号 | 具体商务要求 | 报价单位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 1 |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 ||
| 2 | 供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五九所中试基地 | ||
| 3 |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足额增值税发票(税率:3%),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其财务支付或请款流程进行合规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月挂账,挂账3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单价×实际交付数量)的90%,剩余款项10%作为质保金(不计息),待质保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0%之日起1个月)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60日内付清,支付方式若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万元则为电汇;单笔支付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则为承兑汇票。 | ||
| 4 | 质量保证期限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0%之日起1个月,质保期限内发生或发现的试验品质量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意外,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费用。 |
四、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报价单位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 1 | 详见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