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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组织召开《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勘探了现场,查阅了《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58922G,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水口中心金路274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度55分59.394秒,东经113度57分41.615秒)。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68平方米,拟年产连接器450KK个和电子连接线100KK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中山市怡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编写了《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5】3038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关于噪声、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设施的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气
1、注塑工序:将注塑工位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加设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饭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达到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3、注塑、组装、模具维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臭气、NMHC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和密闭措施达到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以及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污水。
2、生活污水:
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
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其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和次品、金属边角料和次品、电子线次品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外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项目各个工序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
经监测。项目噪声废气废水可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GDHJ-25110660》。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七、结论
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验收组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若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
八、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环保投诉电话:12369
公示地点:http://www.yanshougs.com
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7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轩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备注:
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