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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龙基半导体芯片外延托盘项目 |
陶朱街道码头路与友谊路交叉口西北侧 |
诸暨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10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SiC涂层石墨载盘(托盘)6500套、TaC涂层石墨载盘(托盘)5500套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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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1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 3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 废气:1、沉积废气经自带尾气处理塔吸附处理后,再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25); 2、项目2#厂房破碎机全部自带全自动滤筒式工业除尘器,密闭加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26);项目3#厂房中石墨加工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用整体负压收集方式,且在石墨加工粉尘产生节点上方另设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石墨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28)。 3、有机清洗废气经车间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27); 4、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楼顶排放(DA029)。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外售;项目危废暂存库按相关要求设置,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4、生产车间安装双层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附件:[环评]诸暨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龙基科技半导体芯片外延托盘项目环评表项目环评报告-删密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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