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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祝岭村安全组水坝修建一事一议工程招标(邀
请)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祝岭村安全组水坝修建一事一议工程已由邵武市张厝乡祝岭村民委员会会议纪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张厝乡祝岭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张厝乡祝岭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致:福建裕航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富利隆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庆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邀请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张厝乡祝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 年祝岭村安全组水坝修建一事一议工程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
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
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 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根据闽建许函〔2025〕20 号和闽建许(2025)2 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派代表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解放东路 199 号 18 幢 A216 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 1 标段 24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现场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用信封密封装订,并注明所投标段的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12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解放东路 199 号 18 幢 A216 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武市张厝乡祝岭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邵武市张厝乡祝岭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解放东路 199 号 18 幢 A216 室,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何工
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张厝乡人民政府
地址:邵武市张厝乡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