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电动机修理项目-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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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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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本项目属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设备修理修缮项目,资金来源为生产成本,为保证油区生产生活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对生产单位部分电动机进行维修,项目费用预计约150万元(不含税);所维修电动机类型有0.37~500kW等系列,极数有2级、4级、6级、8级的防爆及非防爆电动机、变频电动机。具体工作量不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电动机修理修缮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需有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开标前30天)电动机维修业绩,同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人员及场地、设备要求:投标人人员、设备、场地能满足项目需求,具体见7.7条款3、4中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有满足标段服务要求的固定厂房,固定厂房面积要求不小于1000m2,必须设备齐全。 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服务商不允许投标;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服务商不允许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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