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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建设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广州市花都区主持召开了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分地块二、地块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告内容如下: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占地面积约57.98hm2,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西南部,金谷南路东侧、花都大道北侧。本次验收的保良北地块分地块二、地块四属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面积为7.7152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152km2。本项目实际总开挖方量31.9万m,填方量17.68万m,借方0万m,弃方14.22万m2。本项目实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完工,工程建设总工期23个月。项目实际总投资90800.61万元。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刘三友/*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电话:杨一彬/*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验收结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分地块二、地块四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监测单位:中水生态勘测设计研究(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备注:
附件1: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分地块二、地块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分地块二、地块四水土保持验收报告.pdf
附件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分地块二、地块四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