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05-09
发布于
广西来宾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来宾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地址:来宾市司法局(来宾市新侨路560号)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6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年限:两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机构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公共秩序管理服务

1.实施24小时值班,值班岗位不允许闲杂人员停留闲谈,对外来人员实施登记制度并指导行走路径。在执勤中,保安员应按规定穿统一制服、佩戴标志、随身携带防卫器械、仪表端正、文明礼貌、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引导车辆有秩序停放,制止乱停乱放,保证道路畅通;

3.不允许各类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

4.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安全防范,维护好市司法局办公大院内的治安秩序;

5.对运出大院的大件、贵重物品进行必要的审查;

6.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事发时及时报告采购人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7.协助管理大院内的停车场等设施;

8.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采购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保洁服务

1.楼层、楼道、步梯公共区域保洁:负一层、1至3楼,(其中:1楼为大厅,2至3楼为办公区域,共2个会议室)每天2次保洁作业(上午、下午各1次)。

2.卫生间保洁:大楼1-3层楼共6个卫生间,每天2次保洁作业(上午、下午各1次)。

3.庭院保洁:每天1次保洁作业。

4.地下停车场、大院门口电动伸缩门每周1次保洁作业。

5.绿化:对大院内的绿植每季度修剪一次,每周浇水一次。

保洁员要熟悉责任清洁区域和重点清洁部位,按服务标准做好清洁区域的清洁工作。每天按时清理垃圾桶的垃圾,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交办的临时清洁任务。

(三)其他服务

1.负责安排人员处理日常发生的化粪池、下水道堵塞问题。

2.水、电设施出现日常故障的,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半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业的水电工到场维修。

3.安排1名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员对接服务工作。服务作业符合相关物业管理规范要求,确保办公楼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四)人员配备与费用结算

1.人员配备

序号

岗位

人数

1

保安

3

2

保洁

1

合计

4

以上人员由成交供应商招聘、录用、培训和管理。派驻人员应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无犯罪史和不良记录,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2.费用包括

服务人员的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节假日福利、意外保险、体检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3.日常发生的化粪池、下水道、沉沙井的疏通费、清运费以及更换灯具、电路维修、水管维护、五金配套件等费用开支由采购人实报实销。发生相关费用时,须先向采购人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一)报价表(包含人员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税费等)。

(二)公司介绍。投标人背景、业务、业绩等信息‌。

(三)资质证明和证书。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行业认证、产品证书等(复印件盖公章)。

(四)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五)提供具有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2个非住宅类物业服务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文件,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提供超过2个符合要求案例的视为2个案例(加分项)。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新侨路560号来宾市司法局404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来宾市司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