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6年一季度测井仪器附件及油井仪器仪表配件等物资采购-临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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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主要为电子压力计、钻井视频监控仪、测井仪器附件、抽油井综合测试仪、钻井仪器仪表配件、油井仪器仪表配件、水井仪器仪表配件等,相关需求计划已上报至物资设备部及物资供应处,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 采购范围: 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主要为电子压力计、钻井视频监控仪、测井仪器附件、抽油井综合测试仪、钻井仪器仪表配件、油井仪器仪表配件、水井仪器仪表配件等,相关需求计划已上报至物资设备部及物资供应处,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 投标人条件: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以非法人分支机构名义投标,须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有效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为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并保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特定关系与状态: ①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②投标产品不得在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近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且仍处于处罚期内; ③投标人不得处于供应商退出处理生效期内,且其在集团公司、油田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状态必须为“正常”;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商业信誉: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项与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同或实质功能一致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规格型号可不同);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原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双方、标的、金额、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对应的结算发票(及清单)扫描件,且该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验证; 业绩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日期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之间; 投标文件中须以列表形式清晰列明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买方单位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提供或信息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其他说明: ①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均为否决性条款,任何一项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②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清晰、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全部编入投标文件中。单独递交或无法认定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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