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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巴江河、普拉河、西河、几湾河、马料河、黑龙河、大可河等
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磋商项目采购人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
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
[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4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
万元及以下,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石林县巴江河、普拉河、西河、几湾河、马料河、黑
龙河、大可河等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
www.ebidcn.com)获取项
目信息并按要求报名,并于
2026年0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DHYYN-KM-20251202
2、项目名称:石林县巴江河、普拉河、西河、几湾河、马料河、黑龙河、大可河等河
道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年):30
5、最高限价(万元/年):30
6、采购需求:(1)根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要求,完成石林县境
内南盘江流域 2 条一级支流(巴江、普拉河)和 5 条二级支流(西河、几湾河、马料河、黑
龙河、大可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最终形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2)报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和溯源总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和入河排污口排
查、监测结果,通过资料溯源、人工排查、技术溯源等方式,明确废水类型,找到入河排污
口废水排放的来源,确定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3)协助采购人完成排污口排查阶段的数
据填报工作、并提供整治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8.交付(或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相关
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核。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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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
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5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
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度
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不满一
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5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
函或供应商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
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
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不满 2 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供应商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 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零缴税或
成立不满 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b.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不满 2 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供应商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满 1 个月的提供
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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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
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具备测绘或地理信息或水工环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含高级)
及以上职称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8 日(国家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德润商务中心 18 幢
3009 号报名,报名时持: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律道合一(云南)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
德润商务中心 18 幢 3003 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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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
准时参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 25 项规定);
1.竞争性磋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石林县巴江河、普拉河、西河、几湾河、马料河、黑龙河、
大可河等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律道合一(云南)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
整体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地址:云南省石林县鹿阜街道天奇路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律道合一(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德润商务中心18幢3009
号
联系人:王文佳、朱燚姝、颜瑞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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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佳、朱燚姝、颜瑞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