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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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7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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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告

1.选择条件

武夷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南发改审批

〔2023〕11 号文批准建设,武夷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

目业主为南平市第一医院、代建单位为南平市正鑫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这两

家单位以下简称为“发包人”

,工程总承包人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武夷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

进行公开选择。

2.项目概况和选择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武夷新区综合医院位于武夷新区南林区块西南侧,东临

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地块,南临童游大街、西临五指山公园、北临云谷

二期;

2.2.工程建设规模:武夷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定位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

范围主要包括 8 个子项,发热门诊、门诊楼、医技、一号住院楼、营养食堂及连

廊、变配电房、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和地下室一,其中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为

4204.50 平方米,门诊楼建筑面积 32282.46 平方米,医技、一号住院楼建筑面

积为 72178.95 平方米,营养食堂和连廊建筑面积为 12091.08 平方米,污水处理

站建筑面积为 1104.6 平方米,地下室一建筑面积为 32302.89 平方米。武夷新区

综合医院(一期)工程——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除医用专项智能化外)施工

图预算限额为 5205.6206 万元。

2.3.选择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选择类型:专业分包;

(3)选择范围和内容:①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智能化工程(不含医用

专项的智能化和选择人先行实施内容)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②若土建已预留用于智能化的配套结构(包含但不限于预埋件、预留洞等)

不适用于智能化时,承诺人自费重新实施配套结构(包含但不限于凿除、开槽、

打孔、封堵等)且不得提出索赔,其费用已包含于承诺报价中,选择人不予另行

支付。

③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图(提供参数等内

容)同时配合设计单位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建设过程中的 BIM 管理平台设计及项

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协调和配合服务工作(含与信息化工程的配合服务)

等。

④因医院的特殊性,选择人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有权适当调整各专业工程

内容,承诺人无条件配合实施且不得提出索赔。

2.4.选择控制价(即最高承诺限价,下同)

:5205.6206 万元;

2.5.工期要求:暂定 2026 年 01 月 01 日~2026 年 05 月 31 日, 即具备竣

工验收条件的工期为 151 个日历天。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按选择人的要求,

其中配合建筑智能化专项深化设计周期: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

天内配合完成专项设计。

(注:1、若项目业主单位等上级部门要求提前完成部分

节点任务,中选人须无条件配合完成节点任务。 2、因本项目工期紧张,中选人

进场后须无条件配合土建施工队伍完成选择人下发的节点任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质量要求:

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与

智能化通用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②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

必须符合选择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③所有系统须符合国家医疗行业标准及院感防控要求,须符合三级甲等综合

医院评审的信息安全、流程规范、应急响应等标准。

3.承诺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分包项目要求承诺人须具备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合格有效的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承诺人拟担任本分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分包项目负责人,下同)须

具备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承诺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分包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承诺。选择人接受联合体承诺的,承诺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分包项目承包内容的相

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承诺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

分包项目在规定媒介发布选择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分包项目在规定媒介发

布选择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①造价 3400 万元及以上的三级甲

等综合医院建筑智能化工程(或造价 3400 万元及以上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筑

智能化采购项目);或②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三级甲等综合医

院建筑智能化工程,且建筑智能化工程应至少包含以下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手术示教系统、医护对讲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及机房工程。

3.5.其他资格要求:/。

3.6.本分包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承诺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选择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选择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电汇或转

账至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2420,开户行:

农行南平三元支行)并注明“总院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报名费”

,每份选择文

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选择文件(如电话、网络)

。参

与本项目的承诺人,请将购买选择文件的转账凭证发送至 308123647@qq.com 获

取选择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选择文件的承诺人递交的承诺文件,选择人有权

拒绝接收。承诺人获取选择文件后,应检查选择文件的完整性。

5.评审办法和定选方式

5.1.本分包项目采用的选择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分包项目选择采用的定选方式: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确定中选人。

6.承诺保证金的提交

6.1.承诺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17:00:00 前。

6.2.承诺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元)

6.3.承诺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承诺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

监管对象的承诺人保证金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采用银行

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承诺须知前附表。2、本分包项目(标段)承诺截止时仍被

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承诺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

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承诺文件的递交

7.1.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诺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12 月 19

日 09:00;

7.2.递交地点: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

阳区翠屏路 112 号云谷小区二期崇和里 112-11 到 18 号店)

,在递交承诺文件的

同时,承诺人派出的授权代表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场登记,并提交购

买选择文件资料和缴纳承诺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

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承诺文件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承诺文件,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择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

、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选择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 213 号祥乐苑 15 幢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选择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 213 号祥乐苑 15 幢一层,邮编:3420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林女士

监督机构名称: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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