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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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28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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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效,我局拟向第三方专业机构采购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现通过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辅助服务事项采购。

二、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控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以内,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合同包

采购需求

分包预算(万元)

第1包

完成乡镇财政资金检查工作。

9

第2包

完成对县级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市级预算部门财政资金检查工作。

10.74

分包预算价格作为本合同包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参照询价方式进行比选。

三、服务期限

一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四、资格条件及服务要求

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以下其中两项:财务咨询、专项审计、代理记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重大工作质量问题而接受处罚,无失信情况。服务团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财务会计实务工作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协调处理能力;能及时回应委托方提出的咨询;对涉财务会计事项能在要求的时间之内处理完毕。具体分包服务要求如下:

(一)第1包

1.拟委派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具备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经历,其他委派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乡镇(街道)财会监督检查相关经验和业绩。

(二)第2包

1.拟委派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其他委派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委派人员驻点参加大数据监管核查。

3.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验和业绩。

五、获取采购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30日上午(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领取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楼C栋579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小陈,*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请按附加格式制作并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资格条件及服务要求相关佐证材料,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至泉州市财政局。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递交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楼C栋579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小陈,*开通会员可解锁*

泉州市财政局

2025 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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