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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需求,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技术工程研究所需寻求XX铸造模具加工,现进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单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技术工程研究所
名称:XX铸造模具加工
数量:详见报价单明细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材料 |
| 1 | XX外模后段模左模 | 件 | 1 | 铝7075-T651 |
| 2 | XX外模后段模右模 | 件 | 1 | 铝7075-T651 |
| 3 | XX外模前段模左模 | 件 | 1 | 铝7075-T651 |
| 4 | XX外模前段模右模 | 件 | 1 | 铝7075-T651 |
| 5 | XX内浇口左模 | 件 | 1 | 铝7075-T651 |
| 6 | XX内浇口右模 | 件 | 1 | 铝7075-T651 |
二、资格要求
乙方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乙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营业范围满足使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乙方注册资本≥30万元;实缴资本≥10万元;参保人数≥3人,天眼查、企查查工商信息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参保人数截图可查询。
(3)乙方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等资质。
(4)乙方生产场地位于重庆地区,以便现场沟通、物流运输等。
若不是甲方单位合格供方需提供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证明。
三、报价及技术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平台报价,乙方必须在“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www.cse-ssc.com)注册。谈判采购将以“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乙方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为准,纸质报价文件仅作为归档资料使用。(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应为纸质版的扫描件。)
3、电子版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响应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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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4、报价及报价说明:报价范围包括加工单价、数量、总价。其中总价包括13%的增值税和运费等所有费用,价格确定并签订合同后,甲方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5、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
XX铸造模具加工的详细技术要求领取方式:线下领取;
联系人:刘正涛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商务条款及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按甲方需求时间进行交付。
(2)交货地点:重庆市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及售后:承诺三包期限及其他售后服务承诺。
2、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足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其财务支付或请款流程进行合规审核,审核通过后挂账,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款(单价×实际交付数量)的90%,剩余10%作为尾款(不计息),待甲方向乙方支付90%结算款30天满后付清。支付方式若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万元则为电汇;单笔支付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则为承兑汇票。
3、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汽运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产品内外部不受损坏,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坏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及打包的费用皆由乙方承担。六、谈判采购公告的说明及提示
本谈判采购公告内容仅供参考,本谈判采购公告不构成要约,亦不构成采购单位任何承诺与保证。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技术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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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XX铸造模具加工
| 报价单位响应内容 | ||||||
| 标的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含税) | 小计(元)(含税) |
| XX外模后段模左模 | / | 详见图纸 | 件 | 1 | ||
| XX外模后段模右模 | / | 详见图纸 | 件 | 1 | ||
| XX外模前段模左模 | / | 详见图纸 | 件 | 1 | ||
| XX外模前段模右模 | / | 详见图纸 | 件 | 1 | ||
| XX内浇口左模 | / | 详见图纸 | 件 | 1 | ||
| XX内浇口右模 | / | 详见图纸 | 件 | 1 | ||
| 合计总价 | ||||||
| 合计总价(大写):人民币XXXX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以上报价包含运费、加工费等所有费用。
乙方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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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具体商务要求 | 报价单位是否响应 |
| 1 | 供货周期:按甲方需求时间进行交付 | |
| 2 | 供货地点:重庆市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 | |
| 3 |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足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其财务支付或请款流程进行合规审核,审核通过后挂账,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款(单价×实际交付数量)的90%剩余10%作为尾款(不计息),待甲方向乙方支付90%结算款30天满后付清。支付方式若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万元则为电汇;单笔支付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则为承兑汇票。 |
| 序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报价单位是否响应 |
| 1 | 详见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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