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龙锦街以东、海飞路以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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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2025-4

地块位置

龙港区龙锦街以东、海飞路以西地块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883493

出让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2154.713782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883493

受让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石油分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邮政编码:125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联 系 人:李佳书

  电子邮件: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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