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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茂环审〔2025〕32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丰源林产高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松香松节油、改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茂名丰源林产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
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茂名市高新区河南二区B-10地块。 |
本次对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1、不新增占地,新增改性树脂车间、仓库等建筑物,调整装车台、松节油罐区等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由已批复的5257.5平方米增至7750.03平方米;2、拟将松香、松节油总生产规模由已批复的9825.14吨/年增至10000吨/年,取消黑松香产品;3、新增松香改性树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松香改性树脂产品。调整后,项目年产7753吨松香、10000吨松香改性树脂、2247吨松节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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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环审〔2025〕32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