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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9分钟前 | 公 开 人: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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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位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
于南村的工业房地产、无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
拍卖公告
(一拍)
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郑重声明
1、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企业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了解调查标的物信息、过户要求、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公告中的相关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
4、未尽事宜,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法院、破产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
位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于南村的工业房地产、无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破产财产(详见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
位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于南村的镇徒国用(2011)第10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53334平方米(约80亩);该土地使用权已经设立抵押,抵押登记金额为2500万元。根据评估报告,其评估价值为14890900元。
2、工业厂房
位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塔岗132号1幢的镇房权证字第12*开通会员可解锁*10厂房,建筑面积为9192.26平方米;该厂房已经设立抵押,抵押登记金额为500万元。根据评估报告,其评估价值为7295439元。
3、无证建筑物
根据评估报告,无证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5943061元。
4、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根据评估报告,构筑物及其他铺助设施的评估价值为4490100元。
5、动产
根据评估报告,电子(办公)设备84460元、绿化林木87400元、无形资产商标1200元。
6、电梯
根据评估报告,电梯的评估价格为40020元。
上述资产情况详见【评报字[2023]第050号评估报告】,但不包含评估报告中的存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
因此,本次起拍价为32832580元;保证金为5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5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蒲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特别提示及免责声明
1、拍卖标的所涉的无证房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详见评估报告)没有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竞买人应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管理人和法院对能否办理权属证书不作任何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办证不能的责任与后果。
2、买受人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取得房屋,对于拍卖标的可能面临被拆除、罚没等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请竞买人在拍卖前慎重考虑。
3、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确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有关表述情况如与现场实物不符,则以现场展样、看样和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面积等为准,多则不退、少则不补。
4、竞买人应在完全认可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后方可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和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
5、拍卖标的物所涉地块经营所需的前置立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许可证照等事项,有可能无法通过审批,请竞买人自行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6、管理人未能交接到所涉商标的权利证书等基础资料。
7、竞买人拟投产项目须符合属地政府的产业发展定位及规划尤其是对环保、税收等规定要求,竞买人需自行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8、自竞买人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拍卖标的物产生的看管、维护责任、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拍卖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拆卸、整理、装卸、运输、吊装等产生的费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因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所产生的任何问题、风险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无法办理权属证书、无法正常使用无证房屋或无证房屋被罚没、被拆除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破产企业、管理人或法院无关,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1、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任何事由提出取消拍卖或悔拍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等要求,更无权以任何理由向法院/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四、竞买人条件
1、参与竞买人应开设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至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自然人(在有单位委托书的情况下)、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自然人购买可能难以办理工业用地过户手续,如果自然人仍坚持以个人名义竞买,出现不能过户情况,责任自负,与破产企业、管理人、法院无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具体情况,竞买人可以向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咨询。
4、竞买人拟投产项目须符合属地政府的产业发展定位及规划尤其是对环保、税收等规定要求,竞买人需自行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因竞买人不符合上述相关资格、条件与要求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风险。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并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和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需要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具体时间由管理人统一安排。有意者请自行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蒲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负担
1、拍卖成交后,涉及拍卖土地、房屋等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土地交易综合服务费、房产测绘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2、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涉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自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之日起,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的,请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慎重考虑竞买,公告的付款期内贷款不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拍卖余款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丹徒支行;账号:7*开通会员可解锁*1661)。
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3、竞拍成功者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损失,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竞买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十一、标的物交付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如有)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调查或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文件。
3、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26楼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则视为完成交接,管理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交付/交接义务。逾期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看管费等),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逾期超过1个月,且经管理人书面通知仍然拒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
十二、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阿里拍卖平台咨询)。
十三、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管理人;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特别提醒
1、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不能代替管理人制作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
5、《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胡法官)
管理人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蒲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