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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2N*开通会员可解锁*61603
二、合同名称:灵山县公安局租赁警务辅助人员执勤用车合同
三、项目编号:QZZC2026-C3-210089-GXLJ
四、项目名称:灵山县公安局租赁警务辅助人员执勤用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山县公安局
地 址:灵山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268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柳州益菱汽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灵山县公安局租赁警务辅助人员执勤用车 数量:1.00 单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租赁全新纯电动力警务辅助人员执勤用车,续航大于300KM,六座平开门或平开门+侧滑门(座椅布局:2+2+2),二、三排座椅均可折叠,提供警用车辆标识喷漆、文字、警用配件标识,具体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期是三年,每年租金*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最终以中标价为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年度内按中标单价计算出应付租金的数额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如年度财政资金因政策调整无法拨付,则本车辆租赁合同自该年度起终止。服务标准:符合本“服务需求表”条款。
2.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灵山县公安局租赁警务辅助人员执勤用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