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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诸暨正鑫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暖管材、管件、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搬迁项目 |
店口镇解放湖工业园区 |
诸暨正鑫管业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433万元,形成年产2000吨水暖管材、管件、五金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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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诸暨海元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浦阳江。 废气:注塑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屋顶排放。挤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屋顶排放。破碎粉尘,破碎时设备密闭,少量溢出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 固废:S1废包材、S2金属边角料、S3金属不合格品出售给物资公司;厂区内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S6废活性炭、S7废机油、S8废油桶、S9废切削液(含金属屑)、S10废包装桶按照规范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1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01 正文-诸暨正鑫管业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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