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邵武经济开发区笋竹功能大米中试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福建邵武经
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 会议纪要〔2025〕11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邵武
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投资约 3646782 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 206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邵武经济开发区笋竹功能大米中试基地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
纸的所有内容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含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364678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
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标准及
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无需
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
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
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
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邵武市阳光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名,网址:https://www.swygzc.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
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过期不
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70000 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武市阳光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
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邵 武 市 阳 光 招 标 采 购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swygzc.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20 号宝龙华庭 1 幢 A207 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吴女士
监督机构名称:
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