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乌龙江沿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27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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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连招[2025]12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山乌龙江沿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侯县南通镇文山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民

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控制价 3538736 元,K 值为:6%,发包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沿乌龙江岸边建设长度约 100 米步道,观景台以及低环境影响的住

宿设施,如帐建营地或生态小屋等。以文山村特色鸟类景观吸引游客欢光游玩拍摄.合理利用现的 20 多亩土地资源,增设油菜花田、草莓园等设施。丰富游客生活。在 2023 年四星级村建没基础让,增加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 2500 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3873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

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

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

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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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资格审

查不合格;(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4)删除 3.4 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5)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中心)(https://fjfz.hyebid.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最新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参照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易招软件最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

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index.shtml)、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中心(https://fjfz.hyebid.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民委员会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文南路 168 号

,邮编: 350119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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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 5 号 201 单元或 202 室,邮编: 350002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 138 号湖前综合楼(闽运停车场右侧)3 楼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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