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实施主体的公告点击数:23发表时间: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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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26
发布于
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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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科学施肥,根据《**年湖南省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湘农办发〔2025〕**号)的文件要求,现在全县公开遴选**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项目实施主体分两部分:一是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即提供无人机和肥料机械深施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具有服务能力的其他种植专业合作社。二是实施示范的种植大户、种植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规模须在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严格遴选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示范工作落地落实。

三、遴选要求

(一)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有正规营业执照,且注册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种植大户需有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开具的土地流转证明,核心区外要求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人工直播田除外)符合实施条件的水稻规模种植户。

(二)社会化服务主体(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无人机作业和水稻机械深施作业能力。

(三)近五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农业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遴选公示后需签订实施协议,能按照方案要求,承担好“三新”技术模式试验示范任务。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之后,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参加“三新”技术示范项目的新型农业主体自行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局,逾期不予受理。

1.汉寿县**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种植大户不需要提供)、法人(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种植实施主体需提供耕地流转经营合同复印件或乡镇开具耕地流转经营证明,协议有效期**年。土地流转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彩色)。

4.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须提供农机服务能力等相关证明、凭证和照片。

(二)报名截止后,******局组织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小组,查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原件,并针对地块的连片性和整齐度、水利设施、周边道路条件、以及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开展现场考察,遴选出4个“三新”示范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种植示范主体3个)。

(三)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与示范主体签订实施协议,示范主体按照方案要求,承担好“三新”技术模式试验示范任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局

**年**月**日

附件

汉寿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种植实施主体)

申报主体

(单位公章)

法人姓名

(种植大户)

联系电话

土地流转面积

(亩)

示范地点

镇(街道) 村 组

种植品种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完全真实,如有任何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后果。若被遴选为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项目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若未要求开展,则不享受该项目的任何补贴。

承诺人:

(签字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汉寿县**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

申报主体

(单位公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服务类型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完全真实,如有任何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后果。若被遴选为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项目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若未要求开展,则不享受该项目的任何补贴。

承诺人:

(签字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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