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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第四采油厂2026年车辆设备维修(特种作业车、小汽车)项目属于2026年第四采油厂常规修理项目,项目计划已下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第一标段特种作业车维修需1名服务商(共需 1名),第二标段小汽车维修需1名服务商(共需1名)。(第一标段根据评标情况选取综合评分第一的为特种作业车维修中标候选人,工作量为72万元。第二标段根据评标情况选取综合评分第一的为小汽车维修中标候选人,工作量为 78万元,具体工作量依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结算)。 采购范围: 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3家中标服务商,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以实际情况为准。 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提供具备有效的经过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维修二类及以上),或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务类型为汽车维修,业户类别为二类及以上)。 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检验员1名,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维修人员2人,电工1人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焊工1人提供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 4 设备要求:提供自有设备喷烤漆房、总成吊装设备、发动机电脑检测设备,提供自有车辆抢修服务车1辆。自有设备提供实物照片、设备铭牌及购置发票。自有抢修服务车辆,提供购置发票、车辆照片、行驶证(含车辆合格页)(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为投标人)。 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