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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你单位上报《浦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优化更新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推进实施人工智能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原则同意《浦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优化更新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目标是:对义务教育学段的有关学校校区进行网络优化更新,以提升校园网基础网络性能,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发展;优化学校学习空间的无线网络覆盖质量与高性能传输能力,支撑课堂教学模式变革;保障“三个助手”、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孪生、AI大模型等各类先进教育应用场景稳定顺畅运行,推动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最终实现浦东新区教育网络基础建设保持领先、义务教育学校网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浦东新区相关义务教育学段的学校校区进行校园网络优化更新,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校园有线网络设备、更新改造校园无线网络设备、网络调试升级等。
四、请补充本项目和你单位本部及下属机构信息化整体规划的关系。结合信息系统集约整合工作要求,优化顶层设计。
五、请按上述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制定建设方案,应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新区信创工作相关要求,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方案编制阶段明确,项目所需资金由区级财力统筹安排。
七、请按照《浦东新区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八、该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九、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研究、编制和送审。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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