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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成员组成验收组,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固原市原州区主持召开了原州区官厅镇沙窝村村级道路建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宁夏美锦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宁夏联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固原市鸿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观看了项目影像资料,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的介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汇报等,经质询、研讨,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建设单位: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夏联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
备注: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沙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