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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对一项泉州某多功能交通量监测站和重点巡查基础设施监控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报价。本次询价结果不对外公示。
1、采购内容:
| 合同包 |
内容 |
询价要求和工作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 1 |
泉州某多功能交通量监测站和重点巡查基础设施监控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文件 |
1项 |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 |
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工程或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必须包含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且注册资本不得小于500万元。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涉及的采购/服务内容。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2023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该项目金额;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企业在岗员工,提供投标日期前不少于3个月(不含截止日期当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投标供应商要提供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智能家居、安防等相应业绩、案例,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单个案例金额不得低于293万元,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等能够证明项目已经完结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8)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承接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或其下属分(子)公司项目实施中存在违约情况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3、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索要询价文件,联系人:韩女士。
4、报价文件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555号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206室,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206室。
6、 凡对本次询价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日之1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7、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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