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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天行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保路28号福州正荣财富中心A1地块3#楼13层1325.1326.1327办公 | 150,000.00元 | 94.00 |
采购包1(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货物类(福建天行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科英 | KL-300型 | 1 | 台 | 150,000.0000 | 1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宋湧 |
| 评审专家: | 陈亮 、 杨得胜 、 翁振乾 、 唐天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05%;本项目的代理服务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若中标供应商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③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半导体激光治疗仪:0.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告知函。
3.福建天行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富林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给予 15%的价格扣除。
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基本医疗)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HOU) 3号楼702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87820216-800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 戴雪珍 吴水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7820216-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