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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YNXM-2025-FW-025)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
一、评标情况
【1】采购生产用蒸汽锅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内蒙古九森农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6.856万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 后5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2名:内蒙古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5万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 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3名:内蒙古翰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158万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 个月: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九森农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翰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九森农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响应;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响应;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翰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详见时件;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二道河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奕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玉泉大厦1111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高章)
采购生产用蒸汽锅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YNXM-2025-FW-025)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你要好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 称 | 投标 报价 | 服务期 | 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情況 | 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 | 候步能或 综合排序) |
|---|---|---|---|---|---|---|---|
| 采购生产用 蒸汽锅炉运 行维护服务 项目 YNXM- 2025-FW-025 | 内蒙古九森农林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 76.856万元 | 合同签订后5 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87.76 | 第一候选成 交供应商 | |
| 内蒙古积发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79.5万元 | 合同签订后5 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80. 08 | 第二候选成 交供应商 | ||
| 内蒙古翰鑫商务服 务有限公司 | 79.158万元 | 合同签订后5 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71.81 | 第三候选成 交供应商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内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nmgynxm2917@163.com;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 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 异议书
①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 信息。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相 关请求及主张。
3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 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目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 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 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 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人: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奕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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