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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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竞争性值商采购公 11

招标项目编号(NMGXJQ-2025-055)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 金:*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以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院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开、投标文件弟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4座10层1007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2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4座10层1007室。

七、直他

详见附件;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格根东街

联系人:李宇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郎件: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吉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4座10层1007室

联系人:段文斌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892823683@qq.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新吉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竞 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性外包宣传项目

2、项目编号:NMGXJQ-2025-05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 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新吉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材料,经初审合格后,从内蒙古 新吉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4.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和声明须为原件)。复印件需胶装成册。 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 09: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4座10层1007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 09: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4座10层1007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新吉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4座10层1007室

联系人:段文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格根东街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小) :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VI)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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