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924破19号招募投资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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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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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18分钟前 公 开 人: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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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森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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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92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汉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924破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有效盘活盐城汉蓝公司资产和整合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偿债能力,管理人现发布盐城汉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欢迎有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管理能力及行业优势的意向投资人参与对盐城汉蓝公司的重整投资报名。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投资人了解盐城汉蓝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盐城汉蓝公司概况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重整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管理人有权视本案实际情况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延长、修订、补充、撤回、重新发布、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要约邀请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或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5.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或权益明细由管理人及射阳县人民法院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对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和权益的处置及债权清偿等工作。

6.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的或者射阳县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本次招募无效。对重整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7.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4MA1MXWT94T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定代表人

凌亮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3500万元

注册地址

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纬二路北侧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保微生物技术服务、防腐防水技术服务;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服务;水质污染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改良;河道清理服务;“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生产(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质改良剂(危险化学品除外)、水处理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自动化控制设备及系统、环保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境治理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盐城汉蓝公司2016年向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年产20000吨“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项目,经射阳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建设,项目编号为2016320924FG0168。

(二)盐城汉蓝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盐城汉蓝公司的主要房地产资产作出了经纬评报字〔2025〕107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载明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市场评估价值为2999.76万元。(具体资产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公司现有资产包括:

1.土地使用权1宗:位于射阳港经济区三氯蔗糖西侧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9988.5平方米(产权证号:苏(2017)射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574号)。

2.房屋附属物20项:其中房屋11项(均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13681.9平方米,附属物9项,包括道路、围墙、水池、简棚和配套的临时供电系统、变压器配供电系统等。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结构

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m2)

1

产品仓库1

全钢

2019年

2466.67

2

产品仓库2

全钢

2019年

1633.15

3

车间1

全钢

2019年

1821.59

4

车间2

全钢

2019年

3972.3

5

实验楼

钢混

2019年

1480.27

6

办公楼

钢混

2019年

1954.4

7

配电房

砖混

2019年

161.16

8

传达室

砖混

2019年

24.91

9

附房

简易

2019年

65.18

10

配电房(厂区外)

简易

2019年

11.4

11

消防泵房

钢混

2019年

90.87

12

消防水池

2019年

13

道路、场地(含下水)1

2019年

14

道路、场地(含下水)2

2019年

15

围墙

2019年

16

东大门

2019年

17

砖砌厕所

2019年

18

简棚

2019年

19

临时供电系统(400KVA,含1台变压器、2台配电柜等)

20

变压器配供电系统(主要包含:干式变压器(SCB10-630/10/0.4)2台、高压柜5只、低压柜9只)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机器设备17项:双人净化工作台、电炉、水处理设备、陈旧设备等。

4.存货:目前盐城汉蓝公司仓库内有微生物试剂等存货若干。(不包括在评经纬评报字〔2025〕107号评估报告范围内)

5.应收账款情况:管理人已委托审计机构对盐城汉蓝公司的财务账册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不包括在评经纬评报字〔2025〕107号评估报告范围内)

(三)盐城汉蓝公司债务概况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管理人共收到17户债权人邮寄的债权申报材料,债权申报总额为68720570.12元,另有2起未决诉讼正在审理中,其中1起诉讼涉诉金额为850万元尚未申报;另,管理人对汉蓝公司的财务账册已进行审计并对账务账册中的已付账款相应债权人已邮寄债权申报材料,目前债权申报工作仍在进行中。经管理人调查确认盐城汉蓝公司职工债权金额266456.91元。盐城汉蓝公司的破产债权金额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建设,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对价,且具备与项目资产投资、开发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裁判、仲裁文书或行政处罚文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的招募活动。联合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需同时符合上述前三项资格条件。

(二)意向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盐城汉蓝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支付意向投资保证金。

1.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1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2.管理人将结合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依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表决。

3.意向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银行账户:

户 名: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492382492508

4.保证金的使用

盐城汉蓝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射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支付的等额投资款,根据书面投资协议应支付的投资款中等额抵扣。

5.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已缴纳保证金但在招募期限届满前明确书面表示放弃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管理人将于招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投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被债权人投票通过或未被法院裁定通过,管理人将在确定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投资保证金。

6.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确认函10个工作日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书面投资协议将依据招募公告及其他相关重整投资文件另行签订);该意向投资人如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投资人如存在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与竞投等任何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且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的全部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因上述行为造成盐城汉蓝公司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向该意向投资人主张赔偿。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1月15日 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达给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地点。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园A16幢 ;

联 系 人: 王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意向投资人亦可通过现场考察方式与管理人进行沟通对接,洽谈投资意向。

3.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申请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投资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并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申请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3)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5)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后,若有2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组织对重整投资人进行比选。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投资方案等,择优确定盐城汉蓝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只有一家报名的,且该报名人符合本公告其他内容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若不符合本公告内容的,管理人可以延长招募期限以及按照上述方式确定新的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

1.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或基于全体债权人利益考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2.管理人招募及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射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

3.意向投资人需在本公告招募期满前完成尽职调查。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管理人未公开的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本案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资格以及重整投资人资格。

4.意向投资人一经提交资料报名,视为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同于意向投资人的行为。

特此公告!

盐城汉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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