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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硅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丙烯酸酯单体和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艾硅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丙烯酸酯单体和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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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艾硅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丙烯酸酯单体和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攸州工业园吉龙路7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艾硅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的UV丙烯酸酯单体和树脂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新增储罐、冷凝器、搅拌釜等各类生产设施,拟消减现有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HDDA和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生产规模各1000t/a,用于扩建UV丙烯酸酯单体和树脂产品包括:1,4--丁二醇二丙烯酸酯200t/a、新戊二醇二丙烯酸酯200t/a、苯甲酸十二醇酯200t/a、乙氧基化双酚A二丙烯酸酯200t/a、丙氧基化甘油三丙烯酸酯200t/a、γ-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丙烯酸酯200t/a、乙氧基化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200t/a等7种丙烯酸酯单体产品和聚酯丙烯酸酯600t/a。本项目无新增用地、无新增构筑物,占地面积为36160.18m2(合54.24亩),主要设有生产车间、仓库、罐区、综合楼、污水处理站等,并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和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丙烯酸酯单体1.29万吨、多官能团丙烯酸聚酯1600吨、新型UV树脂500吨、副产丙烯酸钠378吨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生产车间和罐区废气收集采用强制冷凝+生物法+一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生产车间23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大于15m);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抽风收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环己烷、丙酮、甲苯分别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表6和表7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生产设备及地面清洁废水、实验清洁废水、丙烯酸钠生产废水、工艺滤渣蒸发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厂区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南面,占地面积为242.46m2,污水处理规模为50t/d,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芬顿氧化法+厌氧+接触氧化”工艺。 (3)噪声 项目声源主要来源于反应釜、各类泵、冷冻机、空压机、风机、冷凝器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注意维护保养,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工艺滤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不合格产品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原料桶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由原料生产企业回收利用;冷凝回收溶剂(环己烷、甲苯、丙酮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厂区内采用垃圾桶进行收集,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