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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吉水县聚源堂天然香料油有限公司生产药用香料油系列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水县聚源堂天然香料油有限公司生产药用香料油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吉水县聚源堂天然香料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工业园区二期金工大道西侧、吉兴路北侧工业组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罗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吉水县聚源堂天然香料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备注:
附件1:吉水县聚源堂天然香料油有限公司生产药用香料油系列产品项目验收(验收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