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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
备注: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pdf
附件2:验收意见-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pdf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