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182破26号建德市人民法院:(2024)浙0182破26号——建德市永行车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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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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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法院:(2024)浙0182破26号——建德市永行车业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公 开 人: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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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德市永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建德市永行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行车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城支行的申请,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下称“建德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永行车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担任永行车业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保障永行车业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为永行车业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评估服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永行车业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车辆辐条、帽头、非机动车配件制造,金属拉丝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工作范围及时限要求

(一)工作范围

1、本次评估的范围主要为永行车业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受让的资产包,具体为:(2001)吉执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和(2004)吉执监字第152号民事裁定书项下的长春新世界广场(现为金座大厦)在建工程(地下一至二层、地上一至三层)及所属土地使用权24%的收益、(1995)民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债权与(2001)吉执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在建工程权益抵偿后的不足部分债权计1,396.85万元;

2、永行车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在变价、分配方案提交表决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或市场重大变化的,评估机构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3、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或建德市人民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

4、对管理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评估,及与破产清算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二)工作时限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并进场开展工作;评估机构未在选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委托协议的,或者未在签订协议次日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对接管理人,将视为放弃,管理人将另行选择其他机构。

2、评估机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60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盖章正本评估报告。

三、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并具有提供破产清算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单位;

(二)近三年未因执业不当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调查、处罚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责任,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破产清算评估工作的全部要求,特别是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范围及质量要求;

(四)不存在近3年来就永行车业公司风险化解工作向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提供过审计、评估等服务的情形;

(五)具有为破产清算案件提供评估服务的业绩。

四、报价原则

(一)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需包含但不限于报告编制、函证、差旅费、税费等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二)本次选聘不设二次报价,参选机构仅有一次响应报价,最终价格由双方议定。

五、参选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将参选材料送达管理人指定的材料现场接收地点以及电子邮箱。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材料的,管理人不予接收。

(二)纸质参选材料一式两份,电子资料一份,所有提交的参选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参选机构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参选材料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98号迪凯城星国际A座35F; 联系人:褚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资料接收邮箱:chulingna0117@163.com。

六、参选材料的编制

(一)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单位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单位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业绩、专业水准、经验优势及联系人等;

2.资质证明文件,近三年未因执业不当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调查、处罚以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责任,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不存在任何禁止服务等不能或者限制承接本次提供中介服务工作情形的声明;不存在近3年来就永行车业公司风险化解工作向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提供过审计、评估等服务情形的声明;

4.近期破产清算评估项目服务案例(需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签署过的破产清算评估项目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

5.参选单位具有的破产评估工作经验(需提供参选单位参与过的破产案件及案件总资产量清单,注明是否为金属制品行业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6.项目团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评估师)人数;

7.初步的服务方案、进度安排及报价方案,报价方案中需说明评估收费的标准和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以及费用收取等;此次报价需包含税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办公费用等;

8.服务承诺,包括将在管理人或建德法院规定时间内入场工作,完成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等工作;

9.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四)参选文件的反馈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参选单位开展尽职调查,并要求参选单位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七、特别说明事项

(一)根据管理人财产清查工作的推进,永行车业公司还存在其他从华融资管公司受让的资产包,由于该部分资产包所涉及的资料不完整,待管理人全面掌握情况后,该部分资产也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单位不得因资产增加而要求增加评估费用。

(二)此外,由于永行车业公司暂无现金资产,相应委托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前优先支付。

(三)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应调减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建德市永行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案评估工作的,可在报名期内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褚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准备和递交参选材料。

管理人将综合参选机构人员规模、信誉、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投入项目人数、工作方案、报价方案、是否满足永行车业破产清算案件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建德市永行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永行车业公开询邀评估机构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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